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理學是哲學的主要分支之一,倫理學理論是廣義上所有哲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最偉大的倫理理論家名單包括柏拉圖、亞里士多德、阿奎那、霍布斯、康德、尼采等經典作家,以及 GE Moore、JP Sartre、B. Williams、E. Levinas 的最新貢獻。人們從不同的角度看待倫理學的目標:在某些人看來,它是辨別是非行為;對其他人來說,道德將道德上的好與道德的壞分開;或者,倫理學旨在設計指導值得過的生活的原則。元倫理學是倫理學的一個分支,它與對與錯或好與壞的定義有關。
道德不是什麼
首先,將道德與其他有時可能會混淆的努力區分開來是很重要的。這是其中的三個。
(i) 道德不是普遍接受的。你的每一位同齡人都可能認為無端暴力很有趣:這並不能使你的團隊中的無端暴力成為合乎道德的。換句話說,某些行動通常是在一群人之間進行的事實並不意味著應該採取這種行動。正如哲學家大衛休謨的名言所說,「是」並不意味著「應該」。
(ii) 道德不是法律。在某些情況下,很明顯,法律確實體現了道德原則:虐待家畜是道德要求,然後才成為不同國家的具體法律法規的主題。儘管如此,並非所有屬於法律規則範圍的事情都具有重大的道德問題。例如,適當的機構每天對自來水進行多次檢查,這可能與道德無關,儘管這當然具有很大的實際意義。另一方面,並非所有與道德有關的事情都可以或應該促使引入法律:人們應該善待他人,但將這一原則變成法律似乎很奇怪。
(iii) 倫理不是宗教。儘管宗教觀點必然包含一些倫理原則,但後者可以(相對容易地)從其宗教背景中推斷出來並獨立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