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民國時期是中國學術從傳統向近代急速轉型的重要時期。在關於明代錦衣衛的研究上,民國時期的史學研究呈現了從傳統敘事向近代分析、從讚頌帝制向反對帝制的轉型過程。明代史籍對錦衣衛的記載,雖然應用了編年、典制、史志和筆記體的不同體裁,但敘事的性質則完全相同,官史多從正面予以陳述。民國對錦衣衛的研究,形式上出現了研究論文和章節體專著、講義;內容上以理論分析為導向、直擊錦衣衛「特務機構」的性質以及其為專制獨裁服務的實質。當然,民國學者批判錦衣衛時,似乎亦取徑於明代野史對錦衣衛的負面評價,說明在中國這樣的文明古國,史學的近代轉型,不僅受到來自西方分析史學的影響,同時也受惠於中國傳統史學的某種滋養。
關鍵詞:民國史學 明代史學 錦衣衛 近代轉型
作者簡介:謝盛、謝貴安,武漢大學歷史學院。
民國是中國史學從傳統向近代轉型的重要時期。所謂傳統史學,是指以敘事為特徵的史學形態,從司馬遷的《史記》,到張廷玉等人的《明史》,從司馬光的《資治通鑑》,到夏燮的《明通鑑》,從杜佑的《通典》,到李鴻章等人的《清會典》,均屬於傳統史學範疇。上述史書雖然不斷變換敘述體裁,或紀傳體,或編年體,或典章制度體,但均不出敘事史學的範圍。所謂近代史學,是西方史學影響下有別於傳統史學的新形態。梁啟超汲取西方史學思想,掀起了「新史學」運動,深刻改變了中國舊史學的面貌,使近代史學在中國迅速紮根。梁啟超批評「二十四史」等舊史學是帝王的「家譜」,是滿篇記載帝王征伐和拼殺的「相斫書」;是維護專制統治、愚弄人民的工具,是「霸者之奴隸」。批判舊史學「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國家」「知有個人而不知有群體」「知有陳跡而不知有今務」「知有事實而不知有理想」。並特別指出:「前者史家不過記載事實,近世史家必說明其事實之關係,與其原因結果。」一語道破傳統史學敘事的本質和新史學分析的本質。民國時期,西方近代學術強勁輸入,以分析和研究為特徵、以論文和章節體專著為形式的近代史學洶湧而至,中國傳統史學開始了近代轉型的過程。以錦衣衛為例,明代有關錦衣衛的史學成果主要是《明實錄》、《大明會典·錦衣衛》、王世貞的《錦衣志》和沈德符的《萬曆野獲編·禁衛》等史書中的記載,四種記載皆以敘事的形式,講述錦衣衛的源流、官職和各種職能。至民國,有關錦衣衛的研究,開始從敘事史學向分析史學轉換,出現了以吳晗、姚雪垠、丁易為代表的分析性(研究性)論著,分析錦衣衛的性質,研究它與皇權專制制度的關係,與明代史學呈現出截然不同的面貌。當前,對於民國學者在錦衣衛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有張金奎的概述,至於從史學轉型角度進行探討的成果,未見問世。本文就此問題試作探討。
一、明代傳統史籍對錦衣衛歷史的敘事
探討民國關於錦衣衛研究的近代特徵之前,必須弄清明代史學在錦衣衛問題上的傳統表達形式。明代史籍在描寫錦衣衛的歷史時,主要以敘事的形式加以展開。當時集中敘述錦衣衛歷史的史著主要有四種,即官修的《明實錄》《大明會典》和私修的《錦衣志》《萬曆野獲編》。
這四種史籍,分屬不同的體裁,《明實錄》是逐條記載的編年體史書,《大明會典》是對錦衣衛制度集中記載的典章制度體史書,王世貞的《錦衣衛》屬於私修史書,沈德符的《萬曆野獲編》屬於私人所撰的筆記。前二種屬於明代官史,後二種皆屬野史。雖然體裁不同,但性質相同,都屬於傳統的「敘事史學」,與近代的「分析史學」有本質的差異。四種史籍在錦衣衛的記載上,有共同的地方:
第一,都記載了錦衣衛的沿革歷史。《太祖實錄》記載,洪武三年,錦衣衛的前身儀鸞司及其上級機構親軍都尉府建立。十五年,「改儀鸞司為錦衣衛,秩從三品」。起初下屬御椅、扇手、擎蓋、旛幢、斧鉞、鑾輿、馴馬七司。十七年,「改錦衣衛指揮使司為正三品」,提升了半級。十八年,錦衣衛增設「中左、中右、中前、中後、中中、後後六千戶所」,機構大為擴充。《大明會典》《錦衣志》對此也有詳細記載。如《錦衣志》對錦衣衛置廢沿革的記載稱:「高皇帝初即位,置司曰儀鸞,掌侍衛法駕、鹵簿,使冠文冠。十五年,罷置司,改設錦衣衛,指揮使一人,秩三品。」
第二,都記載了錦衣衛官員的任免、蔭襲及相關制度。實錄記載的分量最重。《太祖實錄》卷二四七載,洪武二十九年十月癸巳,「升錦衣衛指揮僉事宋忠為指揮使」。這種記載自始至終從未間斷。《會典》偏重於制度性的記載,稱該衛官員須在內部選拔,凡侍衛將軍有缺,本衛堂上官會同管領將軍官、兵科都給事中、御史選補;錦衣衛官員具有免予考察的特權。
