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紅樹灣錢大媽蔬菜連鎖店的特色是保證蔬菜新鮮,不賣隔夜菜,每天晚上23點賣不完的菜就無償派送給顧客,然後清掃衛生,並且公告群友。她還有個促銷的辦法:每天晚上在微信群發紅包,搶到紅包的群友第二天到錢大媽店買菜全場8.8折。我寧願多花錢也要吃新鮮菜,而且每天都積極搶紅包,8.8折優惠的便宜也不能落下。
2019年國慶假日期間,身為律師的兒子從大慶來珠海探望我們,跟我一起到錢大媽店買菜。我們買了一斤肉,半個麒麟西瓜,總計應付款43.50元。我手握前一天晚上搶的紅包,當然有8.8折的優惠權利。
然而這一天碰上新來的收款員,業務不熟悉,不知有搶紅包8.8折這回事。我義正辭嚴,跟這個新收款員講解錢大媽店實行已久的規矩。新收款員聽我說的有根有據,有手機搶到紅包的鐵證,又有其他顧客旁證,她相信了我的陳述,並且因自己不熟悉業務而羞愧。
尷尬中她有些慌神,算來算去說折扣後我應實交款33.93元。我不必多動腦筋,覺得便宜沒少占,想趕緊交錢走人!兒子在一旁慢條斯理髮話了,他一字千斤:「不對吧,8.8折,錢怎麼能折下這麼多?」我聽了心裡不舒服,折得多我們少花錢還不好嗎?不想兒子堅定地盯著收款員:「你再好好算算!」
收款員愈顯窘迫,紅著臉又是一番計算。其實當時收款員急的是趕快結束尷尬局面,少收一點款不算什麼!但是兒子卻目光炯炯,絕不含乎!收款員不得不靜下心來,仔細計算了好幾遍,最後確定應交款38.28元(原來她錯按7.8折計算,少算了我4.57元)。我們按最後準確計算結果交款離開錢大媽店。
歸來的路上我不無抱怨地對兒子說:「本來是我們占便宜的事,你非要認真,把便宜給認真丟了!」
兒子說:「這是我做律師的職業習慣。我們講公平、公正、實事求是。我們辦案受事主委託,依法替事主辯護,維護事主權宜,不讓事主吃虧;但也不能昧著良心罔顧事實和法律讓對方吃事主的虧!事主應該承擔的罪責,我們只能說服他們接受適度的懲罰!只有這樣,才能說服法官,取信大眾,維護社會正義,經得起時間的檢驗!」他又說:「我們不缺這4.57元錢!如果不實事求是,事後錢大媽明白過來,我們的人格就丟光了!錢大媽店這樣守信,受到顧客喜歡,怎麼能讓她吃虧呢?!」
我服了兒子。
作者:老小孩
2019年10月21日於珠海
作者簡介:
李景春(筆名老小孩),77歲,大慶石化退休高級工程師。退休後開始學習文學寫作,首任「大慶晚晴文學社」社長,「老年日報」通訊員。到北京陪讀12年,期間受《鐵人文學社》派遣,擔任「駐京記者」。在北京社區參與文學活動,被聘為社區「記者」、「宣講師」,經社區推薦,被評為豐臺區「群眾理論家」,被「中國石油作家協會」吸收為會員,在全國18省(市)67家報刊、媒體發表文學作品703篇(包括百荷選發42篇),2009年在中組部主辦的全國徵文比賽中獲一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