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伟、许文艺

2019-07-24   石狮法院

福 建 省 石 狮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张建伟(公民身份号码3590021967****1014)、许文艺(公民身份号码3590021972****2516):

本院受理原告晋江市康宝鞋材有限公司,被告张建伟、许文艺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581民初3523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等。原告起诉请求:请求贵院依法判令:1、二被告对晋民初字第5316号民事判决书中泉州市玉兔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所应支付的货款人民币65150元、逾期付款利息(自2014年7月10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计付,暂计至起诉之日为15970元)及公告费560元的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二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20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8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开庭审理。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