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家券商一致行動投出反對票,欲奪上市公司控制權?新潮能源:已向監管舉報
近日,新潮能源(600777.SH)召開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美國孫公司Moss Creek Resources Holdings,Inc.非公開發行不超過7.5億美元(含7.5億美元)高收益債的議案事項。
金融投資網訊(記者 劉敏)近日,新潮能源(00777.SH)召開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美國孫公司Moss Creek Resources Holdings,Inc.非公開發行不超過7.5億美元(含7.5億美元)高收益債的議案事項。
在當下能源安全意識提升、油價高位運行的背景下,石油公司對油氣上游領域的投資正逐步回升,作為目前除國際石油巨頭之外在美國本土唯一成規模獨立決策作業的外資油氣公司,新潮能源也將對頁岩油氣開發持續投入,如此一來,對於2026年1月將到期的7億美元高收益債,發行新債便成為了新潮能源短期內按期還債和籌措發展所需融資最現實的選擇。
然而,股東大會的投票結果卻並非倒向一邊,出乎意料的是最終投票結果顯示有高達49.9537%的反對票數,以致發債議案險些未能通過。此前新潮能源曾分別在2017年和2019年發布美國子公司發行高收益債的議案,彼時兩次股東大會投票結果通過率均在99.9%以上,僅有萬分之一的比例反對。
註:圖為2017和2019年股東大會投票結果,資料來源於新潮能源公告
如今,高度相同的議案卻遭到如此反差,新潮能源相關人士透露,投票結果確實存在明顯異常,「12月1日投票當天,中信證券、中國銀河、申萬宏源、中信建投、中金、銀河德睿資本管理(屬銀河證券全資下屬企業)6家券商股東竟不約而同地投出合計519,677,250股的反對票,在反對票中的占比高達41.05%之多。」且據新潮能源內部人士透露,上述六家券商股東在投票之前無一家券商與公司董監高進行聯繫溝通,也沒有任何走訪調研或路演分析。
股東之間對於議案看法不一是很正常的,但六家券商股東在未與公司管理層接觸溝通或走訪調研的情形下,不約而同投出反對票,卻實屬罕見。且券商作為資本市場上最為專業且負責任的主體,在未經任何調研分析下,六家券商股東便投出反對票,似乎與券商的專業定位、市場慣例不符。
為何上述六家券商在沒有與公司相關人士溝通的情形下,能夠作出如此一致的決定?新潮能源內部人士對此回應,「六家頭部券商作出決定且步調一致,不排除背後是同一家操盤手。」
新潮能源方面稱,「在覆核六家券商股東的買入與持股情況後,發現上述六家券商股東均是自今年3月開始大量、持續買入公司股票,且並非使用機構融資融券信用帳戶,若使用融資融券帳戶,是可以進行穿透來查明資金來源和使用方,所以他們很可能使用機構自營帳戶進行操作。目前,六家券商股東合計持股比例已經高達7.64%,足以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此外,新潮能源還透露,「六家券商股東的資金來源很可能是通過買入RISKY期權此類衍生品交易形式進行投票。」場外個股期權在二級市場應用廣泛,其本質通過券商資金優勢和策略優勢,為投資者提供槓桿和保護等效果,為了滿足不同的應用場景,特別是在大宗交易、定增減持、二級市場盤活持倉等領域,RISKY期權結構可以發揮作用。儘管衍生品可以有上述諸多好處,但若被人利用,通過少部分資金撬動更大規模資金以謀利,恐怕會擾亂市場秩序的穩定。新潮能源內部人士也表示:「背後操盤手通過RISKY場外期權等相關金融工具,依靠信息不對稱和支付高額費用,調動了券商自營盤集中對公司進行『阻擊』!此舉將蓄意控制股東大會表決結果,從而擾亂公司的正常經營管理秩序!」
從新潮能源歷史沿革看,內部對立陣營圍繞公司管理權已纏鬥多年,此前有媒體報道,公司曾多次遭到「德隆系」背景資金的圍追堵截,其採取所謂「自行召集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方式試圖搶奪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新潮能源也因此給外界留下了一定的負面印象,且由此引發的各項訴訟以及極端事項,也給公司的經營帶來了多重負面影響。
「好在公司至今仍然維持著經營秩序的穩定,並交出了優異的業績答卷。」近年來,新潮能源發展漸入佳境,2022年新潮能源實現營業收入93.37億元,同比增長94.07%;歸母凈利潤31.28億元,同比增長756.63%。儘管2023年受到原油價格回落的影響,業績有所下滑,但公司盈利情況依舊可觀,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63.83億元,歸母凈利潤18.74億元。
經營環境不斷改善,歷史遺留問題也接連出清,新潮能源正向廣大投資者們展現出穩步向前發展的態勢。今年,新潮能源董事長兼總經理劉斌還強調了「本屆董事會將在保持公司發展戰略的延續性下,將股東回報作為本屆董事會的工作重點」。新潮能源內部人士鄭重表示:「利益相關方很可能故技重施,矇騙券商股東以其自營盤持股進一步參與其惡意發起臨時股東大會,從而以極低的成本奪取上市公司的控制權,若發生六大頭部券商被利用、聯合罷免、搶奪一家民營企業的情況,這對任何一家上市公司而言都將是重大事故!目前,公司已經向監管部門彙報並舉報,並懇請監管部門介入調查。」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六家券商股東不約而同作出一致決定,是否被人利用借用帳戶?是否存在隱瞞一致行動關係、違反信息披露規則的情況?亦或是存在故意違規借用自營帳戶、惡意操縱證券市場的嫌疑?這一說法還需靜待監管部門的調查。
今年以來,中國證監會為了貫徹落實《期貨和衍生品法》,促進衍生品市場規範健康發展,支持服務實體經濟,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打擊違法違規和規避監管行為,維護市場穩定,在3月17日至4月16日發布了《衍生品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之後在11月17日進一步發布了《衍生品交易監督管理辦法(二次徵求意見稿)》,這鄭重表明管理層要為期貨及衍生品市場健康發展提供良好環境,堅決扼殺違法使用的情形。
此外,根據《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指引》、《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券商自營業務的管理和操作應當勤勉盡責,參與所投資公司表決的,應做出客觀、獨立的專業判斷,不得受到其它因素的影響;且應審慎評估對證券市場的影響,不得利用職務便利從事違法違規、超越權限或者其他損害客戶合法權益的行為,嚴禁出借自營帳戶,不應擾亂市場秩序。如若上述券商在不知情、被人利用下作出此舉,那也將面臨並承擔監管相應的處罰。
上海證券交易所總經理蔣鋒日前表示,「證券公司是資本市場聯繫廣大投資者的重要橋樑和紐帶,是資本市場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在業內人士看來,其理應是資本市場穩定的基石和守護者,不能成為規則的破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