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開車墜水身亡,生前妻子投保2400萬,保險公司:有問題

2019-12-05   多保魚講財經保險

老話常講「天有不測風雲」,很多時候我們不能知道意外什麼時候會發生,近幾年交通意外一直占據保險賠付的前三,但是依然有不少人因為種種原因,出現理賠糾紛。

今天,我們就通過一起2400萬的天價保險拒賠案,來聊一聊保險。

1、案例詳情

丈夫王某和妻子焦某在當地共同經營餐飲多年,旗下小有資產,已經有三家火鍋店、三家加盟店和兩家魚莊。

2015年,妻子經人介紹給丈夫購買兩份保險,一份300萬終身壽險,附加自駕意外賠付2000萬元;一份是兩全保險,附「自駕車意外全殘或身故保險金100萬元,總計2400萬保額

沒想到不到一年,意外就發生了。

次年3月,王某在外開車時意外墜入水庫導致不幸身亡。

隨後,妻子焦某處理好後事後,向保險公司申請2400萬保險的理賠,但保險公司回復不能理賠。

交警部門調查發現:勘察過程中發現車輛在駛出路面之前,未採取制動措施而是加速行駛,且事發地路況好,「在沒有其它因素影響下在此發生交通事故的機率極低」。最終,事故認定該事故是車主在「自主意識支配下完成的」,不屬於交通事故。

對此,保險公司認為王某是故意自殺,拒絕賠付了這筆2400萬保險金。


2、案例分析

很多時候大家買保險時,都想直接買一款什麼都能保的保險,依然有不少人因為對於保險概念不清楚,買錯了保險,甚至出現理賠糾紛。實際上,理賠並不難,只是大家沒怎麼了解過,不懂才容易出錯。

對此,我特別請教了幾位業內專家,整理了幾點保險知識和理賠建議分享給大家:

1、保險公司理賠看什麼?

一般買保險,如果是正常投保的,理賠並不難。那麼保險公司賠不賠看什麼?看你出險中材料的證據,是不是符合合同條款。就像上文2400萬保險拒賠案中,最重要的證據就是交警的《事故認定書》,上面寫了你是自殺,那麼意外險免責就不賠。(部分壽險投保過2年自殺可賠付)

2、保險理賠的範圍別混淆

比如意外險,不少人對於意外的概念有錯誤。在意外險的保險合同條款里,''意外''是指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情況下使身體受到傷害,比如酒駕車禍就是個人自身原因,不是外在導致也就不算意外,而走在路上突然遭遇了貓抓狗咬,這就屬於意外。

3、那些保險可以疊加理賠

根據補償類型不同,保險可以分為費用補償型保險定額補償型保險。重疾險、意外險和壽險都是定額補償型保險,合同保多少賠沒有,這些都是可以疊加理賠的。而醫療險是費用補償型,是你花多少可以報多少,所以同時買多份百萬醫療險意義不大。

其實,保險買對了,一種就夠!但買錯了,就是一堆廢紙!那麼,我們如何讓一張保單,成為家庭最堅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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