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钟百超
最近读著名散文作家耿立先生的一篇文章,题目叫做“死是死的证明”。目光接触到这些文字,不由得想起北岛的诗句:“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死是什么?死是死的证明。死就死了,还要证明什么?
在农村,老人家去世前,都要为自己备一口棺材。那是自己最后的归宿,必须早日筹谋,等到去世的时候,就可以有一个安顿自己躯体和灵魂的家园。耿立的父亲也不例外,在他还在世的时候,就早早地为自己打制了泡桐的棺木。耿立说,为自己准备棺材,这一切都是那么坦然。笔者的一位朋友,在一次聊天时说到,在给母亲找墓地的时候,也顺便给自己找了一个。他说的时候,非常淡定,仿佛已经把生死置之度外。
一个人应当怎样死去?是有尊严地死去,堂堂正正地下葬,还是卑微地死去,然后偷偷摸摸地掩埋。耿立的父亲,因为怕死后火烧,去世后家人就悄悄地在冬日的夜间把他埋掉。然后,当他逝去三年,按照当地风俗,家人招呼亲朋戚友,邻居同学故旧来参加“过三年”。这似乎是在为死者挽回一点面子,也给活着的人一个赎罪的机会。
耿立说,其实,多数人在活着的时候,是没有多少尊严可言的,他们受尽了侮辱,你看那些父老的眼神就知道,胆怯、猥琐,说话时不敢正面与人相视,说话也嗫嚅,即使在他们少有开心的时分,也是痛苦长久于心的原因。
既然活着的时候没有尊严,那么,只有在他死去的时候才给予他做人应有的尊严。耿立说,我们那里的人出殡时候,那棺材和棺材的架木,都是实木,很重,需要十个壮劳力才能抬起。我不解为何要这样重的棺木和架木,有朋友解释了,这是因为老家的人一辈子太轻飘,人们给这些劳作一生的灵魂配重,让大家记得他曾在这片土地上走过。
司马迁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孟子也说过,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海德格尔认为,死就是“向死亡的存在”或说是“向死而生”。死,可以指一个过程,人的存在就是向死的过程。而亡是一个人生理意义上真正的消亡,是一个人走向死的过程的结束。人只要还没有亡故,就是向死的方向活着。布鲁诺认为,他不是死人,因为他有目的地生活着;他不是活人,他本身是死寂的;他没有死亡,因为他在死亡中产生思想;他没有生命,因为他不生长,也感觉不到自己。尼采也曾说过,当你们死,你们的精神和道德当辉灿着如落霞之环照耀着世界;否则你们的死是失败的。
作为一个普通的农民,死又是意味着什么?耿立说,每个人都是要死的,有的人思考过死去了,太多人来不及思考也死去了。死,对某些人可说是一种痛苦的结束,对另一些人来说,无疑是一场永久的休息。
活着究竟是为什么?耿立说,这片土地的人,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活着,但生活得闭塞,灵性的缺失,使他们的心理狭窄和执拗,他们的眼前利益就是最大的可感知的存在,眼前如果有了塌方,那他们就会茫然活着绝望。
耿立又说,世间没有所谓的“龙种”,有的只是野心;世间也没有所谓的成功,有的只是机遇。这些父亲都不具备,他只有默默地承受,他不是勇者,亦非智者,他不是一个人生的表演论者,也非一个人生的目的论者,有时他分不清世间的直道善行与怙恶悛丑,他上当,他受骗,他是一个最忠实的承受者,就像一再表述过的一个意象:土地,农民是土地,所有像父亲一样的农民构成了土地。
耿立感慨道,我有时觉得,我的故乡就像悲剧里的一只羔羊。是的,有时候一只羊,竟然惹出了一个惊天的悲剧来。一个叫满娃的孩子,因为放羊的时候看漫画书,而没有注意到自家的三只羊跑到别人家的田里吃麦苗。正好给麦田的主人留根媳妇看见了,用铁锹把其中的一只给砸死。满娃惧怕被家里的大人打骂一顿,不敢把死羊抱回家,于是就抱着羊羔跳进河里。
人命关天,岂能一死了之。满娃的家里人,拿着木棍、铁锹围着留根家,把满娃的尸体放在一张灵床上,灵床放在留根家的院子里。留根家的人也不相让,都拿起钢管、七节鞭来,眼看一场血腥的械斗就要发生,留根的媳妇偷偷地喝下农药,也死了。
耿立说,因为一只羊,是的,就因为一只羊,夺去了两条命,就像把生死看得很轻,这里的人不把命当成命,我们怎么论证这些死因?有什么逻辑关联,让我得出死的理由?我知道这是土地的不幸,如果你的周围都是废墟和冰凌,那种无边的寂寞和恐惧,怎能让你内心安详?
耿立说,土地万有,土地亦无言,土地养活了谷物,土地养活了炊烟,土地养活了我们和历史,土地最低贱,无数的人扭曲了它、塑造它,但最终塑造它的人都不见了,最后我们活着的一切都不存在了,只有它还存在。
读完耿立的这篇散文,我才发觉,死,其实证明不了什么。一个只为生存而存在的个体,他的生与死,与一根鸿毛有何区别?
20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