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能使音樂學科『目標教學』走上科學化軌道?筆者談幾點看法

2019-10-16   向陽光

【內容提要】 本文論述了在國家《音樂課程標準》指導下怎樣進行目標教學。其著重談了三個方面的問題:1.制定目標須考慮與課程標準的統一性、知情目標的相關性、教學原則的策略性和教學實踐的科學性;2.實施目標時使目標信息貫穿教學始終,並加以強化;3.要求在音樂教學過程中注重評價目標,大面積提高教學質量。

【關鍵詞】 中小學 音樂課程標準 目標教學 素質教育 優化 質量

隨著我國基礎教育課程標準的實施,教育教學改革的不斷深化以及教育教學研究的日益深入,新的教育體系和教學操作模式的研究已經顯得越來越重要。

音樂教育是全面素質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的藝術教育功能具有其他學科無法替代的獨特性。如若能在音樂教學中成功地運用目標教學,

實現教學目標的優化,提高音樂教育教學質量是不難的。要真正使音樂教育成為素質教育的突破口,需要對音樂教學的教學目標、內容、方法、教學材料和教學過程做全面系統的研究,運用目標教學這一先進教育思想,使音樂學科目標教學逐步走上科學化的軌道。筆者在此談幾點看法:

一、科學制定目標是優化目標的前提

音樂課堂教學是師生雙方圍繞一定的教學目標來共同探究以達成知識信息的獲取、加工、輸出的流動過程。制定目標是提高這一流動過程的有效度,獲得課堂教學高效率的重要因素。而目標是指使每課應有科學而明確的指向性、能反映教材的本質內容。科學制定目標是優化目標的前提,它要求摒棄起干擾、抑制作用的信息,突出目標信息,給學生大腦以強刺激,加強學生對目標信息的理解和識記程度。同時,巧妙的構思可以使學生思維「入路」,使學習的過程成為方向感強的可控過程,避免盲目性和多中心,從而實現目標的優化。在教學實踐中,筆者注意了四個方面的要求:

1、注意音樂學科目標教學觀念與課程標準的統一性

正確的音樂教學觀念是音樂教學活動的一種內在動力,而錯誤的音樂教學觀念則為各種教育教學弊端的淵源。我們在制訂音樂教學目標時,不能憑空想像,要按照音樂學科目標教學的教學觀念中的教育觀、學生觀、教學觀、評價觀、質量觀等五個方面,以課程標準的要求為主要依據。每個學年度制定一個總目標,對各年級的教材有個總體認識,然後把它分類整理。在教材中,筆者首先根據課標和學生的可塑性特點設立總目標,把它與每課的「歌曲、音樂知識、基礎訓練、欣賞」等欄目相結合加以驗證,然後對「音樂知識」中的循序漸進的知識體系進行了解,對「基礎訓練」從節奏練習到視唱、練耳初步熟悉。這樣,教材的脈胳就分明了。

在音樂教育教學目標制訂過程中,應把音樂目標教學作為一種面向全體的教育思想體系。我國著名教育家陶西平認為:在基礎教育階段,不要求教師去做伯樂,教師應該是園丁。普通中小學音樂教育是國民素質教育,其對象是在校的全體學生乃至整個社會。普通中小學校的任何一個學生,不管他是否五音不全,都有接受音樂教育的權利。音樂教育就是為了促進學生整體素質的發展,健全和完善學生的個性,大面積提高教學質量。音樂教育在培養學生的高尚情操和人的全面素質的方面是其它學科無法替代的。同時要把教學評價引進音樂教學過程,使之作為對教學行為的價值判斷和教學思想在音樂教學實踐中的具體體現,貫穿於音樂教學過程始終,促成音樂教學的根本變革。這樣,既能從客觀上反映學生的差異,又有利於音樂教師的因材施教,也有助於學生的自我了解。因此,音樂學科教學目標的制定,要使音樂學科的目標教學觀念與課程標準協調一致。

2、注意音樂學科情意目標與認知目標的相關性

美國當代傑出的教育心理學家布盧姆認為,完整的教學目標應包括三個主要部分:第一部分是認知領域,第二部分是情感領域,第三部分是動作技能領域。由於當前普遍中小學音樂教育,動作技能領域 的教學目標分類的研究仍是一個空白。把樂器真正引進教室,實現普及化,現在也是不可能的。因此,筆者僅就音樂目標教學中的情意目標與認知目標方面談些認識與體會。

