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離婚案
2020/4/22
4月22日下午
九龍中心法庭庭前調解了一起離婚案件,調解中,原被告雙方都同意離婚,並就子女撫養達成了一致意見,可是案件的承辦法官和原告方的律師卻不同意了。
這 是 為 何?
請各位接著往下看。
來自廣南的小陳與羅平的小何是一對九零後夫妻,雙方結婚六年,有兩個孩子,頭幾年雙方感情還好。因為小陳結婚時答應入贅,近年來卻總要求小何也到小陳家生活,因此雙方矛盾不斷。
矛盾不斷
01
立 案 離 婚
2020年1月,小何生病,因做手術欠了兩萬多的債,想著小陳既不拿錢,也不回來照顧自己,小何很是失望,覺得這日子也沒法過了,就打算與丈夫小陳離婚,本想著兩個人私下協商後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不想協商不成,兩人又大吵了一架。小何無奈,委託了律師準備與小陳打離婚官司。
4月21日上午,小陳的律師到法庭立了案,案件分派到了承辦法官的手裡,法官隨後通知小陳到庭領取傳票,電話中,小陳顯得有些著急,他說:
「
「我不想離婚,我還是想挽回她,昨天我還到羅平來,但是我們沒談攏,還吵了一架,我在杭州打工,這次是請假回來的」。
」
考慮到疫情期間,工作難找,假也難請,在徵求了雙方意見後,法官決定於第二天下午組織雙方庭前調解,
庭 前 調 解
調 解
調解時,看雙方矛盾不深,法官原本想著儘量做工作讓雙方和好。卻不想小陳一張口就同意離婚,但是要一個孩子。問及原因,才得知調解前雙方在法庭門口相遇,小陳努力挽回,小何卻堅持離婚。小陳覺得挽留無望,只得答應離婚。這邊小陳同意離婚了,小何卻陷入了痛苦中,兩個小孩一直在自己身邊帶著,如今要她放棄一個,她是無論如何也做不到。
做 工 作
法官勸小何,為了孩子,為了家庭,再給小陳一次機會。小何卻忽然對著小陳吼道:「你要孩子給你一個,女兒你帶走」,話雖說的決絕,可眼淚卻止不住的流了下來。
看著小何如此痛苦,法官和律師乘機做起了小陳的工作,小陳表示,其實他很想給兩個孩子一個完整的家,以後他會將重心放在自己的小家庭上,努力承擔起丈夫和父親的責任,小何治病借的錢,他也會打工來還。小陳的工作做通了,還寫下了保證。
小何的律師對小何說:
「本來你們雙方都同意離婚,孩子的撫養問題也說好了,對於法官和律師來說,你們這個案子也就結了。但我們看你們雙方也是能過日子的人,你又捨不得孩子,所以做了你們一下午的工作,也是不希望你們的家就這樣散了。」
最終,小何也在法官和律師的勸說下答應給小陳一次機會。
因為雙方的孩子一直在羅平生活,為了孩子的撫養和教育,小陳和小何約定當晚一起回小陳的老家,將兩個孩子的戶口遷到小何家,然後兩個人一起外出打工,為這個小家共同努力。臨走時,小夫妻倆由衷的說了聲謝謝。
婚姻生活中,
矛盾的產生不可避免,
但迴避或者置之不理都不是可取之道,
唯有面對問題,解決問題 ,
才能維繫好婚姻和家庭,
才能減少對雙方和子女的傷害。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吧!
圖文:代榮輝
編輯: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