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吵翻了!下班后“工作微信”,算不算加班?法院这样判→

2023-04-11     厦门吃货王

原标题:网友吵翻了!下班后“工作微信”,算不算加班?法院这样判

100个厦门人

第035期

他是庄温嘉

一个坚守匠心,守护记忆灯火的厦门人

“自由不是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而是你不想做什么,就可以不做什么。”

而这一点

对于现在的很多上班族来说

是一件极为奢侈的事情

不可否认,微信的出现

让我们的工作更便利快捷

但是,也让很多职场人的休息时间

被“绑架了”

公司:下班期间、休息日也得多看看微信群,做到及时回复客户信息。

员工:这算加班吗?

公司:回个微信,算什么加班,当然不算。

作为职场打工人的你

这样的情形是否早已见怪不怪

可,这,明明是在工作

为什么就不能算加班?

“下班了也得紧盯微信”算不算加班?

‘案情回顾’

李女士于2019年4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运营,约定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每年10天带薪年休假。2020年12月,科技公司以连续旷工3天以上为由解除了与李女士的劳动关系。

为此,李女士将科技公司告上法庭,其中就要求公司支付她此前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加班费。李女士称,她在下班后、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共计加班了500余小时,但公司均没有支付相关费用。为证明该主张,李女士提交了聊天记录、排班表和钉钉打卡记录截图,同时提交了《假期社群官方账号值班表》,以此主张科技公司安排她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定期加班。

对此,科技公司称值班内容

就是负责休息日在客户群中

对客户偶尔提出问题进行回复

并非加班

‘一审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女士与科技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因此不支持李女士要求科技公司支付休息日及延时加班费的请求。

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李女士仅提交了值班表予以证明,但其所主张的大部分日期并非法定节假日,且不能证明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时长,因此法院对李女士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请求亦不予支持。

对于一审判决

李女士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时科技公司表示’

李女士是运营部门负责人,“单位有事在下班后给她打个电话不属于加班”。对于李女士主张的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值班的情况,科技公司称,“只是需要回复一下客户需要的信息,不属于加班的范畴”。

‘法院判决’

对于这样的加班,北京三中院二审后认为,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必须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本案中,虽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但科技公司未进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

关键词:

‘提供实质工作内容’

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随着经济发展及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劳动者工作模式越来越灵活,可以通过电脑、手机随时随地提供劳动,不再拘束于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地点、办公工位,特别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外利用微信等社交媒体开展工作等情况并不鲜见,对于此类劳动者隐形加班问题,不能仅因劳动者未在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进行工作来否定加班,而应虚化工作场所概念,综合考虑劳动者是否提供了实质工作内容认定加班情况。

关键词:

‘明显占用休息时间’

对于利用微信等社交媒体开展工作的情形,如果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使用社交媒体开展工作已经超出了一般简单沟通的范畴,劳动者付出了实质性劳动内容或者使用社交媒体工作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特点,明显占用了劳动者休息时间的,应当认定为加班。

本案中,根据聊天记录内容及李女士的工作职责可知,李女士在部分工作日下班时间、休息日等利用社交媒体工作已经超出了简单沟通的范畴,且《假期社群官方账号值班表》能够证明科技公司在休息日安排李女士利用从事社交媒体工作的事实,该工作内容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的特点,有别于临时性、偶发性的一般沟通,体现了用人单位管理用工的特点,应当认定构成加班,科技公司应支付加班费。

关键词:

‘综合频率、时长等酌定加班费’

就加班时长及加班费数额如何计算的问题,北京三中院认为,由于利用社交媒体的加班不同于传统的在工作岗位上的加班,加班时长等往往难以客观量化,用人单位亦无法客观上予以掌握。

且本案中的加班主要体现为微信群中的客户维护,主要以解答问题为主,劳动者在加班同时亦可从事其他生活活动,以全部时长作为加班时长亦有失公平。因此,对于科技公司应支付的加班费数额,法院根据在案证据情况予以酌定。

据此,北京三中院对此案二审后,综合考虑李女士加班的频率、时长、内容及其薪资标准,终审改判某科技公司应支付李女士加班费共计3万元。

下班后“工作微信”

到底该不该回?

近日

宁波王小姐遇到的一件奇葩事

在网上引发热议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

7月初的一天,晚上10点23分,某公司负责人在其微信工作群发布消息“要求10分钟内上报当月营业额,不发就辞退。”王小姐因已入睡未能及时回复。10分钟过后,负责人在微信工作群通知王小姐,“你已经被辞退了”。经过仲裁,王小姐得到了1.8万元的赔偿。

深夜不回微信就开除?!

对于这么霸道无理的做法

许多网友表示很有看法

‘无奈接受型’

@小英

现在一见微信消息就精神紧张,特别见到工作群里@我的,生怕是工作上的事。

@猩猩不怕黑

最惨的是公司还发了人手一台笔记本电脑,让你无论身处天涯海角都能办公,即使是节假日外出都不敢不带上电脑。

@娜娜小姐姐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搞清楚是谁在给你发工资?!

@LD在哪里

很抱歉打扰你”,其实就是为了打扰你

@L.

我目前正在经历这份休息日也要接电话回微信的工作,面试的时候压根没有说过真是无语

‘不愿妥协型’

@奈奈

对付这种单位的做法就是,下班后就屏蔽工作群!

@微微一笑

领导给加班费吗?不给就上班再说!

@沧海

下了班电话不关机,但微信不上线。因为有急事的都会打电话,有时间发微信说明事情根本不重要!

@筱筱

晚上时间属于个人

@Partyhouse Audio Tech Mr.黄

一般过了晚上10点,电话不接微信不回

之前,网上热文

《你见过凌晨三点的XX吗?》

道出了职场人的辛酸

各种行业过劳死新闻见诸报端

如今

“不回微信就开除”的不成文规定

更增加了人们的焦虑

我国法律规定

享有充分的休息休假时间

是职工的基本权益

根据《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下班期间,职工理应得到充分休息。用人单位应该尊重职工的休息权,不随意侵占职工的休息时间。这不仅是对职工劳动权益的维护,也是单位人文关怀的体现。

下班后,“工作微信”该不该回?

你有被工作群绑架的经历吗?

▍整合来源:法治日报、厦门市总工会、工人日报、时事政治以及网络,编辑:陈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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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支持:瞿燕飞律师/王欣律师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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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564c552f33379eaccfe9d74d210a17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