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交司机扔沙包男子获刑22个月

2019-07-24     石狮法院

石狮日报讯 在公交车上抽烟被制止,男子蔡某对公交车司机十分不满,就从路边装来沙包,还一路追逐公交车,把沙包投向公交车司机,所幸没有发生严重后果,蔡某却因此付出沉重代价。

2019年4月10日上午9时许,蔡某从石狮八七路花园城站坐5路电动公交车准备回永宁。“他本来是坐在靠近车头位置,但因为抽烟被我制止后,又跑到后排座位上继续抽。”据公交车司机小尤陈述,公交公司明确规定车上不能抽烟,如有发现要立即停车,此外公交车上还有烟雾报警,抽烟容易触发警报器,车辆会自动停电,这些都是安全操作规定。于是,尤某将车停在石狮市宝盖镇路边的公交站,并提醒蔡某如果要抽烟就必须下车。其间,双方发生了争吵,蔡某继续抽烟并拒绝下车。尤某立即拿起手机报警,蔡某见状后从车尾的车窗跳出去。尤某以为事情就此作罢,于是继续驾车前行。

大约7分钟后,小尤突然感觉左边车窗有东西飞进来。瞬间,他的脸上、身上,还有车方向盘上都是沙子。原来是该男子乘坐一辆摩托车追上来,还往他身上扔沙包。小尤赶紧靠边停车,拨打110报警。

同年4月11日,涉案男子蔡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据蔡某供述,他不满公交车司机不让他抽烟,在跳窗后就搭乘路边的一辆摩托车准备进行报复。在半路,蔡某下车捡起路边的一个黑色塑料袋并装上沙子,又让摩的司机继续沿着5路公交车行驶的方向加速行驶并追逐、赶超该公交车。同日9时25分,蔡某把沙包从驾驶室的窗户处扔向公交车司机小尤。案发后,蔡某继续乘坐摩托车逃离现场。

“所幸我当时戴着墨镜,沙子才没有进入眼睛,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想起此事,小尤仍心有余悸。据了解,案发时,小尤驾驶的公交车车速为43公里/小时,车内载有4名乘客,公交车周边还有不少行驶的车辆。

石狮法院认为,被告人蔡某向正在行驶的公交车驾驶员投掷沙包,妨碍安全驾驶,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蔡某有自首情节,且已取得驾驶员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故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吴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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