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考核的指揮棒、風向標、助推器作用,今年,我省首次對省管廳級幹部進行年度考核,考核內容重點圍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展開。
在考核過程中,我省將優化考核方式方法,探索採用「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各方面評價」三位一體的立體考核方式,著力考准考實。
一是開展平時考核。由省委組織部各幹部處根據平時調研、考察了解掌握的情況,從兩方面共六項評價要素對省管廳級幹部進行百分制量化評價。
二是開展年度考核。由各考核組在實地考核過程中結合個別談話、查閱資料、實地查看等方式,了解省管廳級幹部能否勤勉敬業、解決實際問題、堅持正確政績觀等情況。
三是開展全方位評價。通過「上評下」「下評上」「互評」等方式構建全方位考核評價體系,用大家的滿意度丈量領導幹部工作成效。評價內容共由七部分組成,分別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對市州黨政正職和省直部門正職落實黨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履職盡責,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量化評價;分管省級領導對分管省直部門的廳級幹部勤勉敬業、認真負責、敢於擔當、推動發展等情況進行量化評價;省委委員、候補委員通過無記名投票方式對市州、省直部門領導班子和主要領導幹部的工作成效進行評價;市州、省直部門黨委(黨組)主要領導對其他省管廳級幹部完成年度任務過程中分管工作完成情況、取得的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評價,班子成員對黨委(黨組)主要領導抓班子帶隊伍、履職盡責等情況進行評價以及年度考核民主測評、群眾滿意度測評、領導幹部政治素質與作風建設反向測評。
同時,擴大獎懲面,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圍繞以考促行,著力建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長效機制。
一是建立激勵機制。對省管廳級幹部當年考核評定為稱職及以上等次的,按有關規定享受年終一次性獎金和年度考核獎金、晉升工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評定為優秀等次的,按照有關規定在晉升職級時將所要求的任職年限縮短半年。分管工作一項或幾項連續兩年以上取得重大突破並走在全國前列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拔任用。連續三年被評定為優秀等次的,由省考核領導小組在全省範圍內通報表揚,給予一次性獎金獎勵,記三等功,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
二是注重鞭策引導。對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以下等次的省管廳級幹部,該年度不計算為晉升職務職級的任職年限,不計算為晉升工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年度考核中被評定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的,當年和次年不得作為推薦和評選各類先進個人的對象並在一定範圍內通報,按照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誡勉談話,限期整改,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三是強化懲處措施。對受黨紀政務處分或者組織處理的省管廳級幹部,年度考核結果評定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的,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涉嫌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調查的,在接受檢查期間不確定等次、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結案後補定等次。省管廳級幹部個人因違紀或履責不到位,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或被問責的,年度考核時在考核總分中進行反向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