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做好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講話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圍繞「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分類指導、分區負責」的工作方針和「以縣域為單元,分區分級制定差異化防控策略」的具體要求,切實統籌推進教育系統疫情防控和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工作,穩妥有序推進校園疫情防控措施和開學準備落實落細落地,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疫情可控原則。按照教育部「疫情未得到有效控制前不得開學」的要求,全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未調整前,各級各類學校(含民辦學校、幼兒園,下同)不開學。
(二)堅持分區施策原則。按照省政府明確的「重點防控地區、非重點防控地區、一般防控地區」三類區域,科學評估疫情防控形勢,分區研究開學工作。
(三)堅持錯峰開學原則。對高等院校、中小學校、幼兒園等不同學段,結合生源結構特點、教育教學需求和區域防控等級,分別確定開學時間。
(四)堅持屬地管理原則。按照「以縣域為單元」的要求,縣域內各級各類學校的開學和疫情防控工作,均由縣級人民政府統一部署、統一指導、統一檢查、統一評估。
(五)堅持網課先行原則。統籌國家、我省和援青省市的網上課程資源,從3月1日起,幫助指導各級各類學生做好課程複習和預習等相關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壓實工作責任
1.壓實屬地管理責任。縣級人民政府履行統籌區域疫情防控和學校開學工作主體責任,要將縣域內的各級各類學校納入疫情聯防聯控網絡,按照「一地一策」的原則,制定縣域開學方案和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統籌區域內相關部門,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校園安全。
2.壓實校園陣地責任。各高等院校黨委書記是學校疫情防控和開學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中小學校(幼兒園)黨政主要負責人是共同責任人,要切實發揮牽頭抓總的作用,協調各方,統籌推進,精準施策,抓好本校疫情防控和開學工作,確保教育教學秩序。
3.壓實教師育人責任。教師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普及疫情防控知識,教育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要加強家校溝通,密切關注學生身體健康狀況。要聚焦教書育人本職主業,提前準備新學期課程。
(二)強化各項保障
1.儲備防控物資。各縣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統籌安排轄區內學校的疫情防控物資保障工作,確保開學前儲備到位。當地財政和教育部門要給予經費保障。
2.嚴格校園防控。縣級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對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專業指導,提前培訓校醫等校園一線防控人員,指導學校科學完善測溫、消殺等工作流程。對凡是從省外返回的師生和學校後勤工作人員,一律實行14天的隔離醫學觀察,並由學校、社區落實「人盯人」制度;省內跨區域流動人員由所在學校登記其返校前14天旅居史及健康狀況,確定其身體無恙後方能返校。
3.落實安全措施。各級各類學校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統籌做好校舍、食品、飲水、校車、消防、實驗室等安全管理工作,防範其他安全事故。
4.做好教學安排。學校要結合開學時間組織教職工提前返崗,開展各項準備工作。抓緊制定教學計劃,組織教師提前備課和專業培訓。要全面檢修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協調教材教輔資料按期到校,滿足開學條件。
三、有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統籌意識。縣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本地區疫情防控和開學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分區分級精準施策的差異化疫情防控要求,堅持「兩手抓、兩促進、兩不誤」,鞏固擴大疫情防控成果,確保校園和師生安全。
(二)嚴格開學程序。各級各類學校要嚴格落實開學工作要求和屬地疫情防控部署,必須經當地縣級人民政府評估合格後才能開學。高校等非縣屬學校,要堅決服從「以縣域為單元」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嚴禁繞開屬地管理擅自開學。對不服從屬地管理要求的,各縣級人民政府及時向學校主管部門通報。
(三)注重教育引導。各地區要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向家長學生和社會各界通報開學準備情況,回應社會關切,消除心理疑慮,科學引導落實疫情防控措施,避免過度防控造成師生返校畏難情緒。
(四)加強督查督辦。各地區要加大針對性督查督辦力度,通過實地督查、明察暗訪等形式,強化跟蹤問效,確保各項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實落地落細。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要對各地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督導檢查。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