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投保當天新車撞人身亡,62萬保險遭拒賠?法院:限10天內賠付

2019-12-28   多保魚講財經保險

現在道路上汽車是越來越多,風險不小所以車險是必備的。有了車險汽車才能上路,一般遇到交通事故,要向保險公司報案理賠。

但是,今天看到一則案例,男子投保當天新車撞人身亡,62萬車險遭拒賠,到底是怎麼回事?

01、案件詳情

2016年6月,河南的周某當天剛給自己的愛車投保,駕駛自己的新車上路,沒想到途徑一個路口時,騎著電動車的馮某闖紅燈左轉。電動車上的馮某和其妻子被撞倒出去,隨著被趕來的120救護車送去醫院,經醫院搶救無效後死亡。

在警方的事故認定和雙方協商後,周某必須一次性賠償馮某家屬107萬元。由於周某已經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險,共計62萬元的保額,於是向保險公司申請了理賠。結果幾天後得到的回覆是拒絕理賠,理由是這份保險合同還沒生效。

周某對此無法認同:明明今天已經買了保險,錢也交了,為什麼這份保險不能理賠?


02 案例分析

原來,保險公司在看完這份保險合同後發現,合同上寫的保險生效時間是12點,而當時的車禍事故是發生在11點42分,也就是說事故距離保險合同生效時間還差18分鐘

法院卻有不一樣的看法:交強險和商業險是可以選擇即時生效或約定時間生效的,保險公司應告知周某合同的生效時間,而保險公司並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已經告知周某具體的生效時間。

最終,法院判決保險公司限10天內賠付62萬保險金。

03、保魚總結

近年各大交通事故的時有發生,很多人都知道買車必須買車險,但是對於車險如何理賠、為什麼拒賠等問題,都不是很了解。

大家對於車險常常忽視的情況,比如以下幾點:

1、車險是什麼時候生效的

要想知道自己所購車險是什麼時候生效的,可以在辦保險的時候,看看保險上的保險期限,上面明確寫明了保險時間,例如:從2011年2月21日開始,到2012年2月21日到期。這裡的意思就是,保險是從2011年2月21日零時才開始,這個日期一般都是你辦保險的次日零時。提示:車主在購買新車的時候,保險公司為車主上的汽車保險都是次日生效的,想要知道自己車險什麼時候生效,可以在辦保險的時候看看保險上的保險期限。

2、牢記報案時間

發生事故出險後,報案時間非常重要。大家要記牢,一旦遭遇車禍等事故,除了及時報警之外,一定要在48小時之內告知給保險公司,以便他們來人勘察,不然後面會影響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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