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上護欄,青海2位車主與死亡擦肩而過

2020-04-23     青海法制報

去年12月31日,尕某駕駛青HG3XXX號小型普通客車,沿德小高速由西向東行駛至254公里+850米彎道處時車輛與道路北側護欄發生碰撞。經調查,尕某在高速道路行駛中未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未發現其酒駕等嚴重違法行為),導致此次交通事故的發生,所幸兩位駕乘人員只是輕微受傷,真是與死神「擦肩而過」……

3月18日,馬某某醉酒後駕駛青BU1XX3號小型轎車,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天峻路由西向東行駛至濱河西路交叉口過程中,車輛與道路中央護欄發生碰撞後沖入對向車道的路基,造成馬某某輕微受傷、護欄及車輛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青海省公安廳刑事科學技術研究管理中心鑑定:從馬某某血液中檢出乙醇成分,乙醇含量為201.3mg/100ml,馬某某涉嫌實施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條第二款之規定,決定依法吊銷馬某某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並移送至德令哈市人民檢察院起訴,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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