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撞車對於很多知名度高的大企業而言並不陌生。
對方一般在被起訴的時候都會表示:我們不一樣,我註冊的早,我不是故意的。
近日,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下稱百度)起訴長沙百度,而長沙百度的態度出乎意料:「我們只是微小企業,名稱你要就拿去好了。」
這是什麼展開?
雙方實力懸殊
百度起訴的原因很簡單,因為長沙百度帶有「百度」二字。
百度是網際網路搜索領域名副其實的「領頭羊」,百度搜索長期占據國內70%至80%的市場份額。百度享有「百度」系列商標的專有權,不僅類別包含廣泛,而且早已在中國相關公眾中享有極高的知名度,第1579950號「百度」,多次被相關單位認定為馳名商標。
而長沙百度租車有限公司(下稱長沙百度)成立於2014年,是一家提供租車服務的公司,註冊資本100萬元,股東、高管加起來共三人。公司職工僅三人,公司一共三台車,疫情以來已經三個月沒有業務。
從商標體量來說,百度旗下的商標註冊量超過1萬,其中包含「百度」二字的商標至少有2194件,而長沙百度名下並未有一件商標。
這麼一對比,雙方實力實在懸殊,長沙百度又如何能夠抗衡?
百度:擺事實講道理
百度認為:
一方面,長沙百度的行為侵權了自己的商標權。
在百度的商標大家族中,早已有相關類別的商標。如第4650398號「百度」商標,註冊類別包括「旅客運送」;第1579950號「百度」商標,註冊類別包括「計算機系統分析」。
長沙百度在汽車租賃業務宣傳和服務上,使用的「百度租車」,容易導致相關公眾混淆,構成侵權。同時,長沙百度還將「百度」作為企業的字號,在類似服務上突出使用,也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構成商標侵權。
另一方面,長沙百度的行為還構成了不當競爭。
長沙百度成立時,百度已經享有較高的知名度,最晚於2008年起即一直處於馳名狀態至今。長沙百度將百度商標作為自己企業名稱註冊並使用,旨在利用百度所享有的商業信譽從事經營活動,達到「搭便車」獲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長沙百度:我們沒有惡意
長沙百度認為:
其一,百度是公眾所熟知的網絡企業,而自己是汽車租賃行業,兩者完全不相干,雖然百度的商標登記有「汽車運輸類」,但與自己這類只提供車輛的租賃服務有區別。
其二,長沙百度只是以本企業的名稱普通使用,並未大肆推廣。原來在工商登記時,曾報送了三個名稱,最後由工商部門選定「長沙百度租車公司」並進行了公告,最後合法使用。
長沙百度十分委屈,表示:「我們並沒有突出使用『百度』字號,不具有惡意,該企業名稱原告要的話,直接拿去,送給你們。我們只是在『百度』二字上有衝突,但我們經過合法登記。如果說我們微小企業不配用『百度』二字,我們也接受。但不能因為百度變大,就向我們這隻有三台車、三個人的公司索賠50萬元。」
目前,該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百度和長沙百度你支持哪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