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和1961年,聯合國在紐約分別號召簽署《關於無國籍人公約》和《減少無國籍狀態公約》,但美國都沒有加入,因為美國准許公民自願放棄國籍。
第一個嘗試放棄的美國人在1830年發起申請,但大法官以「無法可依」為由拒絕。第一個引起關注的放棄者是托馬斯·喬利,為躲避越戰徵兵選擇投奔奔加拿大,進行美國在阻止公民放棄國籍的道路上越走越遠,甚至被稱為「刁難,剝削和威脅」並存。
成為美國公民是一場噩夢,所以我要離開
茱莉亞前幾年就對我說過這句話,直到前幾天她又說了一段更形象的描述:「對我來說,放棄美國國籍跟婚姻一樣,先是跟配偶的估值出現差異,然後從不滿變成吵架,再到反目成仇後離婚。」
說實話,茱莉莉亞娓娓而言時我還在沒心沒肺的笑著,她出生在紐約(父親紐約人,母親雪梨人),4-11歲跟父母生活在雪梨,12歲被父親送去紐約讀書,但之後7年一直不適應美國生活,直到18歲那年在郊外騎行時被一頭突然跑出來的野豬撞傷,診所為她醫治後要求支付救護車和醫護人員的費用,2200美元。
這件事情成為茱莉亞離開美國的契機,在她的堅持下,母親通過監護權變更給她申請了澳大利亞國籍,茱莉亞大學畢業後就一直在雪梨生活,結婚生子。
2010年,美國通過《外國會計預算合規條例》,要求所有在外國的美國人(以及在美長居,持有美國財產,遺產的外國人),都要提供其名下所有金融資料,包括銀行存款和流水記錄,股票基金保險,財產所有權以及公司企業等等信息,總價值在5萬美元以上的,都要向美國再交一份稅,因此法案因此被起了個「財務放大鏡」的綽號。
對茱莉亞來說,沒有正式工作(自由作家)和穩定收入的她並不在意這份法案,以為只針對有錢人,直到一份稅單寄來後才發現大事不妙。
原來,茱莉亞的母親有套房子無償借給當地的孤兒院使用,但並沒有簽署任何合同文件,母親逝世前以茱莉亞的名義將房子遺棄給孤兒院。也不知道美國稅務部是怎麼知道的,判定茱莉亞一年隱瞞財產拒絕納稅,開出了高達30%的懲罰性取向,即房子市價和多年租金總和的30%,金額為11.8萬美元。要知道,茱莉亞一年不吃不喝的收入也就4萬美元。
因此,茱莉亞不得不多次往返美澳之間,伴隨一大堆文件向法官和稅務部不停的解釋來龍去脈,法官認為茱莉亞的財務狀況有異,但秉承「查無證據」即無罪」的慣例決定無需支付納這筆懲罰性稅金。鬆一口氣的茱莉亞隨後申請放棄美國國籍,因為她無法承受繳納納美澳兩份降低的壓力,可隨後發生的事情卻超過了她的認知。
首先是提前一周預約審核面談(在境外可預約使領館),面談現場要回答主持提出的各種問題,諸如為什麼要放棄,放棄後加入哪國,名下財產親屬收入,稅單等等等等,這些答案都需要被質疑者自行舉證,只有處存疑就很有可能會被打回再次審核。同時會被「提醒」放棄後有可能終身不能再入美國,旅遊簽證大機率會被拒絕等等。
第二步提交407或4083表格,同時繳納2350美元的手續費,這筆錢是歐洲國家的10-20倍,理由是「放棄者會」浪費浪費的人力資源」。
第三步提交8854表格,其中最重要的一條是「過去五年內的財產總和」,下面有一段話「出於移民目的放棄國籍,並不能避免納稅申報和報告全球收入的義務」。茱莉亞通過律師知道,這段帶有威脅語氣的文字就是在警告放棄者:可以放棄但必須補稅,而且「從疑舉證」變成「被疑舉證」。
簡單的說,美國稅法認為所有放棄者都得補稅,因為在國外的每個美國人都有收入,不然怎麼維持生活?那麼,接下來的問題就變了性質,放棄者需要證明在此之前5年或10年內的所有收入(富豪多數是10年),曾經為這份收入納過稅的進入下一步,沒有稅單的人要補交5年懲罰性收入稅,即5年總收入的30 %。
雖說茱莉亞一直在繳納納全額美國社保,但仍然被查到曾經有過稿費收入,而由此過去超過五年收入20萬美元,無論是否在煙草已納稅。因此,茱莉亞要補交6萬美元才能進入下一步,這筆錢就是俗稱的「棄國稅」之一。
工作人員在這個階段將會「提醒」茱莉亞,補稅後就得實時提交簽證申請,因為她已經離棄國籍一步之遙,需要簽證才能走出這棟大樓,費用是995美元,提前在退休申請普通簽證也不行(澳護照僅需登記即可,費用14美元)。
看到帳單時,茱莉亞當場就嚇哭了,她有想過要補交一定稅金(不用補稅的人還沒出現),但沒想到金額會這麼高,最終在丈夫的支持下繳納了60995美元。
然而,事情到這裡還不算完,由於茱莉亞丈夫在澳洲購房時沒有做公證,美國法律代表茱莉亞所有權一半所有權,購房時花了8萬美元,以當前市值50萬計算得出增值為42萬。屬於茱莉亞的4萬美元購房款先補交5%的財產稅(2000美元),屬於茱莉亞的21萬美元增值要補40%的懲罰性財產賦值(主動申報為27.5%),即84000美元,這筆86000美元就是「棄國稅」的第二部分。
最後,茱莉亞必須多花了1000美元聘請律師,8854表格被卡在最後一步,只缺美國國稅局的兩個章以及功效時間。
別以為茱莉亞是特例,因放棄美國國籍而飽受折磨的人不勝枚舉,就連出生在美國紐約的鮑里斯·詹森也沒能避免。
2015年,時任英國倫敦市長的鮑里斯·詹森宣布放棄美國國籍,2019年底當選首相後把名下聯排別墅以375萬英鎊的價格出售,於是就收到了美國寄來的稅單,要求他補交購房款230萬英鎊的5%,以及增值145萬英鎊的40%,累積為69.5萬英鎊,合計906349.5美元。當然,鮑里斯懶得回應。
放棄美國國籍有多難?用一句中國老話或許可以形容:「上賊船容易,下賊船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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