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價值線綜合
編輯 | 文刀
據上交所和證監會官網消息,本周(5月18日~5月24日)將有8家IPO企業上會,其中,科創板3家,傳統板5家,具體名單如下:
本周3家科創板IPO企業上會
本周5家傳統板IPO企業上會
在本周上會的8家IPO企業中,價值線研究院發現問題多多:
1、芯原股份:雷軍「壓哨」入股,遭罰富豪龔虹嘉也隱身持股;上會前夕深陷1.75億巨額索賠訴訟,還存在30人境外期權爭議。
2、華達新材:曾遭4次環保處罰,因安全事故死1人;控股股東系「戴帽子」集體企業, 還為涉及重大訴訟企業提供巨額擔保。
3、國光連鎖:保薦人中信證券成唯一外部投資者,直投+保薦模式遭詬病;曾因賣過期商品等收到73筆罰單。
A
芯原股份
雷軍「壓哨」入股
上會前夕深陷巨額訴訟
註冊地:上海
主承銷商:招商證券
擬上市地:上交所科創板
主營業務:
芯原股份是一家依託自主半導體 IP,為客戶提供平台化、全方位、一站式晶片定製服務和半導體 IP 授權服務的企業。
募資投向:
數據來源:招股書(上會稿)
財務數據:
數據來源:招股書(上會稿)
關注點一:雷軍「壓哨」入股,實為市值腰斬的小米護盤
據《IPO早知道》報道,2019年6月,芯原股份完成了上市前的最後一輪融資,由湖北小米長江產業基金合夥企業(下稱湖北小米)、廣州隆璽壹號投資中心和濟南國開科創產業股權投資合夥企業共同參與投資。
值得一提的是,芯原股份新增的投資方「湖北小米長江實業基金合夥企業」是雷軍的小米旗下投資公司,目前持股占比6.25%,為芯原股份第四大股東。
小米為什麼會投資芯原微電子呢?
有媒體說,這是與雷軍的造芯夢息息相關。雷軍一直都想跟友商華為一樣有屬於自己的晶片,這樣就可以擺脫「小米是一家沒有創新,沒有自己核心技術的公司」,但直到現在小米只在2017年2月發布了自己研發的處理器「澎湃S1」,之後研發的晶片都以失敗告終。並且小米無法承擔巨額的晶片研發費用,因此澎湃系列處理器停滯不前,晶片成為小米的痛點。
實際情況到底如何呢?
《睿財經》發現,資本運作的背後,迷霧重重。說是造芯,不如說是小米要「護盤」。
其一、小米現在資金鍊非常緊張。小米上市一年來市值蒸發1500億元,小米未能在股市中套現獲得資金補償。小米投資芯原股份看似來尋求技術、研發、設備等方面的支持,實則沒有多少資金給予支持。
其二、小米投資芯原股份只是資本投資。小米市值蒸發、股價大跌,在股市中小米一敗塗地。但小米不甘心就是放棄股市融資的機會。對芯原股份進行融資。其根本就是塑造晶片概念,為夭折的股價護盤。
其三、晶片產業是一個重資產長線投資,小米基金僅占6%的股份,短期獲益可能性不大。
一位接近小米人士分析認為,小米藉助芯原股份公司研發晶片,能夠像華為麒麟一樣支撐起半邊天不現實。
「雷軍和小米的造芯只是遙遠的夢想。」該人士表示,小米可以藉助芯原股份上市之後,通過晶片概念拉升股價,然後進行套現。這更加現實,也符合網際網路的小米一貫市場運作風格。
關注點二:遭罰富豪龔虹嘉隱身持股
據《中國經濟網》報道,今年因信披違規遭罰的富豪龔虹嘉對芯原股份間接持股9.62%。
2018年10月,龔虹嘉、陳春梅夫婦以590億元人民幣財富位居2018年胡潤百富榜第31位。2019年福布斯全球億萬富豪榜排名第171位,財富值86億美元。
根據證監會調查,龔虹嘉及另一位高管在增減持股份過程中未向海康威視報告為他人提供融資安排的情況,導致公司未能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相關信息,兩人被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此前,龔虹嘉兩次借供應商上市發財。富瀚微和聯合光電這兩家A股上市公司,都是外商投資公司,都是海康威視供應商,而海康威視沒有這兩家公司的股份,副董事長龔虹嘉卻間接持有聯合光電股份,其妻子陳春梅與兄弟龔傳軍持有富瀚微股份。
