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發布10號通告:129個縣市區分級防控!昆明7縣市區為中風險

2020-02-20     曲靖市人民檢察院

2月19日,雲南省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發布第10號通告,通告全文如下:


中共雲南省委 雲南省人民政府

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通 告

第10號

雲南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

防控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科學防治、精準施策」指示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從全面防控向精準防控、重點防控轉變」的工作要求,實施差異化防控措施,結合我省疫情形勢,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分區分級原則


(一)科學評估原則。以累計確診病例數、近期疫情發展趨勢及二代病例數、聚集性疫情等要素為評估依據,以縣域為單位將疫情風險分為高、中、低3個等級。


(二)精準施策原則。各地須根據本實施意見,細化本地防控方案,做到一縣一策。


(三)動態調整原則。各地根據疫情發展態勢,動態開展疫情風險評估,適時調整防控措施。


二、分級標準


低風險地區:無確診病例,或連續14天無新增確診病例。


中風險地區:14天內有新增確診病例,累計確診病例不超過50例;或累計確診病例超過50例,14天內未發生聚集性疫情。


高風險地區:累計確診病例超過50例,14天內有聚集性疫情發生。


三、防控措施


(一)嚴防輸入風險


在機場、火車站、高速公路和國省幹線省界入口,所有擬入滇人員須填寫《個人健康申報表》,接受體溫檢測,如有發熱、咳嗽等情況,就地隔離排查,同時實施人員分類管理:


1.對湖北省內已實施交通管控州市的擬入滇人員,一律勸返。


2.對湖北省內未實施交通管控州市的擬入滇人員,在滇有工作單位或有固定居所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在滇無工作單位或無固定居所的一律勸返。


3.來自其他疫情高風險地區的擬入滇人員須填寫《個人健康申報表》,集中或居家隔離觀察14天。居家隔離的要自覺接受社區管理。


4.來自非疫情高風險地區的擬入滇人員,須填寫《個人健康申報表》。


(二)實行分區分級管理


1.低風險地區全面恢復到疫情發生前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1)保證交通暢通,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區、封市場。


(2)全面復工復產,積極幫助企業解決用工、原材料、資金、設備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對企業復工復產不得以審批、備案等方式進行限制。


(3)城市社區、農村村委會對所有外來人員實行網格化排查和管理。加強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廠礦、工地等重點部位的疫情監測。


(4)醫療機構繼續落實預檢分診和發熱門診管理,對所有發熱和咳嗽病人及時進行排查。保留定點醫院和集中隔離觀察場所。


(5)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開展環境整治和健康知識普及。


(6)密切關注周邊地區疫情動態,開展風險評估,適時調整風險級別和防控措施。


2.中風險地區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1)無確診病例的鄉鎮、街道、城鄉社區,可參照低風險地區的防控措施,保證正常的交通、生產、生活秩序,開放景點景區。


(2)在對疫情有關場所和人員採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同時,合理安排復工復產,落實企業疫情防控責任,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並做好通風、消毒、體溫監測等防控工作。


(3)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全部收入定點醫院治療,對無症狀感染者按確診病例管理,減少重症和死亡病例。


(4)對密切接觸者進行嚴格追蹤管理,全部採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控制二代病例和聚集性疫情。


(5)對有確診病例的疫點實行隔離和封閉管理。


(6)對連續14天無新增確診病例的縣域,可及時調整為低風險地區。


3.高風險地區採取「內防擴散、外防輸出、嚴格管控」的防控策略,實施嚴格的疫情防控措施。


(1)對有確診病例的疫點實行隔離和封閉管理,對出現聚集性病例的居民小區(村組)實行區域封鎖。


(2)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企業正常運轉。指導其他企業採取靈活方式安排員工工作。出現確診病例的企業應立即停工停產,直到評估合格後方能復工。


(3)暫停大型會議、會展、演出、體育賽事、聚餐、娛樂休閒等人群聚集性活動。


(4)採取一切有效措施嚴防疫情向周邊地區輸出、擴散,把疫情控制在最小範圍。依法按程序審批後,可實行區域交通管控。


(5)對連續14天無新增聚集性疫情的縣域,可及時調整為中風險地區。


(三)重點場所防控


1.在全省範圍內使用「雲南抗疫情」微信小程序掃碼登記。重點是人員流動性大、相對不固定的公共場所。對住宅小區、學校、辦公場所等,可自願掃碼,不作硬性要求。


2.全省各級各類學校開學時間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屬地責任。各地要按照「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的方針,嚴格落實分區分級精準防控要求,由全面防控向精準防控、重點防控轉變,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各項工作,推動經濟社會秩序逐步恢復正常。


(二)堅持依法防控。堅決糾正偏頗和極端做法,不搞攀比,不搞「一刀切」,不搞層層加碼。

省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此前發布的通告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附件:雲南省129個縣(市、區)新冠肺炎疫情風險列表


雲南省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19日



來源:雲南發布、雲南省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u9NvYHAB3uTiws8KtUl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