第三,都記載了錦衣衛的各項職能。《會典》稱「其職掌直駕、侍衛、巡察、捕緝等事」並具體記載了大約七項職能。在各項職能中,最突出的是兩種,一是儀仗和侍衛,一是偵伺和理刑。《神宗實錄》卷五二記載,萬曆四年七月癸巳,在禮部擬定的皇帝巡視國子監的儀注中,規定「司設監同錦衣衛設御幄於大成門之東」。《錦衣志》亦載:「凡上大朝賀、宴群臣,指揮自使而下,得刃介侍左右,廷列其從校五百人;夜則殺(指減少)十之九,入圍宿候。」關於後者,在下面「第四」中另敘。
第四,四種典籍都記載了錦衣衛及其鎮撫司的偵伺、理刑的「特務」功能及活動。《明實錄》對此花費了較多的篇幅。洪武二十年朱元璋鑒於錦衣衛在審訊時過於殘忍,「焚錦衣衛刑具」,將其刑理權交還刑部。建文時,錦衣衛恢復了緝捕和理刑功能。方孝孺曾「命錦衣衛執武勝系獄」。據《太宗實錄》載,在朱棣統治期間,錦衣衛偵訊理刑的特務職能受到特別的重視,都察院辦案泄密,引起太宗震怒,「命錦衣衛鞠之,有實狀,特命誅之」。仁宗時,重新將錦衣衛與鎮撫司結合,當時任命錦衣衛指揮僉事苗勝「掌鎮撫司事」,鎮撫司可以審案,甚至刑訊逼供(「杖訊」)。到武宗時,錦衣衛鎮撫司甚至接受並關押來自宦官統領的東廠的犯人。據《明武宗實錄》卷二四載,正德二年三月乙丑,戶部郎中劉繹往遼東總理糧儲,「東廠校尉偵其違例乘轎及濫役人夫、少給糧價、多派鬥頭等事」後「械繫鎮撫司獄」。此後,錦衣衛鎮撫司一直奉命辦理詔獄。錦衣衛的特務職能雖然重要,但卻不是實錄記載最多的內容。《大明會典》也記載了錦衣衛偵伺姦宄、緝捕盜賊、參與會審、審核死囚、審理詔獄等「特務」職能。錦衣衛鎮撫司審訊詔獄可不經本衛而直達天庭,鎮撫司的案情不公開,是高度機密。「看監千百戶等有透漏獄情者斬」。東廠的犯人也由鎮撫司關押和審問:「凡東廠及本衛各處送到囚犯」,「本司從公審察究問」。以上史實印證了《明實錄》的記載。
然而,以上四種明代典籍在錦衣衛記載上又有所不同,主要是兩種私修野史與前兩種官史有所差異。第一,記載對象和重點有所不同。《明實錄》主要是逐年記載有關錦衣衛的事件,《大明會典》則是集中記載錦衣衛的制度;而兩部私修野史,則以人為主,《錦衣志》基本上是以錦衣衛著名頭領紀綱、馬順、門達、錢寧、聶能遷、王佐和陸炳等的故事為線索,敘述錦衣衛的歷史,重點敘述朱棣縱容紀綱給錦衣衛打下的深刻烙印。《萬曆野獲編》也是以錦衣衛頭領陸炳、劉守有等人的掌故為主進行敘述。
第二,對待錦衣衛的態度有所不同。《實錄》與《會典》兩種官史,對錦衣衛制度的記載,多從正面敘述,而兩種野史,則有情緒表達。與前兩種官史對錦衣衛的多重功能的敘述齊頭並進不同,《錦衣志》集中對錦衣衛的偵伺刑獄功能大書特書,堪稱明代錦衣衛史學形象轉折的重要過渡。王世貞指出,錦衣衛被稱為「親軍」,設置刑獄機構,為了適應朱元璋誅殺功臣和鎮壓百姓的要求:「上時時有所誅殺,或下鎮撫司雜治,取詔行,得毋徑法曹。」這一句表述,與官史立場不同,反映出王世貞對皇帝濫殺和錦衣衛僭越司法的不滿。《錦衣志》還揭露朱棣把錦衣衛頭領紀綱當作鷹犬栽培,發現紀綱「應對刻精詭秘,而逆鉤人意所向,先發以為績」,於是「日益幸愛之」。奪位後,授命紀綱「治錦衣親兵,復典治詔獄」,縱容紀綱「布其私距,日夜操切,陰計聞上」,朱棣「大以為忠」。但其關於紀綱故事的記載,過於生動離奇,與野史相符。《萬曆野獲編》也是開門見山,直接以「錦衣衛」和「錦衣衛鎮撫司」為題,大書錦衣衛的恐怖與危害,其標題「劉球、范廣冤死」「晝夜用刑」「鎮撫司刑具」可謂旗幟鮮明。以上兩種野史塑造了錦衣衛恐怖的史學形象,對錦衣衛殘暴的揭露,為民國學者將錦衣衛作為專制主義工具來批判提供了材料和思路。不過,明代野史並無民國人的近代覺悟,他們對錦衣衛官員也並非完全否定,對其善行還作過歌頌。《野獲編》中「陸劉二緹帥」,就稱陸炳「領錦衣最久,雖與嚴分宜比周,而愛敬士大夫。世宗時,有嚴譴下詔獄者,每為調護得全,縉紳德之。」稱劉守有領錦衣衛時,劉台等人「以劾江陵逮問,賴劉調護得全」。這種對錦衣衛官員的正面讚揚,在民國時被有意過濾掉了。
以上四種史籍,都未對錦衣衛作理論分析,只有其中私修的《錦衣志》和《萬曆野獲編》偶爾寓喟嘆於敘事中。顯然,上述四種史籍都屬於典型的傳統史學形態。前面兩部官修史書都是陳述史實,後面的私修史志《錦衣志》和筆記體《萬曆野獲編》雖有獵奇和恐怖的描寫,但與前兩部一樣,都缺乏性質分析和價值判斷。上述四書所載的錦衣衛史,未經近代重構,屬於明代史學的原生狀態。
然而,到了民國時期,受西方近代史學的影響,錦衣衛歷史的研究,進入了一個新的時期,擁有了嶄新的外在形式和內容特徵。外在形式,是指在史學體裁上,以論文或專著的形式展開討論;在內容特徵上,是指以分析和批判為靈魂,展開對錦衣衛史的的研究,其中貫穿了「新史學」的「反封建」「反專制」(「反獨裁」)的觀念和思想。
