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和完善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的決策部署,切實解決當前蘇州市房地產市場存在問題,合理引導住房需求,抑制投機炒房,穩定市場預期,經市政府研究,在《市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蘇州市區房地產市場管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府〔2016〕119 號)、《市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市房地市場調控的意見的通知》(蘇府〔2016〕150 號)、《市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補充意見》(蘇府〔2019〕38 號)文件基礎上,制定進一步完善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工作意見,具體內容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用地出讓管理。加大土地供應保障力度,嚴格執行住宅用地供應計劃,保障土地市場供需適度。嚴格施行購地自有資金申報核查制度,競買企業應說明購地資金來源並作出承諾。住宅用地出讓競買保證金調整為30%~50%區間設置,具體在出讓公告中設定。競得人申報自有資金不實的,取消競得資格沒收保證金或終止出讓合同沒收定金,並將競得人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納入企業誠信系統。住宅用地鼓勵實行「限房價、限地價」出讓方式。
二、調整居民購房政策。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蘇州市區、崑山市、太倉市範圍內申請購買第1套住房時,應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蘇州市範圍內連續繳納 2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三、擴大住房限制轉讓實施範圍。對蘇州市區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實施限制轉讓措施。自本意見實施之日起,蘇州市區範圍內新取得預(銷)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含已經取得預售許可尚未開始網簽的項目),購房人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滿3年後方可轉讓;二手住房通過市場交易購房人新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後方可轉讓。
四、進一步加強住房信貸稅收管理。加強房地產信貸宏觀審慎管理,在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基礎上,金融監管部門聯合督促銀行機構將新增貸款中房地產貸款占比控制在合理水平;對明顯存在違反宏觀調控政策的,依法依規採取相應監管措施。加大對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增值稅預征和清算環節管理力度,實施預售備案價格預警線管理。全面應用房地產價格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合同監管和稅收征管。
政策最新解讀
1.顧及民生,避免誤傷,重在預期,溫和節制,是我們對此次新政的整體印象。
2.人才的重要性進一步凸顯,無論是人才落戶,還是人才搖號。
3.當部分地區限售變成全面限售,園區和新區的核心地位進一步鞏固。
4.打新必然要成為未來兩年的常態,在需求端減少的壓力下,新盤價格將會有意外驚喜。
5.從土地端形成的預期將會向二手房價格端傳導的速度加快。二手房和新房價差進一步收窄。
6.此刻手握現金的淡定的一比,置換慌的一比,二手房待賣慌的一比,最慌的一比的,是中介。
7.你們以為涼涼,我們認為遊戲才剛剛開始,風退了,天上的豬也該下來歇會了,跟緊無念防禦性地產投資,以改善居住條件為第一優先,讓你無視樓市周期,閒看庭前花開花落。
8.對市場需心存敬畏和感恩之心。
9.房地產從業者和投資客中,太多人錯把行情當成自己的能力。真正的人才需有戰略高度,兼顧營銷及運營兩方面的能力。
10.能嗅到市場、政策的細微變化,穿越周期,方能笑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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