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負責電魚,一人負責裝魚,在捕撈了48條無名野生魚後,這兩名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的男子當場被大竹警方抓獲。在派出所內,兩人對自己的違法行為後悔不已,「都是貪吃的禍!」
4月14日下午3時許,大竹縣公安局楊家派出所民警在轄區巡邏時突然發現,楊家鎮群英村清旗溝里有兩名赤膊男子,正在河中電魚。民警當場將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的嫌疑人寧某(男,40歲,大竹縣楊家鎮人)、曾某(男,25歲,大竹縣楊家鎮人)抓獲,現場查獲電魚工具一套,以及捕撈的無名野生魚48條。
據寧某交代,當天下午他邀請好友曾某一起到清旗溝用鋰電池電魚,兩人相互協作,寧某負責操作捕撈工具,曾某跟在寧某身後提竹編魚簍裝寧某捕撈的魚。目前寧某、曾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呂佳蓉 達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趙曼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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