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福州市檢察院檢察長張時貴作關於開展公益訴訟工作情況報告,提請福州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
2015年7月,福州市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檢察工作試點以來,將公益訴訟檢察與刑事檢察、民事檢察、行政檢察並列為「四大檢察」統籌推進,依法履職、狠抓辦案、維護公益。
截止2020年3月,行政公益訴訟方面,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案件449件、食品藥品安全領域案件138件、國有財產保護領域案件94件、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案件12件、英烈權益保護領域案件6件,「等」外領域案件77件;民事公益訴訟方面,發出民事公益訴訟訴前公告4件,提起民事公益訴訟4件,發出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前公告28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13件,支持公益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1件。
抓住重點領域損害公益問題
打造福州公益訴訟特色品牌
福州市檢察機關緊盯損害公共利益突出問題,貼近社會焦點、治理難點問題開展專項治理提升城市品質,突出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公益訴訟案件。著力培塑「福山福水檢察藍」生態環境資源和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品牌,獲評全國檢察新媒體品牌評選二十強。
福州市檢察院把做好疫情防控作為今年頭等大事來抓,制定實施服務保障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18條意見。落實關於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相關決定,嚴懲非法獵捕、殺害、收購、運輸、出售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犯罪,立案2件,發出訴前公告2件,提起訴訟2件。
疫情期間,鄭某某明知所售口罩為偽劣產品仍在微信朋友圈銷售,長樂區檢察院快捕快訴,在追究鄭某某刑事責任基礎上,還訴請法院判決被告人承擔銷售金額價款三倍的賠償金和公開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該案系疫情期間全國首例銷售不符合標準醫用器材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同時,福州市檢察院出台服務保障福州城市品質提升10條意見,就餐飲店煤氣罐安全隱患、餐飲行業違規排放油煙、洗車業排放污水、城區盲道被占用破壞等領域行政機關怠於履職問題開展小專項,發出檢察建議62份,均獲整改落實。
數字顯示,福州市檢察機關全面落實服務保障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10條意見,督促補植復綠,追償修復生態、治理環境費用351萬元;督促關停整治污染企業或養殖場47家;督促清理固體廢物、生活垃圾10464噸;貫徹食藥安全「四個最嚴」要求,摸排線索147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130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2件,開展食藥罪犯未納入失信黑名單、食品售賣機未張貼證照等公益訴訟專題活動;督促主管監管部門整治外賣平台違規商戶657家,促成啟用食品安全快速檢測設備檢測食品7176次。
鼓樓區檢察院針對醫保定點零售藥店利用醫保卡售賣非醫保用品,違規開具發票等行為造成醫保基金損失問題,向福州市醫療保障基金中心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監管職責,有效規範醫保卡使用管理,該檢察建議獲評最高檢公益訴訟優秀檢察建議;長樂區檢察院以長樂漳港海岸線餐飲酒樓違法排污作為切入點開展檢察監督工作,協調各部門形成治理合力,成功解決酒樓污水直排入海問題,該案入選全國檢察機關「守護海洋」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典型案例,並在最高檢召開的專題電視電話會議上作經驗介紹;閩侯縣檢察院針對媒體曝光的食用油安全、偷工減料、非轉基因虛假標識等問題,督促監管部門全面履職,促成食用油問題整改,該案入選全國十大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積極回應群眾期盼
做公共利益堅強守護者
福州市檢察機關堅持創新引領,積極探索拓展公益訴訟辦案範圍,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不可移動文物年久失修疏於管理、未成年人權益保護、英雄烈士權益保護等領域公益損害問題,慎重履職、積極作為。
為保護城市文脈,福州市檢察院部署開展為期14個月「福州古厝」暨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公益訴訟專項活動,立案公益訴訟案件16件,涵蓋名人墓地、古橋、古建築等文物。馬尾區檢察院就濟美橋毀損破壞、閩侯縣檢察院就李綱墓年久失修問題向主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推動文物得到有效修繕,該活動有關媒體宣傳報道後,受到社會各方面好評。
為保障未成年人權益,福州市檢察機關針對校園周邊50米內無證照售賣香煙問題向市場監管、煙草等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監管部門履行監管職責;福清市檢察院在辦理「黑校車」危險駕駛案過程中,發現部分幼兒園不僅使用「黑校車」且系無證辦學,經調查核實向無證幼兒園所在的7個街道(鎮)、福清市教育局和福清市政府發出檢察建議,並協調召開公益訴訟訴前圓桌會議,協助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推動清理整頓16所無證幼兒園,妥善解決1500名幼兒學前教育問題,該案系全國首例涉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中央電視台作了專題報道,獲最高檢張軍檢察長批示肯定。
為保護英雄烈士權益,福州市檢察院與中國人民解放軍福建省福州警備區簽訂《關於協同開展涉軍英雄烈士保護公益訴訟活動的實施意見》,重點圍繞有損英雄烈士紀念設施莊嚴、肅穆、清凈的環境和氛圍等情形開展保護。
提升辦案質效
形成雙贏多贏共贏工作格局
經過近五年的司法辦案實踐,福州市檢察機關運用法律智慧形成公益保護良性互動,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在落實訴前程序、規範完善訴訟程序等方面,找到一個獨具特色的福州樣本。
福州市檢察院於2017年11月出台《關於行政公益訴訟訴前圓桌會議的實施意見(試行)》,在全國率先建立公益訴訟訴前圓桌會議機制,並在全國檢察機關推行。福州市檢察機關召開訴前圓桌會議27場,促成收回國有資產300萬餘元,清理垃圾7500餘噸,關停污染企業3家,保護400多年古樹1棵,補植復綠林地1617畝,拆除違法種植林木318畝。
在具體工作中,福州市檢察院主動向黨委、人大、政府彙報通報中央、上級檢察院關於公益訴訟重大部署和我市檢察機關貫徹落實情況,積極爭取重視支持。邀請人大代表專題視察公益訴訟檢察工作13場次。全市檢察機關秉承公益訴訟是督促之訴、是協同之訴原則,把與行政機關積極磋商作為提出檢察建議的必經程序,不單純追求辦案數量,更注重行政機關的理解支持、相互配合,主動深入行政機關開展座談、協調個案、簽訂協作協議,督促行政機關自我糾錯、依法履職,共同推動損害公益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共同維護人民利益,把以人民為中心落到實處。
在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的同時,還存在案件線索發現難、司法鑑定開展難、「等」外領域探索難、專業人才引進難等問題。下一步福州市檢察機關將總結公益訴訟檢察「回頭看」經驗,理清思路、找准問題、及時糾偏,緊扣發展大局,加大辦案力度,凝聚公益保護共識,加強公益訴訟檢察專業化建設,提升「福山福水檢察藍」特色品牌影響力,推動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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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新起點 倉山職校保護聯盟聚力再出發
來源 | 福州檢察之窗
編輯 | 萬婷、檸檬君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iSH2yHEBiuFnsJQVw9G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