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民无廉耻,不可治也”,一个人如果连基本的礼义廉耻都弃之不顾,视社会道德伦理如无物一般,那他心中必定毫无原则底线可言,什么样的事都做得出来,与这样的人交往是很危险的,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在背后设陷阱、捅刀子。
不过,寡廉鲜耻者也很容易惹祸上身自己坑自己,因为他们做的很多事都在挑战旁人的容忍度,1998年江西宜春上高县就发生了这样一桩离奇案件,亲兄弟因一个女人反目成仇,哥哥所做之事让弟弟完全无法忍受,最终酿成了血案。
(本案人名均为化名)
王大永和王小贵是一母同胞的兄弟,作为家中的大哥,王大永混得不错,是某酒业供销科的副科长,所以也能照顾下弟弟们,王小贵曾经对自己的大哥比较佩服,当然佩服的主要是能力而不是人品,大哥好色这点王小贵多少知道些,但他绝没想到大哥会做出那么无耻的事。
王小贵进入部队当兵时,大哥已经是酒厂销售公司的经理,事业稳定、家庭也幸福,见弟弟到了适婚年龄,还没个对象,便给他介绍了自己的一个下属严晓红,王小贵见到严晓红后顿时眼前一亮,因为严晓红的外貌非常出众,身材也极好,完全长在了他的审美点上。
怀着一颗激动的心,王小贵开始了与严晓红的约会,毕竟娶妻不光看外表也要看性情,经过相处,王小贵觉得严晓红各方面都符合自己的期望,很快便谈起了结婚的事,两人顺利领证结为夫妻,婚宴当天王小贵一杯接一杯地给大哥王大永敬酒,感谢他帮自己做媒,让他抱得美人归。
王大永笑得有些意味深长,但王小贵却没发现不对,彼时的他还觉得大哥是一心一意为自己好,所以结婚后,王大永叫他放弃部队提干的机会回老家酒厂做销售经理,王小贵考虑了下便听从了。
回老家后,王小贵努力工作养家,与妻子的感情也越来越好,妻子用心照料他的生活,嘘寒问暖、无微不至,又很快生下了孩子,这种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幸福日子让王小贵相当享受。
唯一的缺憾就是他经常要出差,与妻子聚少离多,每次接到出差的任务,王小贵都有点儿郁闷,他其实不怎么喜欢往外地跑,但工作的事也没办法,挣钱要紧,实际上王小贵出差多背后都是王大永在安排,如果弟弟不出差,自己不能掌握他的行程,又怎么与严晓红幽会呢?
原来王大永在将严晓红介绍给弟弟之前,就已经看中她了,借着自己的职权地位,他经常与一些女下属不清不楚,而严晓红是这些人里边最漂亮最有魅力的,他虽然自信可以得到严晓红,但要怎么将严晓红长期留在身边却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想来想去,王大永决定让她做自己的弟媳。
本来只是试着介绍给弟弟王小贵,成就成,不成也罢了,没想到王小贵还真喜欢严晓红,等严晓红成了弟媳,王大永更像馋鱼的猫,完全没法忍住自己的冲动,严晓红觉得反抗上司可能丢工作也就没拒绝,默然接受了这份潜规则,于是每当王小贵出差时,王大永便溜到弟弟家。
有道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王小贵的二哥可不经常出差,他逐渐发现大哥王大永的那些混账事,见他连自己的弟媳都不放过,气愤不已,找了个机会便将此事说给了王小贵听。
王小贵起初还不敢置信,但回家问了严晓红后,严晓红却干脆利索地承认了,他气得摔杯子踢柜子,闹着要离婚,严晓红却苦苦哀求,称自己只是为了工作与王大永逢场作戏,最爱的还是丈夫,再说两人都已经有孩子了,不看她也要考虑孩子的感受......
想到孩子,王小贵忍下了这口气,但他再也没法做到把王大永当哥哥尊敬了,兄弟俩一见面就是互骂推搡,甚至在单位里也没什么顾忌,其他职工都知道这两兄弟跟仇人似的,动辄吵架,却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他们以前关系不是挺好的吗?
只有王小贵自己知道,妻子被大哥霸占的感觉是多么耻辱,就像一根针刺进了他的心里,疼得慌,他想把这根针拔出来,往大哥的心口扎进去。这种想法最终变成了现实,因为发现大哥与妻子的私情几个月后,王小贵竟然当场撞破了两人私通的一幕。
1998年5月4日,王小贵原本在外面办事,偶然提前回了家,听到卧室里传来了奇怪的声音,发现是大哥又来找严晓红后,王小贵气得浑身发抖,当场就和王大永争吵厮打起来,面对弟弟的痛骂,王大永不以为意反道:“如果你不是我的弟弟,晓红第一次都不会是你的!”
这句话瞬间激怒了王小贵,感觉受到了极大羞辱的他立刻顺手抄起一把菜刀就朝王大永身上砍去,妻子严晓红这次选择站在他这一边,见王大永还想挣扎,也拿起羊角锤与丈夫一起猛击王大永头部,看着王大永倒在血泊中不动弹了,夫妻俩一商量,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将其抛尸后逃走。
5月10月,到处都找不到丈夫的王大永妻子报了案,警方随即展开调查,根据帮王小贵抛尸的货车司机李某指认找到王大永的尸体,基本锁定嫌疑人为王小贵和严晓红夫妇,但当年的刑侦条件有限,王小贵夫妇又改名换姓一直小心潜逃,2017年,二人才在浙江宁波落网。
王小贵因为撞破了大哥与自己的妻子私通,争执厮打下被王大永的言行刺激到失去理智,愤而杀人,随后潜逃,其行为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然他落网时已经过去19年,但,故意杀人罪属于性质严重的暴力犯罪,法定最高刑为死刑。
根据《刑法》对追诉时效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量刑考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王小贵与严晓红合力杀死王大永,其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过,王大永明知严晓红是自己的弟媳,依然长期与之保持不当男女关系,甚至在被王小贵当场撞破后仍然不知廉耻,出言挑衅,给王小贵造成了严重的刺激,激化矛盾导致其犯罪。
因此作为被害人的王大永本身也存在一定过错,对案件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参考司法实践的判例,王小贵最后或许罪不至死,但他还是要面临牢狱之灾,为多年前犯的罪行付出代价。
纵观本案,王小贵冲动走极端固然不可取,但王大永的行为也属实荒唐,竟然完全不把弟弟作为一个男人的尊严放在眼里,也没把伦理廉耻当回事,色欲熏心,肆意妄为,结果给自己招来了意想不到的灾祸,可见做人做事都得留点分寸,不要去挑战别人的容忍极限,否则自取灭亡,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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