二、論文、章節體專著和教科書:民國時錦衣衛研究的新體裁
民國時期,受到西方近代史學的影響,學者們開始用分析和研究的方法,來探討明代錦衣衛這種特殊的歷史現象。民國在錦衣衛的研究上,既出現了學術論文,也產生了學術專著(包括講義),二者都是明代錦衣衛史學從未出現過的新體裁。下面就民國研究明代錦衣衛的學術體裁及其體現的現代學術特徵加以探討。
1.學術論文推動錦衣衛問題的分析
學術論文的出現是史學近代轉型的標誌之一。1934年吳晗通過發表的一篇學術論文《明代的錦衣衛和東西廠》,開啟了明代錦衣衛研究在體裁上的轉型之路。他也是民國時最早對明代錦衣衛進行研究的學者。
與明代諸典籍對錦衣衛沿革、職能、制度進行敘述不同,吳晗此文開篇就提出論文的主旨:「在舊式的政體之下,皇帝只是代表他的家族以及外環的一特殊集團的利益,比較被統治的人民,他的地位,不但孤立,而且永遠是在危險的邊緣。」於是為了自己的統治和家族的利益,利用各種手段加以維護,於是便出現了錦衣衛和東西廠。
吳晗對錦衣衛的認識,主要有以下三個觀點。第一,認為錦衣衛是明朝皇室用來製造恐怖氣氛的特種組織、特種監獄、特種偵探,「擔任獵犬和屠夫的雙重任務」,成為最高偵伺機構和最高審判機構。吳晗指出:「廠衛同時也是最高法庭,有任意逮捕官吏平民,加以刑訊判罪和行刑的最高的法律以外的權力。」第二,指出東西廠和錦衣衛構成複雜的相互監督的鏈環:「廠與衛成為皇帝私人的特權偵探機關,其統系是錦衣衛監察偵伺一切官民,東(西)廠偵察一切官民及錦衣衛,有時或加設一最高機構,偵探一切官民和廠衛,如劉瑾的內行廠和馮保的內廠,皇帝則直接監督一切偵緝機關。如此層層緝伺,層層作惡,人人自疑,人人自危,造成了政治恐怖」。第三,強調錦衣衛特務職能因皇帝政策需要而變化。明代皇帝為了鞏固皇權而增強錦衣衛的特務功能,亦因皇權鞏固而消減其權力。針對朱元璋焚毀錦衣衛刑具、移送關押的囚徒至刑部一事,吳晗認為是朱元璋「覺得自己的地位已經安定」後,所採用的「緩和太過緊張的空氣」的措施。當「胡黨藍黨都已殺完,不再感覺到政治上的逼脅」後,朱元璋「又解除錦衣衛的典詔獄權」,將案件交由法司處理。吳晗還指出:錦衣衛「經過嘉靖初年裁汰後,縮小職權,改為『專察不軌妖言人命強盜重事』」當然,吳晗的論證是用原始史料為證據,如引《明史·職官志》述錦衣衛「掌侍衛緝捕刑獄之事,凡盜賊姦宄街塗溝洫,密緝而時省之」以論證。
然而,吳晗此文絕口不提錦衣衛的儀仗侍衛功能,並成功地將錦衣衛論證為特務機關,將偵伺機關和最高法庭視作它的「正式職務」,從而對其功能持完全否定的態度。雖然吳晗直接分析錦衣衛的偵伺、理刑等特務功能,但終篇只說錦衣衛是「特種組織」,尚未使用「特務機構」的說法。吳晗的這篇論文一發表,就獲得轉載,引發了這一問題的持續討論。
與後來丁易的著作《明代特務政治》相比,吳晗對錦衣衛和東西廠的分析尚具有較高的學術性和理性,而丁易的著作,開始直接稱錦衣衛為「特務」,所用詞彙充滿價值判斷和主觀情緒。
受吳晗的影響,丁易(即葉鼎彝)開始發表關於明代錦衣衛和東西廠的論文,並直接稱之為特務機關和特務政治。1946年,丁易發表《明代的特務機關》一文,指出:「要明白明代特務政治為什麼特別發達,這得先從明代政治的極端中央集權化說起」。朱元璋廢宰相,行集權,為了控制臣民,特務制度便應運而生。丁易接著又發表了《明代的特務機關(續)》一文。其文主要還是討論錦衣衛的偵伺、刑獄的特務功能。由於直屬皇帝,他們可以「不必經過外庭法司的法律手續」直接逮捕任何人,並加以審問,形成「所謂錦衣衛獄或詔獄」。他總結道:「錦衣衛就是這樣的成為明代的一個巨大的特務機關,和東廠遙遙相對,而並稱『廠衛』。」由於鎖定錦衣衛的偵伺和刑獄功能,因此丁易在此文中重點討論錦衣衛的南北鎮撫司及其罪惡,斷言其「無惡不作」。並斷言「明代政治就是這麼徹頭徹尾的特務化了」。
就在丁易論文發表的第二年(1947年),楊震川發表了《從剷頭說到廷杖東廠和錦衣衛》的文章,認為特務機構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酷刑愈峻而吏治癒壞,到結果終致清兵叩關,流賊內竄」。但此文只是報紙文章,並非嚴格的學術論文。同年,陳務去發表《廠衛與明代政治》一文,介紹了錦衣衛的組織結構,在曆數其罪惡後,斷言這些都是專制政治的淫威之表現。
