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闽0581执72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行与被执行人鑫和兴(福建)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福茂纺织(福建)有限公司、林清津、张鸿专、郑小萍、杨培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裁定拍卖或变卖杨培强所有的址在石狮市金相路东侧金汇花园4-201、202号的房地产,并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或变卖。根据相关规定,本院向相关部门进行询价后,拟以805632元(大写:捌拾万伍仟陆佰叁拾贰元)作为该房地产第一次网络拍卖的起拍价。因无法联系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询价结果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五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石狮法院联系人:杨永聪,联系电话:0595-88617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