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警方破获系列盗窃古董案,摧毁一盘踞盗窃古董及盗挖古墓的团伙

2019-12-11     宜春政法

有这么一群人,白天,他们是“古董商人”;夜晚,他成了“梁上君子”。近日,袁州公安就捣毁了这样一个盗窃团伙,他们不仅盗窃居民家中的古董,还盗掘古墓中的古董。


特殊的被盗物品

日常分析研判是合成作战中心的主要工作,它的作用就是分析案件,找出规律特征,对各类案件进行串并,为办案单位输送研判成果,提升打击的质效。近日,袁州公安分局合成作战中心在日常案件分析研判中发现,2019年4月12日,发生在新坊镇礼峰村一居民家中的被盗案与2019年7月18日、9月18日发生在西村镇圳江杨村,西村镇南塘花园小组两起居民家中被盗案有着共同的特征,那就是被盗物品都有古币、玉器等物品。



可疑的古董商人
这一发现立即引起了合成作战中心与刑侦大队民警的注意,这几起入室盗窃案是否存在关联,是否是同一人作案或者是同一团伙作案。带着这些疑问,办案民警再一次前往案发现场进行调查。在走访调查中,办案民警发现上述案件发生前,均有人前来受害人家中收购古董,如古币、玉器等物品,但是没过几天,家中的古币、玉器等物品就被盗。经办案民警分析,初步判断这很可能是犯罪嫌疑人白天通过收购古币的方式进行确认并踩点,等晚上家中没人时实施盗窃。



浮出水面的盗窃团伙


通过对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的分析,以及现场痕迹物证的比对,办案民警串并三起入室盗窃案件。同时通过技术分析,确定了犯罪嫌疑人易某林,且发现易某林有多次盗窃古董的前科。获得这一线索后,合成作战中心围绕犯罪嫌疑人易某林开展多维分析,通过综合研判,以及在技侦网安的配合下,查明这是一个以易某林为首的入室盗窃团伙,并且该团伙还存在跨区域盗窃古墓犯罪行为。



一个盗窃加“倒斗”的犯罪团伙

因该团伙具备很强的反侦查意识,会故意规避视频监控,主要选择无人居住的住房实施盗窃,盗窃完后会将现场还原,不容易引起居民发现。同时,该团伙四处打听收集农村古墓的位置,购买专业的探测设备以及挖掘工具,在深夜无人之际盗窃古墓,并将盗窃来的物品变卖。通过侦查发现,该团伙集中在袁州区、安福、贵州、武汉等地盗掘古墓。

详细了解该盗窃团伙的信息后,经过长达一个多月的经营,11月25日,刑侦大队联合灵泉派出所、飞剑潭派出所集中统一收网,成功抓获以易某林为首的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扣押玉器、古币、瓷器数件,破获入室盗窃及盗掘古墓案件数十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白天,他是“古董商人”;夜晚,他成了“梁上君子”,袁州警方提醒, 在开展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以来,中心城区各所队破获多起盗窃案件,抓获数名盗窃嫌疑人,极大的挤压了犯罪空间,犯罪嫌疑人认为中心城区视频监控多,作案风险更大,便将目光转移到了视频监控少,居民也少的乡下作案。请各位居民提高警惕,如遇到嫌疑陌生人,请及时向警方报告。

随着分局打击侵财性犯罪专项行动和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的逐步深入,中心城区犯罪空间被极大的挤压,一些犯罪嫌疑人便将视线转向农村。袁州警方在此提醒,不管是城区还是农村,各位居民都要提高警惕,注意自我防范,受到侵害,遭受损失要及时报警,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赢得时间。


另外提醒广大市民群众,电视看多了也可能被误导,“倒斗”可是犯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来源:袁州公安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7Wr-8m4BMH2_cNUgNcN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