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錦焦慮得睡不著覺,頭髮以越來越快的速度變白。在公司,他總是戰戰兢兢,擔心催債公司找上門。工作時,他儘量全身心投入,但其他時間基本都被還債問題所困擾,無論是躺下休息、吃飯,還是走在路上,他都沒有辦法集中思考,沒有心情計劃明天。
2023年6月,梁文錦完成個人破產重整後,他重新租了房子,也有更多的時間陪伴家人。受訪者供圖
文丨新京報記者 朱清華
實習生丨王艾琳
編輯丨陳曉舒
校對丨楊許麗
本文 7871字閱讀 14分鐘
75萬元,是梁文錦35歲時的欠債金額。他有12個債權人,包括八家銀行和四家網際網路借貸平台。
這都是當下再常見不過的借貸方式。小額信貸,門檻低,隨用隨借。此後,利息、違約金疊加經營不善、個人經濟惡化等原因,最終使借款人在資金海洋中沉沒。
6月23日,梁文錦像平時一樣6點半起床去公司。欠債3年來,他第一次感到,懸在頭頂的還債壓力已經卸下。他舒展眉頭,看看車窗外的風景,內心釋然。
6月20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向梁文錦送達民事裁定書,裁定他的個人破產重整案已執行完畢。這幾張薄薄的裁定書,對他來說,力有千鈞,自從破產危機爆發後,他的內心第一次安全著陸。
作為我國境內首宗個人破產案的申請人,梁文錦因此獲得了經濟「重生」。從破產到申請,從法院受理,再到執行完畢,梁文錦的個人破產案,完成了首尾銜接的程序閉環,在個人破產的司法實踐上,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梁文錦曾說,不管是他還是別人,總會有「第一人」出現。既然成為了「第一人」,他希望自己的經歷,能鼓舞更多「誠實而不幸」的破產人。
跌下債務懸崖
2018年,當梁文錦開始創業的時候,他32歲,項目是藍牙耳機,他本身是消費電子行業的工程師,產品研發對他來說是本行。
創業之前,他在深圳已經工作了十年,十年間,他結了婚,生了兩個孩子,因為孩子的戶口在老家,有一段時間在深圳上的是私立學校,每年要多花費兩三萬元。頭幾年,他沒存下什麼錢。2018年,他攢了20多萬,全部用於創業。
疫情還沒開始的時候,創業壓力先行到來。2019年9月,他帶著自己開發的產品到香港參加展會,但沒有找到客戶資源,他回深圳繼續改進產品。2020年初,梁文錦一邊繼續完善藍牙耳機,一邊借勢轉向防疫產品開發,生產了額溫槍。
後期投入產品研發的資金不夠,他從信用卡、小額信貸等渠道借款。梁文錦還使用了支付寶、京東白條等平台,借的時候手機簡單操作就能到帳,他沒有考慮太多。
前期進行市場調查時,梁文錦確信,額溫槍需求旺盛,但等產品真正出來時市場幾乎飽和,沒有人買,銷路依然打不開,他只好以單賣配件的方式銷售給其他廠家。
2020年6月,梁文錦似乎已經預見了結果,但他沒有下定決心關閉公司,他抱著一絲希望,希望生意有所好轉。他完善了藍牙耳機的設計,做好了樣品和市場物料,「很多客戶希望先把產品做出來再去賣,但當時已經沒有資金投入了。」
梁文錦創業時自己研發的藍牙耳機。受訪者供圖
2020年的6月到9月,是催款電話最頻繁的時期。有時是銀行發來簡訊,有時把信函寄到老家,有時是第三方催款公司打來電話,電話里常常要求,「今天下午三點前必須還,不然就要起訴。」一些信用卡已經逾期兩個月,有的信用卡已經開啟了帳戶監管,也就是說,即便梁文錦把錢還進去,有了額度,也無法再刷卡使用了。
他還會收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外景照片,這些照片是第三方催款公司通過簡訊發給他的,他們聲稱再不還錢,就要到梁文錦老家的村裡。還有一次對方冒充派出所警官給梁文錦打電話,讓他過去協商還款,梁文錦之所以能識破,是因為對方所說的派出所名稱,並不是他的居住地轄區派出所。儘管如此,梁文錦還是感到害怕,他跟親戚借了幾千塊錢,作為應急,還了一部分。這是壓力最大的時期。
在此期間,他還有三名員工要發工資,他硬撐著,從這家信用卡挪錢,去還那家信用卡,從這家小額借貸平台借錢,填補另一個平台的欠款。拆東牆補西牆的日子,在2020年9月無法繼續。那時候,信用卡和各類網絡平台的額度已經見底,從前的方式無法複製,三位員工遣散。
