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劉茜)2月12日,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青海省總工會、青海省企業聯合會、青海省工商業聯合會印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從穩定用工關係、穩定工資待遇、減輕企業負擔、提升服務水平等方面出台具體措施,全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全力穩定用工關係。復工前,有條件的企業安排職工在家遠程辦公,不具備條件的優先安排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期;復工後,採取錯時上下班、彈性上下班等方式靈活安排工作時間,對承擔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務的企業,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應對緊急生產任務,依法不受延長工作時間限制。對採取隔離或緊急措施的職工,企業不得在此期間解除勞動合同或退回被派遣的勞動者。
全力穩定工資待遇。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鼓勵企業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對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經協商延期支付,幫助企業減輕資金周轉壓力。對疫情感染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等隔離職工,按正常勞動支付工資;隔離期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春節假期中,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指導企業優先安排補休,不能補休按照不低於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全力減輕企業負擔。通過加強線上招聘服務、打擊惡意哄抬勞動力價格行為等方式幫助企業減少招聘成本;用好用足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培訓費補貼、小微企業工會經費支持、企業組織會費、工會防疫專項資金等合理分擔企業穩崗成本。指導受疫情影響企業利用「中國職業培訓在線」平台免費開展職工技能培訓和困難企業職工轉崗培訓,減輕企業培訓負擔。
全力提升服務能力。加強勞動用工指導服務,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將協商、調解作為解決爭議的主要途徑,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主動化解勞動關係矛盾。突出表彰獎勵,在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評比、勞動模範評選、五一勞動獎章、優秀企業和優秀企業家的評選等工作中優先考慮疫情防控期間對穩定勞動關係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和個人,激勵引導廣大企業和職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主動履職,擔當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