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4000萬被限高,他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2023-10-20     南都周刊

原標題:欠債4000萬被限高,他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本文自南都·灣財社。

采寫 | 南都·灣財社見習記者 彭樂怡

10月17日,天眼查信息顯示,因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李亞鵬被限制消費,其哥哥李亞煒也已於9月6日被限制消費,申請人為北京泰和友聯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和友聯」),執行法院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李亞鵬被限制消費。

此前於2021年3月16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李亞鵬被控欠債4000萬一案作出判決:被告李亞鵬、李亞煒於判決生效後10日內向原告泰和友聯支付4000萬元及利息。今年4月13日,李亞鵬兄弟二人被法院強制執行4000萬。但多年來,李亞鵬一直拖欠此筆債款,直至被限高。

地產項目開發不順,欠下合作方4000萬

這筆4000萬的欠債要追溯至10年前。

裁判文書顯示,2012年1月9日,泰和友聯與李亞鵬為實際控股股東的麗江雪山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雪山公司」)簽訂《項目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框架協議》),約定泰和友聯向雪山公司投資6000萬元,取得該公司10%的股份。

《框架協議》稱,雪山公司(甲方)與泰和友聯(乙方)合作完成甲方「雪山文苑」項目,項目開發周期為3年,若開發周期超過3年,3年開發周期屆滿時,由乙方先行收回約定的固定權益4000萬元。

泰和友聯公司稱,2015年4月,3年開發周期已過,項目開發進度不足、股價縮水、債務沉重,李亞鵬為收回個人投資,急於引入陽光100置業集團(以下簡稱「陽光100集團」),出售股份。最終泰和友聯同意在股東會上放棄優先購買權,同意陽光100集團低價收購股份,對等條件是李亞鵬、李亞煒出具承諾,以到期債權的形式向泰和友聯支付4000萬元。

付款期限屆滿後,李亞鵬、李亞煒遲遲未還款,於是雙方對簿公堂。

李亞鵬和李亞煒辯稱「雪山公司沒有盈利前,泰和友聯不能分紅,沒有利潤,所謂債權也就沒有到期」,但法院最終還是判兩人向泰和友聯支付4000萬元及利息。案件從2017年至今又經過了一審、二審、再審和發回重審,最終維持原判。

投資35億建成藝術小鎮,2023年上半年銷售面積為0

據天眼查信息,雪山公司成立於2008年,是一家以從事房地產業為主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是李國棟,實際受益人是李亞鵬。2008年11月,李亞鵬出資450萬元(占股90%),李亞煒出資45萬元,(占股9%),共同成立了這家公司。

「雪山文苑」項目即後來的雪山藝術小鎮,標誌著李亞鵬正式進軍房地產。公開資料顯示,雪山藝術小鎮總占地約408畝,總建築面積約20萬平方米,投資規模達35億元。項目定位為高檔旅居住宅區,運營項目包括足球場、美術館、劇場、藝術家沙龍等。

但李亞鵬理想中的藝術生活度假區似乎很難實現。在上述裁判文書中,李亞鵬曾在辯稱時表示,雪山藝術小鎮並未盈利。另有媒體報道,該項目2018年連一期三標段的工程都沒有完成,成了麗江市最有名的爛尾樓。

2015年,陽光100集團接手成為雪山公司控股股東,但並未改善雪山公司經營狀況。財報顯示,2015年雪山公司的凈利潤虧損5421.22萬元,截至當年末總資產為5.4億元,負債4.22億元,債務率為80%。到2019年,雪山公司的凈利潤依然虧損,為632萬元,負債總額為5億元。

雪山藝術小鎮更是面臨銷售困難。陽光100集團財報披露,2018年雪山藝術小鎮的銷售面積為952平方米,2019年銷售面積為0,2020年銷售面積為26平方米。到2021年銷售情況有所好轉,銷售面積為7948平方米,2022年銷售面積為6008平方米。2023年上半年,小鎮發展似乎又陷入停滯,銷售面積為0。

2023年上半年雪山藝術小鎮銷售情況,來源:陽光100集團財報

據悉,這些正在銷售的部分只是項目的一期。陽光100常務副總裁范小沖曾表示:「李亞鵬之前開發了項目約四分之一的面積,剩下的四分之三我們也沒有大規模開發,只是在原來的基礎上進行了招商和銷售。」

近年來,李亞鵬在雪山公司的股份不斷稀釋,目前持股比例為27.84%,為公司第二大股東。雪山藝術小鎮仿佛與他關係越來越淡,但因此而起、持續10年的糾紛依然未得到解決,面對4000萬欠債,李亞鵬在微博中回應稱,已經與對方商定了還款計劃,強制執行是常規流程。李亞鵬還表示,這是他「人生中的至暗時刻」,現在他還面臨公司裁員、欠付員工工資等困難。

李亞鵬也表示,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他會為自己的錯誤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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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85d7573d8c9449cdb8bdc085a458d9c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