1949年,國民黨崩潰之際,時在高行農業學校和私立大夏大學教書的作家姚雪垠接連發表了關於明代錦衣衛的三篇論文。姚雪垠在《明初的錦衣衛》一文中,開篇第一個標題就是「特務政治的創始」,還用了「反特務鬥爭的一幕」和「特務活動的再活躍」的小標題。對朱元璋創建的特務機關進行抨擊,認為它「復活了古代的野蠻主義,以一切手段去摧殘臣民的生命和人格」。姚雪垠在《劉瑾與錢寧:「明朝特務政治史」之一》中分析了劉瑾失敗的原因與影響,並指出:「所謂特務政治,就是以特務工作為主要手段而進行統治的政治。因此,劉瑾的罪惡決不限於他主持特務活動,不過他的一切罪惡都直接或間接的和他的特務工作有關。」他甚至直接斷言特務政治同時也就是貪污政治、流氓政治或土匪政治。姚雪垠的《明朝特務政治史之二:明代特務重心的移轉》,論述特務重心從錦衣衛轉移到太監提督的東西廠的過程。姚雪垠寫作,雖夾雜議論,但主要用的是講故事的形式,文章中還有對話,顯然與其小說家身份有關,也與他直接繼承明代野史傳統有關。
2.民國時學術專著促進錦衣衛問題的系統研究
論文的容量有限,對於像明代錦衣衛這樣的重大歷史現象,需要藉助專著的容量和篇幅才能說明問題,於是,丁易的《明代特務政治》一書應運而生。雖然此書出版在1949年以後,但它的寫作則是在民國時期無疑。據作者《自序》稱:「這本書是一九四五年春天動手寫的,一九四八年底寫成,經過整整四年時間。」此書是一部典型的章節體專著。章節體為近代學術著作通用的體裁,也是史學轉型的標誌之一。全書共分八章,每章又分若干節,節下再分諸多專題。
《明代特務政治》不僅以其章節體的全新體裁與明代史書相區別,而且以分析問題為特徵,也與《明實錄》《大明會典·錦衣衛》《錦衣志》《萬曆野獲編·禁衛》以敘事為職事不同。該書屬於近代的「分析史學」,對錦衣衛的性質、作用等問題作了分析。
首先,《明代特務政治》分析了錦衣衛和東廠、西廠等機構的性質。錦衣衛到底是什麼性質的機構,是儀衛還是特務,明代史書的描述比較面面俱到,而丁易則直接判定其為特務機構。從書名到每章每節的名稱,頻繁地使用「特務」一詞。全書的論述也都是圍繞這一主題來展開。
其次,丁易在書中斷定明代錦衣衛是一種殘暴的鎮壓機構。就《明代特務政治》一書的章節之名來看,第二章第三節的標題為「狐群狗黨的幫凶作惡」,節下專題名稱為「做盡了天下無恥醜事」。第三章標題為「全國經濟的大搜刮」,其第一節標題為「占盡了良田美地」,節下專題名稱為「霸占民田逼勒獻地」,第三節下面的兩個專題名稱分別為「敲骨吸髓天下蕭然」「一群餓虎無數飢狼」。第四章第二節下面的專題名稱為「敗壞邊防,凌辱官吏」。第五章標題為「殺人如草不聞聲」,其第一節標題為「天羅地網攀染栽誣」,其下專題名稱為「兩個在位最久的獨夫的特務偵緝」(兩個獨夫指嘉靖帝和萬曆帝),另一專題名稱為「搜刮人民,孝順主子」。第二節的標題為「血肉橫飛屍蟲滿獄」,其下的專題有四:「廷杖」「酷刑和慘殺」「十層地獄——詔獄」和「文字獄」,都直接認定了錦衣衛所起的作用、造成的結果是負面、殘暴和罪惡的。
再次,對錦衣衛和東西廠敗壞明朝統治集團的負面作用也進行了分析。這主要體現在第六、八兩章中。第六章「特務的權勢財富及其內部矛盾」,第一節「炙手可熱勢絕倫」,分析廠衛特務的特權勢力,列舉了特務頭子的威焰,包括「奴辱朝臣,草菅民命」,以及「污穢齷齪的私生活」,第二節「珠玉際天黃金滿地」,分析了廠衛特務的經濟犯罪,下面的專題稱「貪污納賄掠奪敲榨」「全國最大的富翁」,第三節分析了特務內部的矛盾。第八章「特務顛覆了朱明王朝」,分析了廠衛特務「開城投降」等醜惡行徑。
《明代特務政治》還專門設立第七章「人民反特務的鬥爭」,講述明代百姓的反對廠衛特務的反抗行動。這一章則明顯具有時代特徵,即重視群眾和社會力量,反對君主獨裁專制的觀念之反映。該書的偏頗是將明代的統治「泛特務化」,幾乎將宦官的所有活動都視之為特務活動。
3.教科書(講義)的編寫、講授推動明代錦衣衛問題的討論
民國是西方近代分科之學傳入中國的時期。中國舊有的經史子集四部之學被瓦解,文、史、哲、數、理、化、工、農、醫等專科之學興起。史學在民國的教學體系中占有重要一席之地,於是編纂歷史教科書和講義蔚然成風。明代的錦衣衛,在中國通史和明清斷代史教科書(或講義)中,都得到了講述和討論。
通史中對明代錦衣衛的探討,金兆豐和呂思勉等人做過嘗試。1937年,金兆豐所著《中國通史》在中華書局出版。該書版權頁上標明「大學用書」。其第八章《明京營衛所之制·上直衛親軍》一節,陳述了錦衣衛「掌侍衛及緝捕刑獄之事」,但對此現象未作價值評判。1939年成稿的呂思勉的《中國通史》,對錦衣衛的偵緝、刑訊職能開始作負面評價,認為司法事務不能讓軍政機關參與,即使軍政機關抓獲人犯,如果「交給治民之官,尚不易非理肆虐」,但朝廷「又往往令其自行治理」,危害就很大了,像「明代的錦衣衛、東廠等,尤為流毒無窮」。因學者不同,教材中對錦衣衛的評價亦異,說明當時大學具有一定的學術自由氛圍。
