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大部分的不幸都源於遇人不淑,即是才女,又或者是財女,如薛濤遇上了元稹,如卓文君遇上了司馬相如;又如張愛玲遇上了胡蘭成,朱小妹遇到了林浪......所以《詩經·王風·中谷有蓷》寫:有女仳離,條其嘯矣。條其嘯矣,遇人之不淑矣。
一定會有人問:朱小妹是誰?她確實沒有上訴所說的女人那麼有名,甚至也毫無資格和她們並列,不過她也確確實實是一個浙江「財女」,是家庭美滿、事業順遂的女強人,身價千萬,並且還有繼續往上拼搏的打算,可惜遇到了林浪。
林浪確實各方面都很不錯,經營著一家小工廠,收入不多但也不少,長相上更是出類拔萃,屬於鶴立雞群的那一款,重點是不知道怎麼回事,認識了朱小妹以後,就非常喜歡撩撥她,總愛跟她說一些甜言蜜語,對待朱小妹堪稱柔情萬種。
想到自己貧瘠的青春期,想到家中那個無趣的丈夫,日復一日的,朱小妹心中的天秤開始偏向了林浪,很快和他開始地下情,地下情期間她常常給林浪大把大把花錢,買房買車買奢侈品,帶著他出席各種聚會,讓他享受著眾人艷羨的目光,最後還為他離了婚。
不過那時候朱小妹還算理智,因為事業越做越大,積累一筆不菲的財富,也有了一個高端的朋友圈,就有心想要做大生意,開兩個項目——月子中心和山莊酒店,她的目標都是高端用戶,所以做起來非常燒錢,幾百萬進去還沒有個水花。
很快2013年朱小妹面臨一個選擇:是及時止損,還是繼續砸錢?朱小妹不甘心那些折進去的錢,而且沒了這些錢她又成了窮光蛋,林浪難道還會繼續呆在她身邊?所以朱小妹決定繼續,但是錢從哪裡來?她和林浪說了自己的煩惱,林浪給她支了一個招。
他說找認識的那些大老闆投資一下就行了,利息高一點,及時還上,他們肯定很樂意,朱小妹頓時眼前一亮,找數百人籌集了10幾億的資金,其中光是張某一人就投資了6.9億給她,朱小妹的項目一下子就有救了,可是這時候朱小妹昏了頭。
林浪說朱小妹能借這麼多錢,他功不可沒,朱小妹一聽覺得很有道理,於是拿到錢第一件事,居然是給林浪買豪宅、買超跑,還給了他好幾千萬當零花,前前後後花了1億元,然後她才想到項目,項目燒錢,朱小妹也沒有那個本事,最終兩個項目又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
朱小妹一邊要繼續投資,一邊還得還高額利息,被雙雙夾擊,到後來根本拿不出一筆錢了,這邊2個項目都黃了,那邊數百位債主坐不住也紛紛找朱小妹要錢,朱小妹連忙賣掉了所有之前的東西去補,最終還了8.4億元,還有1.9億元怎麼辦?
朱小妹想到了林浪,林浪把自己之前給他的東西賣掉,再湊一湊,1個億不可能拿不出!於是她滿懷希望地找到了林浪,誰知道卻被林浪潑了一盆涼水:「什麼錢,我哪有錢,而且你欠的和我有什麼關係?」朱小妹當場臉色就白了:「林浪,你不能這麼對我!」
可能是覺得朱小妹情緒有點不對,林浪為了安撫她,連忙說自己現在不管錢,都是妻子在管,想幫也有心無力,不如等他和妻子離婚以後,朱小妹再來找他,他到時候會帶著離婚後分割的財產去救朱小妹,朱小妹其實不相信,但又抱著一點僥倖心理。
她揪著林浪的衣領說:「林浪,你可別騙我,我就只有你了。」林浪摸了摸她的頭溫柔地說不會,可是事實告訴她,林浪果然只是在敷衍她,點開林浪的手機,看到聊天記錄以後,被追債追得心力交瘁,好幾天不曾合眼,已經到了極限的朱小妹崩潰了。
因為聊天記錄明確顯示,林浪根本沒有和妻子離婚的打算,還要拿著她的錢去旅遊買別墅,她曾經有多喜歡林浪,為了他做了多少傻事,此刻就有多麼可笑,多麼的愚不可及!眼看著走投無路了,朱小妹有了輕生的念頭,可是她又不甘心一個人走,她決定殺死林浪!
她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對林浪說謊,她說自己要把別墅給林浪,請林浪到她家中去,然後在他要喝的補藥里放入了安眠藥,看著他沉沉睡去,不再醒來,她一個人去看望了父母、兒子,把帳本和百萬現金扔進湖水中,又開了一間房,然後自殺。
她沒有能死成,很快被救了下來,仍然要面臨巨額債務,還要面臨審判,朱小妹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朱小妹還構成集資詐騙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朱小妹因為殺人手段殘忍,因為極致詐騙數額巨大,最終被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朱小妹從沒有這麼後悔過,集資錢還不上她不後悔,走到死這一步她不後悔,她最後悔的就是認識了林浪,發展了一段自以為是的愛情,連命都搭給了他,最終一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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