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杭州失踪女孩童子欣案有了最新结果,女孩被害。
打开手机,满满的哀伤隔着屏幕传来。悲痛、心疼、愤恨。
一桩悲剧发生了,我们在悲痛之后,都应该沉思:产生这个悲剧的原因是什么?
这个悲剧正是因为爷爷奶奶相信租客,已经较为熟悉的租客要带孩子出去,是签了房屋租赁合同的租客带孩子出去,孩子跟他们也已经很熟悉了,他们对子欣也很好,不值得信任吗?
却不知,这是两个披着羊皮的狼。
信任,就这样被践踏了。
信任换来的是一个孩子生命的终止,一个家庭余生的悲伤。
我们常说,不要让孩子接近陌生人,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走,但熟人呢?
不得不说: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存在恶魔,而有些恶魔的可恶之处是他们带着“熟人”的面具行恶,给这个社会带来了深层的信任危机,它比陌生人更可怕。
对于陌生人,我们会本能地产生抵触,心底自带不信任。
对于熟人,我们自然放松了警惕,这些恶魔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就像这两位租客,他们对童子欣很好,给爷爷奶奶造成了错觉:他们是好人,是可以信任的人。对于孩子,他们稚嫩的心灵更容易迷惑:他对我这么好,肯定是好人,可以信赖。
信任像鲜花,让这个社会充满芳香。
但信任放错了地方,会让自己遍体鳞伤。
的确,这个世界有些人不值得你托付信任。
(2)
在成都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惨案。
父母出外打工,将自己四岁的孩子放在姑姑家寄养。
到孩子六岁时发现孩子身体极度不健康,才发现孩子已被姑父性侵2年之久。
这是孩子的亲生姑父,而且这一切是在亲生姑姑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
这不只是熟人,是亲戚,是至亲的亲人,竟会做出如此丧尽天良的事情。
一母同胞的兄长给予的信任让他的姊妹踩在脚下,她只唯
“夫”为上,道德、善良、亲情在这位姑姑面前是如此一钱不值。
有人说世界上最深的水,是孩子眼里的泪水。
我相信这个孩子眼里的泪水已经流干了。
当她欲哭无泪时,她的绝望是我们想象不到的。而造成她绝望的原因正是父母对亲妹妹的信任。
当你将信任错付,就是把肉送到饿狼面前。
当你将信任错付,是你没有看清那双信任的眼睛背后的阴冷。
(3)
近几年,金融领域不断完善相关制度。
其中“双十禁”里有一条让很多员工惊醒:不能用信任代替制度。
这条制度之所以被列入双十禁让所有金融员工熟记,是因为血的教训。
因为信任,你将柜员密码给了同事,他却堂而皇之地用你的柜员做了违规业务;
因为信任,你没有看清文件内容签字,造成违规发放授信,给银行造成了巨额损失;
因为信任,你将保险柜钥匙给了同事,同事配了一把后,里应外合盗取金库。
都是因为信任,谁能想到天天见面的同事其实早就图谋不轨?没有出事时,大家都是同事,觉得这人不错,当出了事,都说:“平时没觉得他是这人呢?”
“坏人”脸上是没有标签的。因为他们善于伪装,你看不透笑脸的背后藏着怎样的阴险。
只有制度,它制约着信任,又为信任保驾护航,让你的信任终将不被辜负。
(4)
我们生活在社会上,我们是群居动物。
我们需要给予别人信任,我们也需要被信任。
那么该怎样避免伤害,或者说让伤害降低到最小?
体制内有制度,我们只要按制度执行,就是对自己最大的保护。
而在道德层面上,需要我们擦亮眼睛,认清身边人,给“信任”加强边界感,也就是信任要有度。
像杭州这名小女孩,租客不是自己的亲人,为什么要跟他们走?爷爷奶奶既然答应了带孙女,就要多尽心。爷爷答应儿子跟孙女一块去,爷爷却没有一块去,贸然将孙女交给刚刚认识不长时间的租客带走,而且是去外地,而且还不是一天!其实这就是将信任的边界感无限扩大。
父母双方外出打工,将四岁女儿交给妹妹带。即使妹妹答应了帮助抚养,父母也不应以信任的名义将女儿放任自流。两年,720多天,没有发现女儿的异常,这是对信任的放纵,是打着信任的名义掩盖自己未尽的义务。
正像银行要求的,不能以信任代替制度,那么在亲情中,在与人交往中,我们要说一句:自己的义务自己承担,对人的信任要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