關注點三:索賠1.75億!上會前夕深陷巨額訴訟
近期正在籌備赴美上市的礦機廠商億邦,正式起訴小米投資的晶片公司芯原股份控股子公司芯原香港,指對方提供的2589片10nm三星晶圓存在質量問題,導致原告受損金額約2508萬美元,約合1.75億元人民幣。
據芯原股份招股書(上會稿)披露:
1、根據芯原香港和香港比特所簽署的相關合約,芯原香港已於 2018 年 7 月按 約交貨,香港比特亦已支付完畢合同款項,且芯原香港自交貨後近一年未收到香港比特任何有關產品的投訴和退貨要求。
直到發行人啟動科創板上市申報後, 2019 年 11 月 19 日,香港比特以芯原香港違反協議約定,提供的產品有缺陷、 沒有合理地切合該類產品通常被需求的目的以及不具備可銷售質量,違反了雙方協議內明示及/或暗示的條款及/或條件為由,將芯原香港訴至香港特別行政區高 等法院原訟法庭,要求芯原香港賠償其損失 25,084,276.89 美元及利息、訟費等其他有關費用。
2、芯原香港原定於 2020 年 2 月 18 日或之前,向法院提交和向香港比特送達抗辯書和反申索書(如有)。由於受新型冠狀病毒持續爆發的影響,香港法院自 2020 年 1 月 25 日至 2020 年 3 月 8 日期間關閉,在香港法院重開時,香港律師已立即 向法院申請將提交抗辯書和反申索書(如有)的期限延遲 42 天。香港法院原定安排聆訊於 2020 年 4 月 14 日舉行以審理該延期申請。由於疫情反覆,香港法院 從 2020 年 3 月 23 日再次關閉,因此原定 2020 年 4 月 14 日舉行的聆訊無法如期進行。
經訴訟雙方同意及向法院提交同意令狀,法院於 2020 年 4 月 17 日發出指示,芯原香港須於 2020 年 4 月 17 日或之前將抗辯書送達至香港比特,並於法院登記處重開後 14 天內向法院提交抗辯書存檔。芯原香港目前已完成了抗辯書的編制,並分別於 2020 年 4 月 15 日及 2020 年 5 月 6 日向香港比特送達及向法庭提交抗辯書。香港比特須在 2020 年 5 月 13 日或之前向法院提交和向芯原香港送達答覆書,但香港比特於 2020 年 5 月 6 日致函芯原香港要求延遲 35 天提交和送達答覆書。芯原香港已指示代表律師其原則上同意香港比特的延時要求。
3、若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最終判決芯原香港需對香港比特進行賠償,發行人可能面臨承擔上述部分或全部訴訟金額的經濟賠償風險。
關注點四:存30人境外期權爭議
芯原股份存在異議員工境外期權爭議產生賠償風險。據招股書顯示,截至2020年5月11日,招股說明書籤署日,累計有30名中國籍離職員工就其單方面計算的合計763,072份已過期境外期權未能轉化為發行人持股或期權,通過發送律師函或其他書面方式向VeriSilicon Limited和發行人提出異議。假設法院或仲裁機構判定公司向異議員工支付現金補償,公司、VeriSilicon Limited將承擔相應的賠償風險。
B
華達新材
曾遭4次環保處罰,因安全事故死1人
控股股東系「戴帽子」集體企業
註冊地:杭州市
主承銷商:海通證券
擬上市地:上交所主板
IPO之路:
2018年2月,華達新材接受證監會的審核,因關聯交易、開具無真實交易背景銀行承兌匯票等原因被證監會否決了上市申請。2019年11月,華達新材首發申請反饋意見出爐,這也意味著二度闖關之路再進一步。
主營業務:
華達新材主要從事多功能彩色塗層板、熱鍍鋅鋁板及其基板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募資投向:
數據來源:招股書
財務數據:
數據來源:招股書
關注點死1人
華達新材屬於高污染型企業,產品在生產過程中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廢水、廢氣、固體廢物,生產過程中會產生一定的噪聲。公司在規範生產方面做得較差,報告期內遭遇多次處罰。