斷代史中對明代錦衣衛的研究,以孟森等人比較突出。20世紀30年代初,孟森在北京大學歷史系講授明清史課編寫的講義中,分析了特務機構出現的社會土壤:「民權不張之國,不能使官吏畏法,則既豢民膏,復以威福肆於民上,假國寵以殃民,即國家養千萬虎狼以食人耳。故非有真實民權,足以鈐束官吏,不能怨英君誼辟之持法以懾其志也。刑亂國用重典,正此之謂。」這裡把近代民權概念引入,以與君權相對,說明君權制度下法律不彰,只能用特務機構整治貪官污吏。孟森進而對錦衣衛的偵緝功能及其作用進行了分析,指出錦衣衛制度是「仿古司隸校尉、執金吾等官,職掌都城內外地方各事」,負責治安,就像「近世各國都市皆有警察偵探」、清代有「步軍統領衙門」一樣,「原不得為弊政」。但是,「明以詔獄屬錦衣衛鎮撫司,遂奪法司之權,以意生殺,而法律為虛設。蓋弊在詔獄,尚不在緝事也。至設東廠而以宦官領緝事,是即所謂皇家偵探,其勢無可抵抗」,認為將錦衣衛和東西廠變為特務機構,「此所以為明代獨有之弊政也」。不過,「然細按之,皆凌蔑貴顯有力之家,平民非其所屑措意,即尚未至得罪百姓耳。」孟森認為錦衣衛鎮撫司詔獄和廷杖之害,實不及「信用宦官」之禍。顯然,孟森時代尚未形成如40年代那樣因影射「軍統」「中統」特務機構所形成的社會氛圍,研究成果的學術性更為鮮明一些。
此外,吳晗在授課時,也對錦衣衛作過探討,而孟森上述見解「與吳晗的觀點大體一致」。但從他後來所寫的《明太祖》和《朱元璋傳》中來看,其對錦衣衛的描述受反特務政治的環境影響更深,與孟森的觀點已漸行漸遠。
三、從多重到單一的塑造:民國學者對錦衣衛職能的定性
明代史籍中對錦衣衛的源流、機構設置、官職任免以及宿衛、儀杖、偵緝、審刑等多重職能的敘述,比較系統、全面,更加貼近當時的歷史事實。雖然也有部分史籍將錦衣衛鎮撫事的偵伺、緝捕和刑獄功能作突出描述,但多屬於獵奇炫異的野史,如嘉靖時王世貞的《錦衣志》和萬曆時沈德符的《萬曆野獲編》,就曾通過錦衣衛頭子的恐怖故事吸引讀者,但二書仍不忘反映錦衣衛的各項職能,而不單是描述其特務功能;即使是渲染其特務功能,也不只談論其負面影響,而兼述其正面表現。明代史學對錦衣衛多重功能的敘述,在近代「新史學」運動之後,被民國學者所改變。除早期的孟森等人外,大多數的民國學者將錦衣衛貼上單一的「特務」標籤,集中研究其偵伺詔獄的鎮壓功能,並且只談其罪惡作用和負面影響,而不論其正面意義,用近代的分析方法,剝離錦衣衛的其他雜質,直擊錦衣衛作為專制皇帝統治工具的階級本質,試圖控訴和聲討專為帝王將相唱讚歌的「舊史學」,從而建立起「反封建」「反專制」的新史學體系。於是,錦衣衛的研究,便經歷了一個「從多重到單一」的近代轉型之路徑。
明代官方史書對錦衣衛的表述,常常著眼於它的宿衛職能和激勵機制,而非它的特務性質:「我朝立錦衣衛以掌宿衛,官職之設,雖與列衛不同,而其官則用其能,而不用其世,所以待武臣之超出群類者也。」明初,錦衣衛只是個侍衛和儀仗的軍事機構,並未與鎮撫司合併,沒有偵伺和詔獄職能,前身是儀鸞司,後改為錦衣衛。洪武三十年三月,「置錦衣衛前千戶所十司,曰鑾輿,曰擎蓋,曰扇手,曰旌節,曰幡幢,曰班劍,曰斧鉞,曰戈戟,曰弓矢,曰馴馬」,十司皆為侍衛和儀仗的機關。可見,《明實錄》除了記載錦衣衛的偵伺理刑功能外,還記載了它所擔負的各種儀式及其職能。《大明會典》也記載了錦衣衛的多重職能,除了偵察、緝捕和審刑等特務職能外,還有負責皇帝出席活動的儀仗和侍衛;負責京城、城郊乃至皇陵的治安巡邏和管理;維護城市公共工程;監管京城各門稅收;監撥外國朝貢者乘用馬匹;採辦朝廷朝會時的燈燭物件等一般性職能。
受「新史學」運動的影響,民國學者對明代史籍中錦衣衛的歷史記載進行了解析,認為錦衣衛職能不管多少,本質上只是帝王爭權「相斫」的鷹犬工具和特務機構。因此,他們忽略明代錦衣衛的多重職能,聚焦於它的特務職能(偵伺審刑)和惡劣影響。在他們看來,明代對錦衣衛的記載雖然史實豐富,但卻屬於「知有事實而不知有理想」的舊史學,於是不再糾纏於明代史籍所記載的錦衣衛多重職能的史實,緊抓錦衣衛作為皇帝的特務組織的本質,加以批判和否定,以實現瓦解帝王專制的學術理想。
民國學者中,吳晗最先對錦衣衛進行定性研究。他在《明代的錦衣衛和東西廠》一文中,認為錦衣衛是偵訊和理刑的機構,即擔任「獵犬」和「屠夫」的「雙重任務」,而並不關注錦衣衛的侍衛和儀仗功能。不過,當時只認為它是「特種組織」,尚未貼上「特務機構」的標籤。在價值判斷上,吳晗對錦衣衛基本上作了否定,指出廠衛「層層緝伺,層層作惡,人人自疑,人人自危,造成了政治恐怖」。到了1944年,由於吳晗思想的轉變,直接將他的舊文改為更直接、更醒目的題目《民族活力的毀滅:論明代的特務組織——錦衣衛和東西廠》重新發表,旗幟鮮明地指出錦衣衛和東西廠是「特務組織」。在他所寫的朱元璋傳記中,也可以看出這種轉變。他在1943年所寫《明太祖》中,稱「錦衣衛是內廷親軍,是皇帝的私人衛隊……錦衣衛的正式職務是『掌侍衛緝捕刑獄之事』」,「凡盜賊姦宄街塗溝洫密緝而時省之」,將錦衣衛引至特務職能上。他在1948年寫的《朱元璋傳》中,更是將錦衣衛明確稱為「特務」。並直接判斷:「直駕侍衛是錦衣衛形式上的職務,巡察緝捕才是工作的重心。」 將錦衣衛從多樣性的職能,引入單一的特務職能,以確立其反專制的「新史學」鬥爭目標。