再往後,資金再也沒有轉圜的餘地了,個人生活成為問題,梁文錦決定放棄公司,重新成為一名「打工人」。
34歲的梁文錦找工作還算順利,只花了一個月時間。2020年11月1日,他重新找到了一份電子行業的工作,擔任產品設計工程師。12月份發工資,他第一時間給各個欠款的銀行還款,每家還上幾百上千元。剛上班的兩個月,沒有多少工資留給自己。
梁文錦焦慮得睡不著覺,頭髮以越來越快的速度變白。在公司,他總是戰戰兢兢,擔心催債公司找上門。工作時,他儘量全身心投入,但其他時間基本都被還債問題所困擾,無論是躺下休息、吃飯,還是走在路上,他都沒有辦法集中思考,沒有心情計劃明天。
編號為「1」的受理文書
2021年春節,梁文錦刷短視頻的時候,第一次聽聞「深圳個人破產條例」。3月1日那一天,國內首部個人破產法規《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根據規定,在深圳經濟特區居住,且參加深圳社會保險連續滿三年的自然人,因生產經營、生活消費導致喪失清償債務能力或者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可以依法進行破產清算、重整或者和解。
源源不斷的催款電話沒有停止,《條例》對梁文錦來說是救命稻草。梁文錦不知道他是否符合條件,也不知道申請破產會對自己有什麼幫助,無論如何,他想試一試。
3月10日,梁文錦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個人破產申請書,闡述了破產原因、破產經過,提交了個人的社保證明、收入證明等材料。
也是在這個時候,法院指定廣東經天律師事務所作為梁文錦的破產管理人,由劉勝軍律師及其團隊來具體負責,他們要全程指導和監督梁文錦完成破產程序。劉勝軍律師首先要做的事是審核材料,調查梁文錦三年來的資產情況。包括銀行卡下所有流水,家庭內部成員的財務情況,家庭結構是否發生變化,是否有重大資產轉移,是否有離婚等情況,還有公司帳目,家庭日常消費記錄等。這些資金帳目主要由梁文錦提供,律師也可以到銀行調取,哪怕是一筆200元的日常支出也要提供消費證明。
2021年,梁文錦一家五口人租住在35平方米的城中村。受訪者供圖
居住條件也是核查的一部分,第一次去梁文錦家裡的時候是晚上,劉勝軍覺得當時他家裡的氛圍比較凝重。劉勝軍以前代理的更多是企業破產,自然人破產他是第一次介入。對於他們來說,這都是一個全新的過程,「它是第一宗破產重整案件,接下來會是什麼樣的一個結果,將來會怎麼樣,心裡是沒底的。」
比如簡單的文書製作,沒有現成的格式和版本,只能自己創立一種格式,這是首宗個人破產重整案件的「破冰」過程,沒有案例可以參考。
當破產人「誠實」的時候,破產管理人調查過程會相對順暢。一個月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通知梁文錦去接受詢問。
那是梁文錦人生中,第一次來到法庭,他「心驚膽戰」跟著指引來到審判庭。問詢內容圍繞著梁文錦的基本情況、破產原因、破產過程展開。
問詢結束之後,回去等通知,這又是一個「七上八下」的過程,5月11日,梁文錦收到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正式受理通知。看到受理文書上的編號顯示「1」,他才知道,自己是深圳第一宗正式受理的個人破產重整案件。
2021年6月22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召開了第一次債權人會議,表決時,一次性高票通過了梁文錦的重整計劃。圖片來源: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重整計劃顯示,每個月梁文錦要還款兩萬兩千元,這個數字是他自己主動提出的,「差不多就是我的工資收入」。梁文錦家裡有五口人一起生活,夫妻二人、兩個孩子還有他的母親,五口人租住在35平方米的城中村裡,加上小孩上學等日常生活每月大概開支7700元,剛好由梁文錦愛人的收入來負擔。當時,梁文錦沒有房產、車輛,有兩個專利和3萬多元存款。
