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征地,有些地方每畝地的補償價格有十多萬元那麼多,甚至更高;而另一些地方的農民朋友卻反映,自己家的土地被徵收,只能拿到每畝五六萬元甚至更低的補償。
很多農民朋友感到疑惑,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差別呢?京尚拆遷律師今天就來為大家分析這個問題。
京尚拆遷律師此前為大家解析過燕郊某村征地的一個具體案例。該村征地補償價達到了400萬元/畝,令人矚目。但是仔細探究我們發現,這個補償價格針對的是宅基地而不是耕地,並且是包括所有地上附著物(如房子)在內的整體補償價格,不是單純的土地補償。
所以說,土地補償定價不同,可能是因為被徵收土地的性質和用途不一樣。並且有些地方在給出補償價格時,可能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也一併計算在內了,才會出現比較明顯的價格差異。
根據現行《土地管理法》規定,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人口安置補助費的基準價格是「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這兩項補償的總和不得超過這個基準價格的三十倍;即將要開始正式施行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則以區片綜合地價作為定價標準。
也就是說,合法的征地補償標準與咱們土地的平均年產值或者區片綜合地價有關。不同區域的經濟發展水平不一樣,地價有高有低;並且有的地方種小麥、高梁,有的地方種藥材等價值更高的經濟作物,土地年產值就不一樣,補償價格因此也會有差別。
基於以上兩點原因,不同地方、不同徵收項目的徵收方在依法制定補償方案並擬定徵收價格時,可能就會給出不同的補償定價。這時就有可能會出現另外一種導致土地補償價格差異很大的原因——補償方案可能並不合理合法。
並且,有些農民朋友遇到的可能並不是土地徵收,而是違法進行的「以租代征」或者「協議征地」,是有人仗著農民朋友們不懂法律,冒用「征地」的名義,連哄帶騙地從農民手中低價「買」走土地。這時候所謂的「征地項目」本身都是違法的,補償不合理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如果有農民朋友們覺得征地補償不合理,京尚拆遷律師建議大家可以試著用「反推法」尋找維權突破口。
首先,農民朋友可以先找到徵收方的人員,向對方了解這次征地的負責人是誰,和能做得了主的人進行協商;
與此同時,大家都知道,征地補償不合理,通常是評估結果或者補償方案出了問題,農民朋友這時候可以著重關注,補償方案的內容和擬定、公告程序是不是合法,評估程序是不是依法進行的;
接著,農民朋友可以通過申請村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這兩條渠道,了解征地相關公告情況和審批情況;
最後,當咱們通過這些依法維權的途徑找到征地補償不合理的關鍵原因後,就可以藉助性質複議或訴訟等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爭取合理的補償了。
京尚拆遷律師最後想說的是,不同地方的征地補償價格有一定差別,是現實存在的情況,農民朋友們要著重關注自己當地的相關規定政策,和土地產值及片區價,沒有必要和其他地方,尤其是地理位置相距很遠的地方做太多的比較。
但是如果補償價無法保障咱們維持原有生活水平和長遠生計,那就意味著補償定價可能真的不合理,這時候咱們就要積極通過法律途徑找到問題的癥結,並努力通過法律途徑爭取提高補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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