緊接著,丁易在《明代的特務機關》的論文中,將錦衣衛和東西廠直接定性為「特務機關」,稱其運作為「特務政治」。丁易在續文中,將錦衣衛「一面繼承了這個親軍都尉府『侍衛』之責,一面又擔負了儀鑾司掌握鹵簿儀仗的任務」的史實一筆帶過,集中講述和分析錦衣衛的特務職能。為此,他重點討論了錦衣衛下屬的南北鎮撫司的詔獄功能,指出:「鎮撫司職位雖卑,權力卻是特重。這是統治者的深意所在,他看到衛權日重,不大放心,所以特地予北司以特權,使其與衛互相牽制,分散權力,而自己從以折衷之。」並斷言錦衣衛的作惡性質:「錦衣衛的權力既如此之大,在執行它的時,自然就無惡不作了。」
對錦衣衛等機構的作用,明代史籍所述既有負面、殘忍的一面,也有正面、積極的一面,如《萬曆野獲編·禁衛》便對陸炳、劉守有等錦衣衛長官的向善一面作了敘述。然而,民國史學則只擊一點,不及其餘。丁易在其專著《明代特務政治》中,則單刀直入,將明代的錦衣衛和東西廠視為惡貫滿盈的特務機構。其章節標題及書中正文,「特務」一詞俯拾皆是。這反映出丁易的這部專著已將明代的錦衣衛完全定性為「特務」機構。姚雪垠在《明初的錦衣衛》一文中,亦將錦衣衛定性為特務。他的另兩篇文章,是以「明朝特務政治史之一」、「明朝特務政治史」之二的序列組織的,直接將它們貼上了「特務」的標籤。對明代錦衣衛等組織定性為「特務組織」,是近代分析史學作用的結果。
由於認定錦衣衛的性質是特務機構,因此民國學者便一邊倒地認為錦衣衛是殘暴的,並加以聲討。丁易在《明代特務政治》一書中,基本都是在聲討錦衣衛和東西廠鎮壓臣民的恐怖暴行。就這樣,民國學者通過單刀直入的方式,抓住明代錦衣衛作為皇權統治工具的特務組織的本質,大加撻伐,徹底批判。於是,錦衣衛的研究,出現了從「多重到單一」的明顯轉變。
四、從敘事到理論分析:民國研究錦衣衛的時代烙印
梁啟超指出中國傳統史學與近代史學的差異,是前者「不過記載事實」,後者「必說明其事實之關係,與其原因結果」。民國史學工作者受近代史學的影響,重視用理論分析和學術方法來研究和探討明代錦衣衛問題。這與明代史籍以敘事的形式對錦衣衛進行書寫不同。下面從三個方面加以說明。
第一,用政治學理論研究明代特務機構與傳統皇權專制制度之間的關係。
丁易將特務政治的研究,放在中央集權制的理論框架中進行,指出:「要明白明代特務政治為什麼特別發達,這得先從明代政治的極端中央集權化說起。」認為宰相職能本來可以部分抵消皇帝專制,但卻被明代朱元璋所廢除,目的是加強皇權,既然要加強皇權,因此就必須建立特務機構。並且分析了特務盛行的原因:首先,「獨夫既然不信任大臣,而把政權交付他的宮奴,漸漸的,他必然對大臣要由不信任而不放心起來」。其次,「獨夫獨霸到這種局面的時候,他的專制威權必然是不容有絲毫侮損的」,「必然要派人出去秘密偵查,寄以耳目」。再次,獨夫「對天下所有的臣民他全是不放心的」,「於是特務調查制度,也必然要嚴密建立起來」。這種分析,在明代記載錦衣衛的史籍無法見到。
第二,用心理學理論研究明代錦衣衛的殘暴行為與君主的心理問題。
楊震川在《從剷頭說到廷杖東廠和錦衣衛》中,從心理學的角度,分析朱元璋建及其子孫藉助錦衣衛和東西廠等機關,通過批量剷頭、刷刮裸身、掛吊稱竿、抽腸、剝皮等殘忍手段,殘酷迫害囚徒而獲得的心理快感,得出他是一個「嚴重而且可怕」的「精神病」人的結論。「所以明代諸帝的好用酷刑,至少在心靈上是有缺陷的」,「心靈上賦有若許缺陷,為求滿足,廷杖、東西廠就漸次產生」。吳晗認為明代最高統治者倚重特務,反對者強調利用特務無益統治的理由「縱然充分到極點,也不能消除統治者孤立自危的心理」。「孤立自危的心理」正是吳晗對高高在上的皇帝信任特務之心理的深刻分析。專制制度將皇帝與所有人隔絕開來,皇帝不僅孤獨,而且日夜危懼,當然會用特務制度維持統治。姚雪垠在《明朝特務政治史之二:明代特務重心的移轉》中,指出特務重心從錦衣衛轉移到太監提督的東西廠,「是君主獨裁制發展的結果,皇帝對所有的臣民都不放心,甚至對他自己的特務機關錦衣衛也不信任。因為錦衣衛究竟是外臣,比之內臣,自然又疏遠一層。」這就從君主固有的猜忌疑慮的心理特徵上,分析特務制度發展運行的過程。
第三,用整體思維分析明代錦衣衛制度。