自從梁文錦開始走入個人破產程序之後,催債的電話逐漸少了。破產管理人介入之後,收集債權信息的同時,也會通知債權人暫停催收。梁文錦說,只有少數幾個第三方公司還會打來,當梁文錦和對方說,自己正在申請破產,他們會「有點蒙」,「因為很多催款人也許不是深圳本地的,不知道個人破產制度,他們也是第一次聽說。」
一年內漲薪兩次
2021年7月19日,梁文錦的個人破產重整計劃得到了法院的批准。裁定書顯示,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將實現債權人本金100%清償,債務人免於償還利息和滯納金。
同時,在重整計劃期間,梁文錦的消費會被限制。比如乘坐交通工具時,不能選擇飛機商務艙或者頭等艙,搭乘高鐵以及其他動車組列車時,不能選擇一等以上座位;不能在高爾夫球場以及三星級以上賓館、酒店等場所消費;不能購買不動產、機動車輛等。
此後梁文錦開始了節衣縮食的生活,每天早上6點半起床,坐一個小時的公交車上班,午飯從家裡帶。節假日,一家人也幾乎不出去吃飯。大的孩子剛開始上初一,已經懂得家裡的境況,「不會提出過分的消費需求」,看見同學穿一雙幾百元的球鞋,他可能也想要,但仍然穿著幾十元的白色回力布鞋。法院提供的限制消費清單,對他來說沒有太多意義,在破產之前,他本身也過著一種樸素的生活,沒有高消費、講究享受的習慣,連打車也很少。
2023年度在「I深圳」APP里填寫的破產申報列表。受訪者供圖
每個月的15號他都要在「I深圳」APP里上傳自己的消費憑證、收入憑證。要把每一項消費截圖,分類整理成表格,核對好,再去APP上一項項填報。剛開始的時候,整理憑證這項工作,他幾乎要花三個小時。
劉勝軍說,雖然梁文錦很快找到了工作,但是收入幾乎都拿來還債,心理壓力很大。
有時半夜三更,梁文錦會給他打電話,作為家裡的頂樑柱,梁文錦上有老下有小,工作忙,償還壓力大的時候,他需要一個傾訴的出口。除了指導和監督,劉勝軍還要扮演撫慰和鼓勵的角色,這和辦理企業破產案件不同。「他是自然人,是活生生的一個主體,所以在這個制度實施的過程中,除了嚴格的監督,還有一個溫度的問題,和債務人溝通還是要講究人文關懷。因為如果他身心不健康的話,也影響重整計劃的執行。」
梁文錦工作很拼,晚上常常加班到10點多,周末沒有個人生活。努力工作一年後,梁文錦的專業技術能力得到認可,2021年12月份,他有了加薪機會,在原來的基礎上增長了30%,半年後又漲了一次,兩次加薪,大大緩解了他的還債壓力。
他問過劉勝軍的意見,是否每月增加還款額度,劉勝軍的回覆是,穩妥起見,要考慮換工作等意外情況,「一旦你去提了額度,但最終如果哪個月還不上,破產重整計劃就有可能延遲甚至終止。」
加薪之後,梁文錦沒有增加還款數額,依然按照兩萬兩千元的計劃歸還,他說,要考慮生活當中的意外情況,正是疫情之年,身體健康需要保障。每個月,還完兩萬兩千元之後,他把多餘的錢存下來,直到2023年4月份,存款已經足夠支付剩餘的所有債務,他選擇一次性支付23萬元,提前15個月把本金全部還完。
全部還完那一刻,他的銀行卡里只剩500元錢,但馬上會有新的工資進帳,他覺得,天亮了。
2023年6月20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梁文錦個人破產案已執行完畢。圖片來源: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6月20日,深圳中院依法裁定梁文錦個人破產案已執行完畢,8萬多元的利息得以免除。至此,「全國首宗個人破產案件」畫上了句號。梁文錦一共償還了21期,劉勝軍粗略計算,如果不進個人破產程序,利息和滯納金會持續計算,梁文錦可能在原來的基礎上還需要多付30多萬元的利息。
回想整個過程,最值得慶幸的是,三年來,梁文錦的家庭關係沒有受到太大衝擊。他的愛人也有無法接受、情緒不穩定的時候,「這麼多錢,什麼時候能還完?」但破產重整計劃,仍然是一個看得見希望,也執行得下去的方案,他的愛人選擇全力支持。有時候只是一句簡單的「慢慢來唄」,梁文錦也會覺得感動。也是在這個過程中,他更加確信家庭的穩固性和重要性,「我們都相信以後會過得越來越好」。