2013年9月,華達新材及子公司遭四次環保處罰,處罰金額共計41萬元。
除環保問題外,華達新材還曾因安全事故被罰20萬元。
2016年4月18日,公司一名尚未取得操作證書的員工,在進行作業時受傷過重死亡。同年8月,被處於行政處罰以及罰款20萬元。
關注點二:控股股東系「戴帽子」集體企業
據《IPO案例庫 》報道,華達新材控股股東華達集團是邵關根、邵升龍、邵明祥1999年以經評估杭州富陽華達通信電纜廠凈資產出資設立,1992年10月5日在富陽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成立,註冊資金為50萬元,企業性質為集體(村辦),法定代表人為邵關根。
2015年11月20日,富陽區人民政府出具《關於浙江華達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前身歷史沿革及集體企業「摘帽」過程的確認函》進行了確認:杭州富陽華達通信電纜廠雖曾因歷史原因被登記為「集體(村辦)」性質,但實際無集體出資,系「戴帽子」的集體企業,即登記註冊為集體企業但實際為邵關根等自然人投資設立並經營的民營企業;杭州富陽華達通信電纜廠由集體所有制企業脫鉤為合夥企業已經得到當時的主管部門富陽市富陽鎮工業交通辦公室的批准,並被工商部門認可及辦理了工商登記手續。杭州富陽華達通信電纜廠脫鉤過程合法有效,不存在糾紛及潛在糾紛。
業內專家表示,控股股東華達集團系「戴帽子」的集體企業,其改制過程是否需取得省級人民政府確認?
關注點三:控股股東為涉及重大訴訟企業提供巨額擔保
在華達新材的授信合同中,有一項是由浙江飛虹通信集團有限公司、浙江龍祥房地產保證,華達新材機器設備抵押,華達新材存貨質押的,授信總額度為1.35億元。基於禮尚往來,華達新材的控股股東華達集團對飛虹集團及其關聯企業的銀行債務提供的擔保總額高達3.115 億元。
通過「企查查」查詢到飛虹集團目前被公告出來的訴訟事項有十幾項,判決文書多達56個,開庭公告有12個。
飛虹集團作為實業企業,頻繁地參與到各類民間借貸和銀行借款擔保行為中,為自己、也為華達新材埋下了巨大的隱患。在擬IPO企業中,因為老闆或者控股股東的外部擔保出問題而撤材料的情況屢見不鮮。
C
國光連鎖
中信證券成唯一外部投資者
直投+保薦模式遭詬病
註冊地:江西省吉安市
主承銷商:中信證券
擬上市地:上交所主板
主營業務:
國光連鎖主要從事連鎖超市、百貨商場的運營。公司擁有55家門店,其中53家分布在江西省內的吉安市和贛州市。
募資投向:
數據來源:招股書
財務數據:
數據來源:招股書
關注點一:中信證券成唯一外部投資者 直投+保薦模式遭詬病
據《中宏網》報道, 國光連鎖2005年11月成立,發展多年並未引入戰略投資者,胡氏家族牢牢把控著公司股權。但就在2018年6月公司股份制改革前的3個月,中信證券旗下中信投資通過增資擴股的形式持股國光連鎖3%,為江西國光目前唯一的外部投資機構。
中信證券在2018年7月24日與江西國光簽署輔導協議,輔導協議的簽署與直投時間僅相差4個月,不禁讓人聯想到此前被諸多詬病的直投+保薦模式。「保薦+直投」模式是指券商直投突擊入股自己保薦的擬上市公司,從而形成利益輸送。由於有了利益關係,保薦商很難以保持獨立性和客觀性。發審委也關注到這一點,在反饋意見中要求說明其入股價格是否公允,雙方是否存在其他直接或間接利益關係。
關注點二:曾因賣過期商品等收到73筆罰單
據招股書披露,2016年至2018年,國光連鎖及控股子公司共受到行政處罰73筆,罰款金額112.74萬元。處罰原因十分多樣,從商品層面上,公司曾銷售不符合相關標準的商品、銷售過期商品、定量包裝不合格;其他方面,有消防通道不暢、欠繳稅款、廣告宣傳用語違反廣告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