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日报讯 以虚假转账记录为手段,骗取朋友为其提供美容服务;假装帮朋友加入美容平台,偷偷拿朋友的手机向网络平台贷款;假装借用手机,趁机盗走朋友支付宝上的钱款……女子郑某利用多种方式骗取朋友的钱款,最终身陷囹圄。日前,石狮法院就此案进行审理,被告人郑某因犯盗窃罪和诈骗罪,被数罪并罚。
2017年10月的一天,郑某来到朋友雷某位于石狮民生路的某美发店,要求做眉毛和头发护理。“她说她已经手机转账,还给我看了手机转账记录,可我一直没有收到银行到账的短信提醒。”据雷某陈述,郑某一共消费了1686元,因其一直未收到转账提醒,便找郑某对质。郑某称是银行转账慢,就先用微信付了280元,但其余款项至今没有着落。后雷某向公安机关报警,同年10月16日,郑某在家中被公安人员抓获。
除上述犯罪事实,郑某还交代了其他犯罪事实。2017年9月29日、30日,郑某连续两天邀请朋友罗某到家中玩。期间,郑某假装向罗某借用手机,先后盗走罗某手机支付宝上的“蚂蚁借呗”和“招联金融”上的钱款24000元。
同时,郑某还以帮朋友蔡某加入美容平台为由,骗取蔡某的手机及身份证,并欺骗蔡某进行人脸识别,后偷偷在蔡某手机上的“招联金融”“拍拍贷”等多个网络平台进行贷款,累计得款29377元。同年10月,郑某以虚构其车子和房产证被抵押等事实,并采取伪造转账还款记录等方式,骗取朋友陈某钱款29050元。
石狮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和诈骗罪,依法应当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支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