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算工傷?怎樣進行工傷認定?關於申請工傷認定,大家還有不少疑惑,記者對人社部以及上海市人社局相關解釋作了梳理。
問:我在去拜訪客戶路上不慎摔傷,聽說必須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事故傷害的才算工傷,我自己摔傷不算工傷是嗎?
答:在去拜訪客戶途中自己摔傷,可以認定為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以及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都應當認定為工傷。拜訪客戶途中屬於「因公外出期間」,和「在上下班途中」有區別,即使因為自身原因導致受傷,也算工傷。
問:發生工傷第一時間該怎麼辦?
答:職工發生事故傷害後,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就醫治療,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可就近就醫,病情穩定後轉入協議機構就診。
問:如何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答:工傷保險遵循僱主責任原則,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承擔首要的工傷申報義務。申報時間限定為事故傷害發生或者職業病被確診後的30日內。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適當延長申請時限。
如果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工傷職工所在用人單位的工會組織,都可以成為工傷認定申請的主體。申請時限為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
問: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需要哪些材料?
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這些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問:沒簽勞動合同,能認定工傷嗎?
答: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法定憑證。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職工如果未能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可以提供能夠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其他材料,如領取勞動報酬的證明、單位同事的證言證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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