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生在美國德克薩斯州小鎮烏瓦爾德的惡性校園槍擊案,造成了19名兒童以及2名成人死亡,再一次震驚了美國以及全世界。
槍擊案發生後
那名行兇的男性拉美裔嫌犯已被擊斃。他剛滿18歲,作案時持2把火力強勁的自動步槍(合法購買)。那麼問題來了,在美國德克薩斯州,年滿18歲之後(21歲之前),為什麼能買步槍卻不能買手槍呢?
箇中原因很複雜,甚至還涉及到美國憲法、聯邦法律以及德州法律的銜接問題。換句話說,法無禁止即可行,如果當中有縫隙的話,大家必然會去鑽空子。
嫌犯照片
在美國,可以說不存在100%禁槍的問題,只是存在如何管理槍枝的問題。1791年12月15日獲得批准的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保障了人民有備有及佩帶武器之權利。
讓我們看看此次槍擊案吧。兇手在年滿18歲後幾日內,就迅疾合法購買了兩支AR-15步槍。這件事說明了什麼呢?說明買步槍比買手槍容易得多。
美國槍店
根據美國聯邦法律,必須年滿21歲,美國人才可以從有執照的經銷商處購買手槍。相對而言,聯邦法律比德克薩斯州的法律更加嚴格。
德州的法律要求,購買任何類型槍枝的人必須年滿18歲。這樣一來,剛滿18歲的兇手就只能合法購買步槍,而不能合法購買手槍了。
AR-15步槍火力強勁
能不能將購買突擊步槍的最低年齡從18歲提高到21歲呢?如果可以這麼做,就意味著需要撤銷近兩個世紀以來對所謂「長槍」的較為寬鬆的規定。此事貌似容易其實卻很難,因為大多數老百姓不答應。
購買手槍必須年滿21歲
我們需要先了解,多年以來,在政策上為什麼要優待長槍呢?最普遍的理由是,攜帶短槍(手槍)容易隱藏,所以別人更難防備;手持長槍(步槍)屬於類似明火執仗的公開行為,所以別人躲避起來比較容易。
正因為如此,長期以來,長槍一直不受德州公開攜帶槍枝規定的約束。其實,美國步槍協會等財團或者組織的雄厚實力以及他們的強大的遊說能力,才是步槍的遭遇好過手槍的最為關鍵的因素之一。
美國的槍械市場
幾百年以來,德州牛仔就有持槍的傳統。根據德州歷史學家布倫南·里瓦斯(Brennan Rivas)的研究,在19世紀那個動盪的年代,德州的立法者就開始專門針對他們認為是犯罪工具的武器的立法限制。
當時,他們把獵刀、匕首和手槍等武器等同於暴力兇器和犯罪。 相比之下,火槍、步槍和霰彈槍卻被排除在外,因為它們經常被用於打獵或參加民兵組織(此兩項權力乃是合法公民的最為合法而正當的權力,必須受美國憲法和各州法律保護)。
美劇中的女牛仔
可是,時代變化了。試想一下吧,每分鐘能發射幾十發子彈的AR-15自動步槍,與費好大勁兒上火藥再摟火擊發的老舊獵槍相比,早已不是一回事兒啦。
但是,試圖解決該問題的努力往往陷入了死循環。百年以來,任何嘗試要改變,或者說,出台更嚴格的法律要求,似乎都不可能在德州獲得州議會的通過。
現任德州州長阿博特
上周三,在執政理念上與總統拜登硬槓的共和黨人、現任德州州長阿博特在烏瓦爾德高中舉行的有關此次校園槍擊案的新聞發布會上重申,一系列大規模槍擊事件的罪魁禍首是心理健康問題,而不是槍枝管制鬆懈。阿博特說:
在德克薩斯州,年滿18歲的年輕人有權力購買長槍的情況已經延續了60多年。在這60年的大部分時間裡,我們沒有發生校園槍擊案,我們現在為什麼要這樣做(加強管制)呢?
只能這麼說,在中美之間,諸如法律環境、執政理念、歷史傳統、風土民俗等等方面,均存在極大的差異。所以,有時,如果我們僅僅以有限的中國視角去觀察美國,是根本沒法理解的,對於槍枝問題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