《资治通鉴》记载,南朝宋第七位皇帝刘彧没有生育能力,为了永传江山,他选择“借种生子”,专门挑选那些素质过关的男性贵族,让他们令嫔妃怀孕后生育,将婴孩抱养为自己的皇儿皇女,不过,事后刘彧会杀掉孩子的母亲,其行事荒唐、手段残忍,让史官十分鄙视。
“借种生子”不仅有违伦理,也容易引发纠纷甚至酿成恶性案件,皇帝也好,普通的男性也好,能想到这种办法多半是因为思想传统,把面子看得比里子重要,受到“无后为大”观念的影响,不惜用出格的方式捍卫男性的尊严,延续香火。
2008年福建一男子就为了面子,要求妻子配合借种生育。妻子提出一个要求:英俊强壮才行,既为保全丈夫的尊严,也为了夫妻能有个健康孩子养老送终,岂料结果大大出乎预想。
福建省南靖县的万洪根与陈金花夫妻俩,自2007年5月21日结婚之日起,就开始频繁地吵架、闹离婚,吵的声音高了,四面邻居都听得到,陈金花经常气得跑回娘家,但娘家人问起两口子到底有什么矛盾,陈金花又只是叹气,说不清楚,说来说去,无非是一些琐碎矛盾。
所以娘家人也就贯彻劝和不劝分的原则,每每让陈金花快些回去,两口子过日子哪有不牙齿磕舌头的,万洪根已经是你第二个丈夫了,你还想再离婚,又三婚不成?这回结婚你都36岁了,再不抓紧生个孩子,将来老了都没依靠!
陈金花将家里人的念叨听在耳里,内心别提多憋屈了,回到婆家,又每每要遭公婆白眼,原因无非是她“娇气”、动不动吵架回娘家,嫁给万洪根这两年,肚子毫无动静等等,村里一些人也感到好奇,怎么陈金花和万洪根一直没个孩子呢?
外人不知道陈金花心里的苦,她早年结婚,第一任丈夫太混账,游手好闲,不管家里的生计,时间长了,两人的感情越来越差,最终以离婚收场,也没留个孩子。离婚后的陈金花待在娘家,经常被人议论,说她年纪那么大了,还赖在娘家不走,也不知道找个男人搭伙过日子。
于是经亲朋介绍,陈金花与本镇30多岁还没结婚的单身汉万洪根走到一起,万洪根在外人看来很老实,挣的钱虽然不多,但性格还本分,经历过婚姻失败的陈金花怀着追求幸福的心思,与万洪根再组家庭,岂料新婚之夜,她居然发现万洪根在某些方面有严重障碍,根本没法和她过夫妻生活。
陈金花十分生气,她要求丈夫去检查,可万洪根好面子,不肯就医,两人就是为这事频频争吵,外人多半只知道他们婚后感情不和,却不晓得什么原因,万洪根不肯离婚,陈金花也感到矛盾,好不容易再有了家,她其实也希望日子稳定,可没有夫妻生活,孩子能从哪来呢?
以夫妻俩的文化水平和认知,只能想到“借种生子”的办法,这个办法还是万洪根为了留住妻子主动提出来,陈金花初听很震惊,但在万洪根的不断说服下,她也只得接受:要个孩子为两人养老,以后就算没夫妻生活,日子也将就着过吧。
万洪根物色了当地几个单身汉,陈金花都不满意,她希望孩子能漂漂亮亮的,要求对方身体强壮长相也英俊才行,万洪根选的在她看来全都是歪瓜裂枣,眼见丈夫眼光太差,陈金花索性自己找,2008年12月,陈金花通过各种手段与一个叫张某的男子成功地“借种”,怀上身孕。
张某是个有妇之夫,自己就有孩子,他其实并不知道陈金花只拿他当“借种”工具,还以为是段好情缘,见来往几次陈金花就不理他了,十分纳闷。那边陈金花没有隐瞒丈夫此事,告诉万洪根自己已经怀上了娃儿,只等生下来就好。
万洪根心里矛盾,既因为要有孩子高兴,又为孩子不是他的血脉遗憾,很快孩子出生,是个女儿,陈金花以为这样就可以让重新组建的家庭幸福,岂料,女儿越长越大,大家都能看出来跟万洪根半点不像,张某也因为怨恨陈金花无情,在外面喝酒时说漏嘴,称陈金花孩子可能是他的。
风言风语越传越多,各种难听话都有,甚至有人猜测万洪根明知道女儿不像自己,还当亲的养,多半是自己不能生,故意让妻子跟别的男人生,不得不说猜得很准,事实就是如此,可万洪根听到风声,自觉丢了面子,怀疑是陈金花“泄密”,他开始酗酒,喝多了便殴打妻子。
女儿3岁那年,陈金花被丈夫打得轻微脑震荡住院,她再也无法忍受丈夫的家暴,想到了离婚,根据原《婚姻法》的规定,诉讼离婚法院调解无效可以判离的法定事由包括家暴在内: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014年6月,陈金花将丈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她说自己这些年除了“借种”的几次都没有过夫妻生活。“借种”也是万洪根提出来,为了守住他男人的尊严,她一个字没露,却因为孩子不是亲生的被他殴打,感情完全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经法院审理,夫妻俩确实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女儿与万洪根无血缘关系,本来,万洪根是没有抚养义务的,法律规定的“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一般情况下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除非是合法收养等特殊情形,但本案中这对夫妻经调解,自愿签了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就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与抚养权作了约定,万洪根考虑到将来的养老问题还是愿意每月支付200元抚养费,希望这个“女儿”将来能赡养自己,事实上作为孩子生父,张某才有抚养的义务,陈金花也可主张,但有两个“父亲”,必然会给无辜的孩子造成一些伤害。
借种生子,闹得离婚,夫妻反目,说到底这种破坏伦理秩序的事情充满危险,而作为丈夫的万洪根错处更大,先是隐瞒身体问题与陈金花结婚,后又要求借种生子,孩子生下来仍然为尊严问题对妻子百般折磨,凡事只想自己,不考虑妻子感受,这样的家又怎么可能幸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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