劉勝軍律師也說,作為首宗案件,梁文錦的家庭關係足夠穩定和簡單,既沒有離婚,也沒有財產分割,沒有延展出來更複雜的法律問題。「如果處理不好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不會這麼順利。」
個人破產制度,對梁文錦來說,逃離了不體面的度日如年的欠債人模式,他可以安穩工作,按照重整計劃還款,心裡有了安全的托底。整個過程,他對破產管理人完全坦誠,性格和行為幾乎是「誠實而不幸」的典型註腳。劉勝軍說,「給他喘息的機會,同時他也沒有躺平,他很有責任心,一直積極努力。」
更多的破產人
除了梁文錦的案件,劉勝軍這兩年還同步參與了四起個人破產案件,他舉例說,有一位破產申請人,離婚的時候把財產全部歸了另外一方,劉勝軍很警覺,「會不會是逃債?」所以前期調查的過程,需要核實離婚的時間,以及負債形成的時間,調查結果顯示是離婚之後負債,那麼離婚時財產分割的情況就可以忽略。
另外一個案子,雖然進入了程序,但申請人有很多顧慮,擔心在老家的債權人知情後,影響到還在老家生活的父母,他在規定期限內,沒法提交完整的重整方案,最後退出了程序。
在「中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和「深圳個人破產信息網」上,截至目前,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共公布了兩宗終止個人破產重整計劃執行的案例。
其中一個案例的裁定文書顯示,2017年至2019年期間,林某與朋友合夥開了多家服裝店,並通過借款的方式來維繫店鋪的日常經營。2020年,服裝店陸續倒閉,而林某的借款總額(包括本金和利息)達到了130萬餘元。2021年5月11日,林某向法院申請了個人破產,當時,他僅有1200元現金財產,以及一份月薪3500元的網約車工作。
2021年9月17日,深圳中院裁定批准了林某的重整計劃,他需要在5年內以現金的形式清償約69萬元的所有債權本金。2023年6月,由於林某無法繼續執行重整計劃,他的管理人廣東卓建律師事務所向法院申請了終止執行。
除去少部分退出程序、終止程序的案例外,截至目前,深圳中院共收到個人破產申請1635件,已立案審查411件,裁定受理破產申請117件。經過審查後很多申請人不符合標準,因而裁定受理申請比例不高。《條例》規定,發現申請人基於轉移財產、惡意逃避債務、損害他人信譽等不正當目的申請破產的,或者有虛假陳述、提供虛假證據等妨害破產程序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受理破產申請,無法進入破產程序。
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副署長徐勝芳介紹,個人破產制度實施初期,很多債務人對《條例》內容理解不夠精準,有時會以「試一試」的心態向法院提交申請,給法院造成較大的立案審查壓力。
這也是制定個人破產申請前輔導制度的原因之一,起到前期篩選和過濾的作用。「個人破產申請輔導制度實際上是一個破產事務管理制度,它不是審判的範疇,可以在前期幫助申請人判斷自己是否符合破產申請條件,完成對債務人家庭狀況、負債狀況、負債原因及經過、償債能力等的初步調查,為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提供參考。」
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創建了國內首個破產申請前輔導機制,內容包括集中講解和一對一面談。受訪者供圖
徐勝芳解釋,勸退的申請人中,有的不如實報告個人債務,前後相互矛盾;有的不符合社保繳納要求,沒有在深圳連續繳納社保三年,或者經常居住地不在深圳;有的在工作人員一對一的輔導之下,依然無法梳理負債經過;有些人負債是因為賭博等違法原因。這些都不符合申請條件,會在輔導階段被勸退。「我們還是能夠拯救一些真正的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向社會傳遞個人破產並不等於欠債不還這樣的積極觀念,防止破產程序被濫用。」
