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就強拆損失申請國家賠償嗎?

2022-03-28     中師拆遷律師

原標題:可以就強拆損失申請國家賠償嗎?

實踐中,因拆遷補償等問題,拆遷方與被拆遷人產生糾紛,通常情況下被拆遷人雖拒簽協議,但並不會通過其它途徑或錯誤途徑進行救濟,最終導致拆遷方通過強制行為對其房屋進行強拆,雖然強拆事實已經成立,但被拆遷人的財產和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被拆遷人可以就強拆損失申請國家賠償嗎?

一、可以就強拆損失申請國家賠償嗎

首先,要確定強拆行為是否合法,通常情況下,強制拆遷行為必須經過合法途徑才能對因補償糾紛拒絕搬遷的房屋進行強拆的,這種情況下只要是合法程序是不能申請國家賠償的,但正常的拆遷補償款通常會在強制行為前打到您的帳戶。

另一種就是違法強拆了,因拆遷項目時間緊,一些拆遷方為節省時間,通過強拆行為對被拆遷人進行強制搬離,而這種強拆是可以申請國家賠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四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二)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三)違法徵收、徵用財產的;

(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第九條 賠償義務機關有本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賠償。

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以在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併提出。

二、合法的強拆程序

(一)城市規劃區內違建行政強制拆除程序:

違建認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成程序----有關部門做出責令限期拆除處理決定----公告並送達----行政複議或訴訟---複議維持、訴訟敗訴或者不提起複議或者訴訟、又不自行拆除(三個月屆滿)----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作出強制執行決定---送達---行政複議或訴訟---複議維持或訴訟敗訴、催告(一般為10天)---強制拆除

(二)鄉、村莊規劃區內違建行政強制拆除程序:

違建認定---鄉、鎮政府作出責令限期拆除處理決定---公告並送達---行政複議或訴訟---複議維持、訴訟敗訴或者不提起複議或訴訟、又不自行拆除(三個月屆滿)----鄉、鎮政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送達---行政複議或訴訟---複議維持或訴訟敗訴、催告(一般為10天)---強制拆除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0d13c5b883072a4a24e2dd85c8137c9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