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倉山法院對一起壟斷醫院部分護工業務的涉惡案件進行宣判,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萬甲、萬乙、陳某波三人有期徒刑六年到一年不等。
案情回顧
2015年5月10日,福建省某三甲醫院開業以來,被告人萬甲趁該醫院無護工站且無人對護工進行管理的機會,以自己「兩牢人員」的惡名糾集被告人萬乙、陳某波及萬丙(另案處理)等人非法壟斷該醫院住院部8樓、9樓、12樓的護工業務,並對前往該醫院住院部8樓、9樓、12樓尋找護工業務的其他護工,先由被告人萬乙出面,用被告人萬甲的名氣威脅、恐嚇護工並讓護工離開,如有護工不予理睬,被告人萬乙將情況告訴被告人萬甲,再由被告人萬甲出面採取威脅、恐嚇、暴力毆打等方式阻止和驅趕護工。
該團伙以被告人萬甲為首,被告人萬乙為骨幹成員,被告人陳某波及萬丙為成員,採取威脅、恐嚇人身安全,暴力毆打等方式阻止、驅趕其他前往該醫院住院部8樓、9樓、12樓正常尋找護工業務的護工,以達到霸占該醫院住院部8樓、9樓、12樓護工業務的目的,嚴重擾亂醫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和醫護人員、其他護工的生活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系惡勢力犯罪團伙。
經審理查明
倉山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萬甲糾集被告人萬乙、陳某波等人,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在福建省某三甲醫院8樓、9樓、12樓護工行業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害一方,給公民的人身及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社會影響惡劣,且有相對固定的糾集者,成員基本固定,層次分明,人數較多,系惡勢力犯罪組織。
綜合各被告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倉山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