布盧姆的認知分類

人的認知活動與情感活動在人的心理活動過程中具有完整性和統一性,是不可分割的辯證統一的兩個方面。在每堂音樂課中,情意目標靠認知目標去實現,認知目標靠情意目標去統一,這是音樂學科目標整體教學的原則。音樂教學過程是一種特殊的認識過程,在這個過程里學生所需認識的是一種形象而又系統的音樂信息和知識。利用認知目標和情意目標,使學生學習音樂不能單靠教師的灌輸來獲得認識,而應該通過學生參與教學活動,培養和發展他們的創造性思維,使學生真正成為學習的主人。通過設立情意目標,可以使課堂教學組織明了;有了認知目標,能使教學內容具體到每個知識點。制訂認知目標必須以情意目標為中心,為實現情意目標而服務。把音樂知識點面結合,使學生在學習音樂過程中,既有針對性,又有漸進性,讓學生參與教學,引導他們通過動口、動手、動腦,親自體驗認知過程,去掌握學習和欣賞音樂的方法。

音樂教師設計制定教學目標時必須有科學性和藝術性。要以音樂課程價值的實現為依據,對每一個階段的音樂教材進行縱橫比較,研究教材的特點與個性,明確其地位和作用,從而使教學目標確立在科學分析的基礎上,使學生遵循教學目標分類的導向,由淺入深、由易到難、由簡單到複雜進行學習活動。同時使教師根據教學目標分類組織教材,分解階段目標、課時目標、設計教案、選擇教學方法,對照目標分類進行反饋、矯正,評定教學活動,並及時地調節自身的教學活動。筆者在制定以質樸、凝鍊的語言,讚頌我們偉大祖國朝氣蓬勃、蒸蒸日上的面貌,謳歌中國人民勤勞勇敢、熱愛和平、熱愛自由、為祖國的繁榮昌盛而辛勤工作的九年級音樂教材上冊第一單元《歌唱祖國》這一課目標時,

從內容、結構入手,作了這樣的分析:學生已學過一個升號調——G調音階的唱名位置,而且唱過幾首一個升號調的歌曲。本課在講授樂理時,只需複習G大調(一個升號調的產生),然後在此基礎上分析二個升號調是怎樣產生的,讓學生真正了解D大調的來由,亦讓學生明白"do"在譜表上是可以流動的等等。諸如此類的分析,筆者採用圖表進行歸類,制定了本課目標。

3、注意音樂學科目標教學原則的策略性

音樂教學中,聽貝多芬的《田園交響曲》,學生可以感受到大自然的可愛;唱劉熾、喬羽的《我的祖國》,學生會覺得生活是多麼美好;聆賞古曲《春江花月夜》能讓學生了解我國傳統音樂寶庫中的珍品,熱愛源遠流長的中華音樂文化;學生還可以在《義勇軍進行曲》中汲取力量,在《黃河大合唱》中受到鼓舞……

所以,音樂教師在音樂藝術教育的實施中,應首先考慮到如何更好地挖掘音樂的特殊潛在教育價值,去促進青少年學生的發展,把他們培育成身心健康的、有能力的、有良好個性品質的、有為社會服務熱情及責任感的社會成員。因此,音樂教師要在音樂學科目標教學實踐中,重視以下六條原則:整體性原則。根據音樂課程標準和已制定的目標,遵循音樂藝術教育的規律,按照由淺入深,由低到高的原則制定、選擇或實施各種教學目標,形成完整的有層次的音樂學科教學目標體系。愛因斯坦曾說:"熱愛是最好的老師",這就反映了音樂學科情意目標對認知目標的積極作用,而在各項音樂基本技能的培養中就融合了認知目標與動作技能目標的共同要求。這樣,做到寓教於樂,培養學生良好的審美情趣、啟發共產主義崇高理想,陶冶情操,啟迪智慧,並授以必要的音樂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為提高學生全面素質而努力。導向性原則。師生樹立強烈的音樂學科目標意識,根據音樂教育目標分類體系制定系統、明確的音樂教學目標。美國當代著名的教育心理學家布盧姆曾說過:

