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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5期】
2018年9月26日,涟源市公安局以曾某涉嫌开设赌场罪移送涟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由涟源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志泽承办,起诉意见书上认定2012年10月至1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曾某伙同黄某桂、曾甲等人在涟源市某镇农贸市场内开设赌场从中抽水非法获利,共开设赌场8场次的事实,该案未认定涉恶,并且认定犯罪嫌疑人曾某自首,移送审查起诉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看似一个普通的开设赌场案件,承办人审查后发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一
审查同案判决及供述,牵扯出其他犯罪事实
“这不是自首,他还有其他犯罪事实未供述。”承办人全面审查案件后如此说到。犯罪嫌疑人曾某在公安机关供述称“我从10月份开设赌场至到11月份共开设了8次,我在赌场共计获利1000余元。”承办人在审查同案犯黄某桂、曾某业等多人供述时发现曾某还有其他不同三个地点,共开设赌场10次。不仅如此,承办人还发现同案犯的判决书证实了曾某参与了一次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承办人凭借多年办案的经验,意识到犯罪嫌疑人并未完整供述其他犯罪事实,在退回补充侦查的同时建议涟源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曾某改变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并建议公安机关进一步查明本案是否涉及黑恶势力犯罪,进一步讯问犯罪嫌疑人和提供相关证据,经过第二次退补后公安机关对曾某收押。经审查,涟源市检察院认定曾某涉恶,于2019年4月2日以曾某涉嫌开设赌场、寻衅滋事向涟源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涟源市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二年以上四年以下并处罚金。
二
深挖背后保护伞线索,检察建议纠违双管齐下
承办人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还发现保护伞线索一条,已移送至涟源市监察委和扫黑办,现保护伞线索正查处中。犯罪嫌疑人曾某等多人纠集在一起,在涟源市某镇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该恶势力团伙成员多,作案次数多、地点广,持续时间长,社会危害性大。有时甚至在离镇政府不远的镇医院、矿山救护队、企业办附近民房内开设赌场。针对上述情况,涟源市检察院对当地党委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一份,建议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让黑恶势力在辖区内无处藏身。同时,涟源市检察院还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一份,并就同案犯的处理情况向公安机关发出了查证建议。
三
“我认罪,感谢公诉人的教育……”
曾某涉嫌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案于2019年5月在涟源市人民法院开庭,涟源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曾某在法庭调查阶段和辩论阶段均不认罪。当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时,对被告人谆谆教导道:“今天的庭审过程中,你仍以种种借口推脱罪责,有部分悔改,认罪态度一般,希望你能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守法和有益于社会的公民!”庭审最后,被告人陈述时他低下头,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我认罪,感谢公诉人和法庭对我的教育,我今后一定遵纪守法。”2019年6月4日,涟源市人民法院认定曾某涉恶,以曾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总共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文 字 |张 雷
蒋程萌
编 辑 | 钟 莎
审 核| 周超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