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指出,堅持用改革精神和嚴的標準管黨治黨。深刻理解這一重要論述對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黨的建設的重要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黨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完善黨的自我革命制度規範體系,提高黨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領導水平,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新時代黨的自我革命成功經驗告訴我們,應當堅持用改革精神和嚴的標準管黨治黨。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和強烈的歷史擔當,以堅定決心、頑強意志、空前力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大刀闊斧、刀刃向內、自我革命,發揚改革精神,在管黨治黨方面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深刻回答一系列管根本、管方向、管長遠的重大問題。深入推進黨的建設制度改革,黨的領導制度體系日益完善,確保黨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不斷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堅持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一貫到底;不斷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日益健全。黨的面貌煥然一新,全黨思想上更加統一、政治上更加團結、行動上更加一致。全面從嚴治黨取得了歷史性、開創性成就,有力地保證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確方向和有序推進。
改革精神和嚴的標準是辯證統一的
嚴的標準確保改革精神的貫徹和落實,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黨的堅強領導和紀律保障。深化改革是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的,改革重大決策部署的落實,需要政令暢通、令行禁止。一個充滿改革精神的黨才能引領改革,才能把握好改革的正確方向;一個紀律嚴明的黨才能確保改革決策部署落實,才能形成一盤棋、擰成一股繩,統一意志、統一行動,凝聚起攻堅克難的強大力量。
改革精神為嚴的標準注入了新意涵,使全面從嚴治黨更好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於創造性。全面從嚴治黨不僅是懲貪治腐、立廉警污,同時,觀念上的保守因循、精神上的萎靡不振、行動上的推諉疲沓、風氣上的怠玩巧偽,也需要嚴糾嚴治。這類問題都有頑固性和反覆性,從思想根源上看,未嘗不是改革精神的缺失所致,因而不能僅僅滿足於表面的治理,既要用嚴的標準去鞭笞,更要用改革精神去激勵。
把嚴守紀律規矩和勇於開拓進取結合起來
堅持改革精神和嚴的標準的辯證統一,需要幹事者在推進改革中把嚴守紀律規矩和勇於開拓進取結合起來。
嚴守規矩不是墨守成規、安於現狀、明哲保身,當新情況瞬息萬變、新矛盾層出不窮、新挑戰撲面而來時,需要以改革精神應對,思變謀變、敢作敢為。開拓進取絕不是「啥都敢幹」,不知戒懼、我行我素、無所顧忌,無視規矩和紀律,最終突破紀律底線、闖過法律紅線。既不能以守成規之名因循守舊、敷衍應付,也要反對借改革之名撿漏子、鑽空子,謀取私利、觸碰紅線。
嚴格的紀律規矩並不是幹事創業的束縛和深化改革的桎梏,遵法紀、守規矩、有底線是敢創新、善作為、勇擔當的前提和底氣。「嚴的標準」用標尺釐清履職的權限界限、搞清幹事的紅線底線、標清做人的尺度刻度,只有在廉潔自律上穩住心神、管住手腳,才能在改革大業中放開膽量、施展拳腳。「有敬畏」方能「有作為」。貫徹了「嚴的標準」,改革才有底氣,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無心之失,也能在紀律和法律的規定下得到寬容和保護。
在工作中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
堅持改革精神和嚴的標準的辯證統一,需要在工作中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繼續堅持「嚴」字當頭,維護紀律剛性,對各種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必須嚴肅查處。同時也要注意到,黨的紀律既有教育約束的作用,又有保障激勵的作用。嚴管不是要管死,光有嚴管也是不夠的,還要激勵黨員幹部自覺朝著理想信念、為著人民的美好生活努力奮鬥。
可以說,改革精神是正向激勵,嚴肅追責是約束,也是反向激勵。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改革是一項沒有先例可以遵循的事業,幹事業總是有風險的,「如果一位船長的最高目標是保住他的船,那他會永遠把它停在港口裡」。如果苛求每一項改革只能成功不許失敗,必然助長求穩怕錯、拖看慢做、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不良風氣,最終會在粉飾敷衍中架空改革措施,在因循僵化中窒息改革精神。為此,要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認真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辯證分析黨員幹部在改革探索中出現的問題,科學區分先行試錯、探索失誤、無意過失行為與明知故犯、違反禁令、謀取私利行為的邊界,打消「多干多錯」「洗碗越多摔碗越多」的顧慮,激發和調動廣大黨員幹部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大膽探索改革之路。
(作者為上海對外經貿大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上海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