對錦衣衛和特務制度,楊震川不是就事論事,而是將它放在帝王專制系統中作全盤分析,指出:「專制時代的帝王,用兩種方法來對付讀書人:一種方法是除科舉取士之外,用特科來網羅天下有聲望的人」,屬於軟性的統治手段;「另一種方法,就是興文字之獄……是偏於硬性的,也就是一手高壓的政策」,廠衛詔獄和廷杖就是此類對付讀書人的辦法。他最後說:「所以論到政府『治亂世,用重典』的話,最要緊的還是在定重典之前,要有『公平正直的執法精神,和公平正直的執法之士』,否則峻法層出不窮,亂子一代一代的種下去,雖厲法治又何益!」明朝皇帝不省此理,結果「三百年的大好基業,到底是斷送了!」民國學者還能夠突破史籍記載的局限,看到背後的歷史真相。前述孟森認為明代錦衣衛「皆凌蔑貴顯有力之家,平民非其所屑措意,即尚未至得罪百姓耳」。然而,未記載,並不表明未發生。姚雪垠雖然也承認「明史上所記載的特務暴行,多是殘害官吏的大案子」,但是,他突破了舊史書的桎梏,理性地判斷道:「至於特務們殘害平民的事情一定多得不可勝數,卻絕少記下。」他根據祝允明筆記記載的一個故事,說一個畸型怪胎因廠衛上報而受到宮中關注,當地甲長因找不到這個怪胎無法交差而被迫全家自殺,「這個小故事既反映出連民間的細事都逃不出特務的干涉,更反映出一班小民對於沒理性的特務政治是多麼的恐懼!」顯然,民國學者已將錦衣衛問題置於專制社會系統中考量,體現出鮮明的整體思維特徵。
五、學術與政治結合:民國學者研究錦衣衛的現實影射
「新史學」批評傳統史學「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國家」和「知有陳跡而不知有今務」,受其影響,民國學者開始超越朝廷(政府)而心繫國家(人民),不再只敘述「陳跡」而不理睬「今務」,於是在研究錦衣衛歷史時,將陳跡與今務相結合,通過對明代錦衣衛罪惡的控訴來影射民國黨的特務政治。民國史學從傳統向近代的轉型,出現了將學術與政治結合的傾向,但這種傾向是超越舊式的王朝政治,而面向天下和人民。
將明代錦衣衛和東西廠定性為特務機構,是民國學者受到蘇聯特務機構「契卡」影響的結果。孫中山在蘇聯支持下改組了國民黨。民國黨在發展過程中,也受到蘇聯特務機關契卡的影響,形成了中統和軍統等特務系統。1927年,《新國家》雜誌在翻譯浦普夫的《錦衣其卡員》一章時,將蘇聯特務機關契卡高官翻譯成「錦衣其卡員」,前面加上「錦衣」二字,表明譯者覺得「契卡」就像是明代錦衣衛那種性質的機構。此後,民國學者均將錦衣衛視為特務機構。1934年吳晗在《明代的錦衣衛和東西廠》一文中研究錦衣衛時,尚未使用「特務組織」的概念,然而,到了1944年,吳晗又將他的舊文改了個題目,直接稱錦衣衛和東西廠是「明代的特務組織」。之所以如此處理,實際上就是為了影射國民黨利用特務達到強化統治目的的行徑。就在該文重新發表的前一年,即1943年7月,吳晗加入中國民主同盟,開始投身各種反蔣活動,對國民政府的批評日益激烈,於是利用舊文新發的機會,將錦衣衛直接標上「特務組織」,以諷刺國民黨的中統與軍統。除了上述文章外,武伯倫發表了《朱明政府的特務政治》一文,文中對錦衣衛作了負面評價,也有影射現實之用意。
民國學者通過全盤否定明代錦衣衛制度,來表達對現實政治的不滿,影射國民黨政權的特務機關與蔣介石的獨裁統治。丁易認為明代錦衣衛等特務機構的肆虜,是皇帝成為「獨夫」的必然結果。他一針見血地指出:「明代帝王是特務頭子,司禮監就是這特務頭子的參謀總部,東西廠是和它二位一體,派出去的特務宦官也和它一鼻孔出氣,錦衣衛又和東廠分不開,而司禮監太監又是全國政治最高指揮者的『真宰相』,所以明代政治就是這麼徹頭徹尾的特務化了。」這裡稱明代帝王是特務頭子,暗中諷刺蔣介石也是這樣的角色。丁易上述兩篇論文發表的刊物都是《中華論壇》。該雜誌的主編是章伯鈞,此人於19世紀20年代在德國柏林大學留學時加入中國共產黨,後來成為民盟副主席。該刊物顯然屬於民盟的陣地。民盟對於國民黨的專制與獨裁,特別是利用特務組織軍統和中統進行偵伺和迫害十分不滿,因此發表丁易的論文以諷刺和影射國民黨縱容特務的行為。丁易的專著《明代特務政治》的寫作目的,就是借歷史來影射和痛斥國民黨利用特務機構鎮壓民主運動的勾當。由於該書研究比較深入,態度尚為嚴謹,因此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問世以來,反覆再版,直至今天,仍在印刷。
姚雪垠發表《明初的錦衣衛》的用意,也是以錦衣衛影射民國黨的特務機構。他通過李貴和石大用的模範榜樣,鼓勵人們「與特務作鬥爭」,甚至專門詳寫了王竑打死馬順時那「反特務的鬥爭的一幕」。他在另一篇文章中,特設專題講述了「汪直的失敗」,也是鼓勵大家與特務作鬥爭。姚雪垠抨擊錦衣衛,最終的鋒芒則是直指皇帝。他說:「明朝的真正的大特務頭子是獨裁皇帝,他們才是「廠衛」的主人。」他稱:「君主獨裁政治又向上發展了一步,『宮』和『府』發生了矛盾或對立形勢,而皇帝在全國臣民中越發的成為『獨夫』了。」當時,中共已經把蔣介石當作獨夫民賊,因此,作為進步作家的姚雪垠的觀點,顯然有暗批蔣介石的意圖。
