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拆遷獲500萬賠償,四年沒見的女兒登門要錢,父親氣急動手

2021-09-06     好媽咪育兒

原標題:家裡拆遷獲500萬賠償,四年沒見的女兒登門要錢,父親氣急動手

老人常講樹大分叉,人大分家,給人帶來溫暖的親情有時候在利益面前一文不值。再和睦的家庭,再親密的姐妹兄弟,一旦牽扯到利益轉眼就會變成仇人,是金錢太骯髒還是人心太複雜?

1.

65歲的陳樹森老人十分生氣,四年沒有見面的女兒聽說家裡要拆遷,竟然鬧著要分一半房產?

」四年多沒進這個家,即便你不來打個電話總可以吧?做女兒是這樣做的嗎?建這個房子的時候,來幫過一天忙嗎?吃完了嘴巴一擦就走人。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

陳樹森老人所住小區即將拆遷,這可把他激動壞了,他家的房子占地面積將近200平,一旦拆遷能獲得將近500萬的賠償款。

老人本打算把拆遷款全部留給小兒子,因為他和老伴這幾年一直都由小兒子照顧,加上兒子從小就患有小兒麻痹症,生活壓力負擔大,500萬的賠償款足以保障小兒子後半生衣食無憂。

2.

可陳樹森老人沒想到,四年沒有進過家門的女兒,聽說房子要拆遷居然想來分一杯羹?這可把他給氣壞了,覺得女兒沒有資格拿這筆錢。

「沒贍養過,從來沒有」,一說到這個老人就義憤填膺。陳樹森說十年前,他曾經想讓女兒給他買三條相思鳥,女兒居然拒絕,還拿出丈夫來搪塞。

這件事情一直讓陳樹森老人耿耿於懷,就因為如此,他覺得女兒現在來爭房產實屬不應該。

陳樹森的女兒陳麗已經42歲,和丈夫經營著一家二手車店,經過多年的辛勤打拚,住上了豪房,開上了豪車,家境十分優越。

按照陳麗的家庭狀況,不可能連一條相思鳥都買不起,也難怪陳樹森老人會那麼生氣,平時對父母不管不問,聽說父母家要拆遷就來了。

不過陳麗卻表示,她有資格分房子,因為這套房子本就在她名下,還是她出資買的。恩?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兒?

3.

陳麗表示為了家庭,她十幾歲就出去打工,已經為這個家庭付出很多。父親住的房子是以她的名義購買的,買房所花的19,000元也是她出的,這本來就是她的房子,現在房子拆遷,她自然有資格拿拆遷款。

「這套房子本來就是我買的,如果不是我出錢買的,那你就不需要來跟我說什麼,你想給誰就給誰?還需要產生什麼糾紛呢?

對陳麗的說法,陳樹森老人提出不同的看法。當初老兩口的確借用女兒的名義買的房,錢也是借用的。可買完房子後,他們就和女兒簽了一份協議,裡面表明,如果老兩口60歲之前沒有償還19,000元,房子就是女兒的。但他們早就在十幾年前把錢還給女兒了。

陳樹森老人又拿出一份建房協議書,上面的戶主名字是他的兒子陳明,但上面卻有被塗抹的痕跡。

老人對此解釋,把錢還給女兒後,他們就把女兒的名字換成了兒子的。如果老人所說屬實,那麼陳麗為什麼還堅稱房子是她的?

4.

陳樹森老人找到女兒,他想勸女兒放棄和殘疾弟弟爭房產。

女兒不為所動,表示房子就是自己的,並且她還為父親擅自篡改姓名的做法感到生氣。

女兒的一意孤行讓陳樹森老人怒不可遏,抓起女兒的頭髮就是一頓暴打,他不能原諒女兒,四年沒有盡孝,看自己有錢了就想來要錢,這是為人子女該乾的事兒嗎?

被逼無奈,陳樹森老人立下一份遺囑,在遺囑中特意表示房產全是兒子的。

老人很心急,因為他被查出患了癌症,身體一天不如一天,他擔心自己走後,子女會因為房產鬧得不可開交,於是早早立下遺囑。

老人有老人的無奈,小兒子雖然身有缺陷,可性格自強自立,不僅把小家庭照顧得很好,把他們老兩口也照顧得很細心。

這就是陳樹森老人為什麼把房產全都留給兒子的原因,他想儘可能減輕兒子的負擔,這也是他作為父母的愧疚。那麼陳麗能明白父親的苦心嗎?

5.

父女倆來到社區進行調解,婦女主任勸陳麗看在弟弟身體有缺陷的份上稍微退讓一步,不要因為房產鬧傷感情。

陳麗沒有妥協,當她知道父親在遺囑里把房子全都留給弟弟後,直接表示她不接受,房子有她的一半。

陳麗認為父母把房產全都留給弟弟就是因為重男輕女,她認為父母從來都沒有把她當回事,她也可以給父親治病,伺候父母養老,為何父母只想到弟弟?陳麗重申她絕對不會妥協。

父女倆誰也不讓誰,一個堅稱不會妥協,另外一個堅稱一分也不給,調解只能暫且擱置。

最後陳樹森老人表示他已經寫好遺囑了,等他百年之後,如果女兒還要房產,那她就和弟弟對簿公堂吧。

天可度,地可量,唯有人心不可防。金錢利益讓人視親情如草芥,讓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反目成仇,不得不說是一種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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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488010796_120771915-s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