美國當代著名的教育心理學家:布盧姆

「有效的教學始於教師知道希望達到的目標是什麼。」在音樂課程的具體設計、實施過程中,在教學目標的制定、教學內容的選擇、教學方法的採用、教學程序的編排、教學效果的評價等一切方面,都必須以青少年學生髮展對實踐活動的需要為出發點,旨在大面積提高學生的音樂學習水平和欣賞能力。民族性原則。我國著名畫家吳作人說:「藝術先有民族性,才有世界性。」音樂作為一門藝術,音樂教師應把學生導出庸俗音樂的審美誤 區,引進民族音樂的藝術氛圍,不囿於教材的範圍,增加教學內容,向學生介紹民族樂器、民歌、戲曲音樂等方面的知識,注重培養學生的民族自豪感。欣賞性原則。通過音響的聽覺感知、情感體驗、想像聯想、理解認識相結合的這種特殊認識過程,使學生學會欣賞,領略作品的神韻,除了感知的欣賞外,還須進入情感和理智的欣賞,充分發揮學生的形象思維能力,提高對音樂作品的理解、分析能力,啟發學生把感性的東西(認知目標)上升到理性的認識(情意目標),提高他們的音樂審美鑑賞能力,從中得到美的教育和感受。協調性原則。現代教學論認為,教學過程並不是一個純粹的認識過程,而是一個師生以及學生自身情感活動與認知活動相互作用的過程。音樂教學過程中要求實現認知目標與情感目標的統一,認知活動與情感活動的協調,認知教學手段與情感教學手段的協調。

愛因斯坦曾說過:音樂「教師要適應學生求知的要求,培養他們的思考力,使他們帶著濃厚的興趣,興致勃勃地去探索自然的奧秘。」調動學生學習音樂的積極性,和諧地發展學生個性。實踐性原則。音樂教師在進行目標教學中,要求精講,給學生留個思考的餘地,通過多練使他們積極參與教學。根據中學生的實際音樂水平,引導他們對作品旋律、節奏、力度、速度、音色等因素進行分析,使他們體會作品的情緒與意境,感受作品的思想內容。可採用視、聽、唱、析、感相結合的方法,科學地處理好教學的易與難、普及與提高的關係,並注意如何反饋矯正,讓學生喜歡上音樂課,都有充分展示才能的機會。

4、注意音樂學科目標教學安排的科學性

音樂學科目標教學安排必須面向全體,緊扣目標,反饋矯正,立足於學。音樂教育既是一個學生認知過程,又是一個教師對學生客觀地進行開發、提高的一種特殊實踐過程。音樂教師要科學合理地安排學科目標教學、達成培養目標和教學目的,使學生由不知到知,由不會到會,由不成熟到成熟,並糾正學生學習音樂的錯誤知識和不良行為習慣。筆者在音樂學科進行目標教學過程中,靈活採用「達爾克羅茲教學法」(體驗節奏感)、「柯達伊教學法」(自然發展)、「奧爾夫教學法」(綜合教育)進行教學。

同時,抓住提示、參與、強化和矯正反饋等關鍵變量,充分利用目標與評價指導、控制課堂教學,提高單位教學效率,著重培養學生對音樂的興趣愛好,提高學生唱歌、識譜以及朗誦、表演等能力,增強主音感,調式邏輯感,教學中,筆者還根據學生的音樂素質不同程度,施行線、簡兩譜結合,因材施教。既以教材內容為主,又創作或選學一些符合青少年身心特點,情趣健康、格調高雅的校園歌曲作為補充內容,強化學生音準、視譜和視唱等能力的培養,使他們在「參與」這一具有音樂特點的思維活動中經歷困惑、疑慮、喜悅和激動等情感的變化,獲得大量的音樂知識和欣賞音樂的經驗,形成了活躍的思維能力,豐富和發展了興趣愛好,從而逐漸養成良好的思考習慣、想像能力和學習方法。同時,通過參與教學活動,能使不同層次的學生不斷認識和提高自己音樂方面的才能和能力,從而增強上好音樂課的信心,逐步實現「教是為了不教」(即教學就是教會學生學)這一目標教學的科學論斷。筆者通過音樂學科目標教學,使得絕大部分七年級學生學會了看簡譜配唱歌詞,對線譜也有一定的認識,八、九年級學生除了會識簡譜外,對線譜中的C、D、F、G四種調較為熟悉,對音樂的感受能力、鑑賞能力有明顯提高。