輔導過程中,對那些處於人生低谷,壓力大以至於在輔導時崩潰的人群,管理署的工作人員,也要掌握必要的心理輔導技能,給予安撫。徐勝芳說,破產重整計劃一般是三至五年,目前一些申請人仍在執行程序中,像梁文錦一樣提前走完全程的目前只有一個,未來可能會出現更多的樣本。
截至2023年7月6日,管理署共收到個人破產申請前輔導預約1943人次,組織完成輔導1801人次。發放申請前輔導回執並向法院推送輔導材料734人次,勸退不符合個人破產申請條件的輔導對象774人次(占比超50%)。
並非「討債天堂」
有聲音質疑個人破產制度是「逃廢債的工具」——有履行能力而不盡力履行債務。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市破產法學會會長徐陽光解釋,這種對個人破產制度的質疑是一種想當然的誤解,對個人破產制度的立法文本以及研究成果存在認識上的偏差。「實際上我們確立了嚴格的資產狀況調查,賦予了債務人嚴格的申報說明義務,規定了破產撤銷權制度和無效行為制度,同時對免責設定了嚴格的條件,再加上非常專業的案件審理流程設計,這些都是打擊和防範債務人逃廢債的有效法律手段。」
徐陽光表示,首宗案件的辦結探索出了一套不同於企業破產的審判流程和文書格式,也為個人破產制度提供了一個有效的救濟途徑,「誠實而不幸」的普通人有機會通過個人破產制度卸下債務包袱。
對於大眾常見的理解誤區,徐陽光總結了四個方面,第一,不是所有的申請者都能進入個人破產程序;第二,不是所有進入個人破產程序的債務人都能獲得破產免責;第三,獲得破產免責的人也並非能夠免除所有的債務;第四,個人破產免責並不免除擔保人的責任。此外,如果再出現違反法律規定的情形,法院可以依法撤銷做出的免責裁定。徐陽光說,「這是一個充滿人文關懷理念的制度,它可以幫助債務人東山再起,重回社會創造更大的價值,同時也有很多打擊債務人逃廢債務的規定,保證了個人破產制度不會淪為債務人逃債的天堂。」
作為我國境內首宗個人破產案的申請人,梁文錦獲得了經濟「重生」。受訪者供圖
今年三月底,深圳公布的數據顯示,深圳商事主體超過了400萬戶,實現了歷史性跨越。商事主體總量、創業密度穩居全國第一。
劉勝軍覺得,城市的創業力量活躍,這樣的經濟氛圍搭配上切實可行的個人破產制度,一方面是鼓勵創新,一方面也是寬容失敗。「鼓勵他們往前沖的同時,這一部分掉隊的誠實而不幸的人,給他們制度上的保障。」在他看來,個人破產制度,對於「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是用時間換取空間,但這條道路不是免債天堂,上面設置了很多欄杆,禁止翻越。
個人破產重整計劃執行完畢之後,梁文錦去查了自己的徵信,仍然有幾十幾條逾期記錄,最長的逾期30多個月。
劉勝軍律師說,債權人銀行會對有關事項進行處理;如果銀行未及時處理,管理人也會致函給銀行,提請其處理;此外,梁文錦也可以申請法院向徵信管理部門出具誠信履約證明,進行信用修復。
梁文錦期待著自己的徵信早日修復。劉勝軍形容,這個過程將債務人「激活」了。從旁觀者的視角,他看到了梁文錦的變化,從壓抑沉悶到踏實安穩,最後豁然開朗,「因為他能夠看到曙光,有希望就能激發他內心的衝勁,人最怕的就是看不到希望」。
6月,梁文錦帶著記者去了他曾經創業的地方,三年過去了,公司原來的辦公室雖然已經租給了別人,但是原來的形象牆還在,沒有變化,梁文錦觸景生情,有些傷感。
讓人意外的是,剛從創業失敗陰霾中走出來的他,未來仍然想要創業。梁文錦37歲了,沒有多少儲蓄,不知道自己還能打多少年工,也許遲早都要自謀出路,差別在於,他會選擇更穩妥的創業模式,會留下足夠的錢,保證家庭安穩。
梁文錦曾說過,不管是他還是別人,總會有「第一人」出現。既然成為了「第一人」,他希望自己的經歷,能鼓舞更多「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勇敢面對現實,渡過難關。
最近,他重新租了稍大一點的房子,閒暇時間更多用來陪伴家人。「第一人」的歷史翻過去了,他回到了普通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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