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下午,青海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召開第五場新聞發布會。發布會通報了近期我省疫情防控處置市場監管情況。
疫情防控處置市場監管情況通報
省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王穎鳴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青海省市場監管局按照職責定位,緊緊圍繞疫情防控重點任務,在加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監管、食品藥品及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管、防疫用品價格監管等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為疫情防控作出了積極努力。
我省疫情發生之初,我們就對相關防護用品、醫療器械和醫療物資進行了監控,特別是我們察覺到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價格出現上揚波動的情況,便迅速組織省內相關醫療機構和藥械公司召開價格提醒告誡會,簽訂《價格政策提醒告誡書》,並圍繞明碼標價、保障供應、穩定價格等提出7項要求;按照「非常時期、非常之舉」的原則,依法從速從嚴從重查處了青海心和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康鼎大藥房高價出售3M9001型號口罩案、西寧市湟中縣康瑞醫院侵權銷售口罩案等,並給予頂格處罰,形成了震懾,全省物價趨於穩定。
疫情防控期間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的4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西寧市海湖新區青海心和醫藥連鎖有限責任公司康鼎大藥房哄抬口罩價格案。2020年1月23日,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對西寧市海湖新區青海心和醫藥連鎖有限責任公司康鼎大藥房抬高3M口罩銷售價格行為進行檢查。經查,該藥房於2020年1月22日至23日,分別以30-35元/只,明顯高於市場價格銷售3M9001型號口罩。該店的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藥店哄抬價格行為作出5萬元罰款,並處停業整頓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西寧市湟中縣康瑞醫院侵權銷售口罩案。2020年1月27日,西寧市湟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眾舉報,對康瑞醫院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醫院從非法渠道購進一批無票據和相關資質證明的假冒醫用口罩1000包(規格為20隻/包,),以每包40元(利潤率高達186%)的價格銷售459包零9隻。該醫院行為違反了《價格法》《商標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湟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處以沒收涉案產品和違法所得、並處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沒款共計31.378萬元。
案例三:
德令哈市美顏美妝化妝品店涉嫌銷售過期醫用口罩案。2020年2月1日,德令哈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美顏美妝品店進行檢查。經查,該店銷售的「飄安」牌一次性口罩12包(規格為20隻/包,有效期為兩年),均已超過有效期1年8個月。且現場無法提供進貨票據及相關資質,過期醫用口罩會造成一定的醫療安全隱患。該店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德令哈市市場監管局對該店擬作出3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
西寧市益壽堂藥店第一分店涉嫌哄抬口罩價格案。2020年1月30日,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國辦督查室「網際網路+督查」平台移交線索,對西寧市益壽堂藥店第一分店進行檢查。經查,西寧市益壽堂藥店第一分店在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價格政策提醒告誡書》後,依然哄抬價格,高價銷售口罩,且不能提供合法銷售票據及合法進貨渠道。該店的上述行為違法了《價格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藥店涉嫌哄抬價格的行為立案查處。
下一步,我們將嚴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場監管總局和省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的部署要求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