二、合理實施目標是優化目標的手段

制定好目標,為優化音樂教學創造了前提,在教學中,教師須強化意識,並使之滲透於整個音樂教學之中。音樂教師要充分利用教材中固有的情感因素,不失時機地、有意識地對學生進行情感教育,通過潛移默化提高學生的思想品德素質。教師可以採用不同的教授方式,在教學中為每個學生提供學習某一內容所必需的學習時間,使教學適應不同類型的學生的需要,正確處理面向全體學生與對待個別差異的關係,發揮每個學生的創造性,使他們都最大限度地得到良好發展。教學中要始終貫穿高密度的系統反饋矯正,使音樂教學活動成為可調控的動態過程,有效地保證音樂學科教學目標的實現。可見,實施目標又是優化目標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徑。筆者在教學實踐中,著重抓了兩點:

1、使目標信息貫穿於各個教學環節,做到似斷實連。如欣賞《二泉映月》,

由於學生對阿炳所處的歷史背景和社會背景缺乏了解,於是我提出:盲藝人阿炳為何在一個明亮的月夜裡,獨自坐在清泉邊拉著二胡泣不成聲呢?這一設問似乎打開學生的思維流向,雖與目標信息無關,然實質旨在引導學生通過聆賞這首感人肺腑的樂曲,聯想起「水泉冷澀月如霜」的藝術境界,而更多的是猶見其人——一個剛直不阿的盲藝人痛苦地向人們訴說著人間的種種不平和自己坎坷的一生,深深領悟到作者在樂曲中所抒發的對生活的無限感慨和悱憤之情。這樣,將欣賞樂曲與自己的情感聯繫起來,產生感情上的共鳴,信息交流似暗實明。

2、「聽」、「辨」、「看」、「唱」、「悟」圍繞目標進行強化目標信息。教學中,運用幻燈投影、挂圖、音像等媒體展示節奏練習、視唱曲譜、音樂知識等。這樣,經過目標信息的反覆訓練,給大腦造成強刺激,有利於學生能力的形成與提高。

三、注重評價目標是優化目標的保證

反饋原理指出:「任何系統只有通過信息反饋,才能實現有效的控制。」教學中的反饋線路有兩條:一條是由學生學習效應的顯示,直接向教師提出反饋信息,用以改進教法;另一條是由教師根據學生輸出的信息作出評價,向學生提供反饋信息,用以改進學法。在教學中,我對「反饋」有三點體會:反饋要在制訂目標時,預先考慮安排好,有計劃,有目的地去檢查;及時反饋能針對問題教學,教學收效大;反饋是調整教學計劃合理與否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可見,反饋是目標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評價目標的基本途徑,也是優化目標,調節後續教學的有效手段。它通過學生輸出的信息、學習效果、各階段目標的達成度等顯現及作出的評價來實現的。

對目標達成度的評價,則要求教師在完成一個目標後,要注意檢查,就能反饋上來一些意想不到的問題:在八年級音樂教材上冊第一單元「優美的情思」中第四首《我的太陽》

歌曲教學結束後,我再讓學生分組唱,個別唱,從中發現有的節奏不穩定;有的對一個升號調各音的音位把握不熟練;有的對跨度較大的音程唱不准等方面存在問題,我把這些典型問題歸納起來,分析漏洞所在。這樣,既利於學生學習效應的評價,又利於下一目標的完善與實施。同樣,對學生成績的恰當評價也是目標教學中的重要環節。如在基礎訓練中的節奏練習、視唱與練耳,學生只要掌握了教學重點——節奏、音準,儘管在別的方面有些問題,也要肯定其成績。以激發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促進學生本身學習動機的需要。

評價的方法有多種,常用的有比較法,談話發現法,試卷分析法等等。無論用什麼方法,都應明確對學生學習效果的評價是對目標教學實施的檢查。

總之,在音樂教學中,制定目標是優化目標的前提;實施目標是優化目標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徑;而評價目標是優化目標的重要保證。只有使它們相互聯繫,和諧統一,發揮整體功能,才能使目標教學落到實處,從而提高音樂教學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