由於將明代的錦衣衛暗諭蔣介石的軍統和中統,因此民國時的進步學者,都特別希望通過論證錦衣衛的無效和失敗,來證明軍統和中統必然失敗。楊震川指出:雖然明帝希望借用錦衣衛等特務組織來維護統治,但光靠嚴刑峻法,是根本解決不了問題的,「亂子一代一代的種下去,雖厲法治又何益!」明朝最後的結局是「三百年的大好基業,到底是斷送了!」。姚雪垠在《劉瑾與錢寧》一文中,重點分析了劉瑾失敗的原因與影響。他在《明代特務重心的移轉》一文中,通過汪直的失敗來暗示軍統中統的失敗。張金奎指出:「抗日戰爭勝利後,國民黨政府急於建立一黨專制,大肆推行白色恐怖統治,特務機構大行其道,對文化界和知識分子尤其『重點關注』,李公朴、聞一多等民主戰士先後遇害。因而這一時期的學術文章大多帶有影射現實政治的意味。」在此背景下,學者們的反抗情緒被激發出來,他們憤然痛斥:「特務政治同時也就是貪污政治,在封建性的皇朝中絕無例外。」「特務政治同時也就是流氓政治或土匪政治,任何卑劣和殘暴的手段都用得出來。」弦外之音,不言自明。
值得一提的是,民國史家對錦衣衛所作的恐怖渲染和罪惡揭露,類似明代野史《錦衣志》和《萬曆野獲編·禁衛》的旨趣。古代的野史是相對於國史而存在的,某種意義上具有反權威、反專制的特點。而民國學者受「新史學」反專制思潮的影響,聲討作為皇帝爪牙的錦衣衛,無意中與古代野史反權威、反專制的取向暗合。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中國古代的野史,經過民國近代史學的洗禮,具有了某種近代意義。與此相應,民國錦衣衛研究實際上採取了通過明代野史以重構近代新史的特殊路徑。
當然,由於這一傾向,使得民國在研究明代錦衣衛制度上,出現了某些偏差,一是將多重功能的錦衣衛簡化為單一的特務機構;二是將特務及其制度擴大化。丁易將整個宦官都視為特務,如將管理皇莊的宦官視為經濟特務,不免有泛化之嫌。
六、結語
在關於明代錦衣衛的研究上,民國時期的史學研究呈現了從傳統敘事向近代分析、從讚頌帝制向反對帝制的轉型過程。明代史籍對錦衣衛的記載,從《明實錄》到《明會典》,從《錦衣志》到《萬曆野獲編》,雖然應用了編年、典制、私史和筆記體的不同體裁,但敘事的性質則完全相同;對錦衣衛歷史的敘述,官史多從正面予以陳述,私史和筆記(二者皆為野史)雖有對其殘暴一面的喧染,但同樣未從本質上加以否定。民國時期,在錦衣衛的研究上,無論外在形式(體裁)還是內在性質,都發生了重大的轉變。外在形式上,在探討明代錦衣衛時,出現了吳晗、姚雪垠等人為代表的研究論文,丁易的《明代特務政治》章節體專著,以及孟森等人的教科書和講義;內在性質上,民國學者在研究明代錦衣衛等特務機構時,一反明代史書正面陳述錦衣衛職能的做法,將它定性為特務機構,進行負面的評價,呈現其分析史學的特徵,其背後的學術取徑,則隱含著反對帝王將相的「新史學」對維護專制主義的舊史學進行否定的實踐路線。與明代史籍在記載錦衣衛歷史時以敘事為基本特徵不同,民國史學工作者在研究錦衣衛歷史時應用了理論分析的新方法,以問題意識為導向,層層剝離錦衣衛外面籠罩的神性面紗,直擊其作為特務職能和統治工具的本質屬性。與明代官史與私史在記載錦衣衛時呈現的具體差異一樣,民國學者在研究錦衣衛時也呈現出一些風格上的不同。如吳晗的研究更學術化一些,丁易的研究相對情緒化一些,姚雪垠的研究常用講故事的方式進行,同時也夾雜喟嘆和評論,顯然與其文學家身份有關。民國關於錦衣衛的研究,除了受到近代史學的根本影響外,也與對傳統史學的借鑑有關。在傳統史學中,官史(國史)與私史(野史),雖然同屬一大體系中,但又各自形成不同的小系統。官史對本朝的歷史往往從正面描述和讚頌,而私史則常常從負面發掘陰私和獵奇尋幽。通過上述研究,可以發現,民國學者在將錦衣衛定性為特務機構的同時,竭力地進行批判與否定,選用的史實和表達的情緒,都與明代的野史(《錦衣志》和《萬曆野獲編》)有某種相似之處。這似乎證明,在中國這樣的文明古國,史學的近代轉型,不僅受到來自西方分析史學的影響,同時也受惠於一體多樣的傳統史學中某些養份的滋潤。
來源:《史學史研究》2020年01期 作者:謝盛 謝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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