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孩子更容易偷拿錢和偷拿東西?孩子偷拿錢這樣來引導

2019-07-25     噗噗記

前幾天關於財商培養的文章,有好幾個朋友看了後,說了孩子偷偷拿錢或者其他小朋友來家裡拿走了小東西的事情。

兩個孩子是會從媽媽錢包里拿錢,其中一個孩子平時是個「乖寶寶」(媽媽的話),把媽媽著實驚著了。還有兩個朋友分享了,孩子朋友來家裡玩,會悄悄把孩子的小玩具或吃的放進他們的口袋裡帶走,迷你小汽車、小印章、糖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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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很多父母遇到這樣的事情,可能都會有不同程度的矛盾心理:一方面隱約覺得孩子這種行為可能並不是我們認知上的「偷」;另一方面,如果不是的話,定性太輕的話,會不會孩子以後會持續有這樣的行為?「小時偷針,長大偷金」。

這些孩子的行為,更確切的說法是,都拿走了不屬於他們自己的東西。無論是媽媽錢包里的錢,還是朋友家裡的小東西。

而且他們的年齡都在四五歲到七八歲之間,如果是更大一些的孩子呢?十幾歲的孩子呢?

確實不同年齡,因為認知能力不一樣,行為的含義也不一樣。行為背後的原因,可能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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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拿?

其實拿別人東西這件事,很小的小寶寶就開始了。比方光明正大去搶自己看中的夥伴手中的玩具,並且在告知要歸還的時候,很憤怒很生氣。

但是隨著寶寶年齡的增長,這樣的行為在慢慢減少以及隱蔽化。也就是上面說的悄悄拿走什麼東西。這兩者性質一樣嗎?如果不一樣,是什麼導致孩子的這些行為呢?

1.物權概念的不清晰:孩子會去搶別人手裡的玩具,或者偷偷拿錢或者拿玩具,有一個可能性,是物權概念還不是特別清晰明了。或者,是雖然知道東西不屬於自己,但意識不到拿走東西的「嚴重後果」

物權概念是逐漸發展的。從孩子一歲開始,差不多要幾乎每天都在強調的一件事就是:這個是他的/這個是你的/這個是大家的我們的......就是這些不厭其煩的一遍又一遍的強調,以及孩子認知能力與社會情感能力等各方面的發展,他們會慢慢認識到:不同的東西有不同的主人,不同的東西所有權歸屬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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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道德發展:兒童的道德發展是持續不斷發展的,一直延續到成年。根據皮亞傑關於兒童認知發展與道德發展階段的理論,2-5歲是自我中心階段,也是兒童道德發展階段的前道德時期(premoral period)

這時期,兒童對社會規則沒多少意識。還不能把自己同外在環境區別開來,而把外在環境看做是他自身的延伸。規則對他來說,不具有約束力。

他們往往在這個時期,按照自己的想像去執行規則,從自己的角度出發看待事物:如果他認為是真的,就是真的;他想要某件東西,那件東西就是他的。

這些想法導致孩子得出不真實的結論,而孩子真誠地以為他自己想的都是真的,是對的。這也使得孩子在拿走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時沒有愧意。

所以,兩位媽媽反饋說,在和孩子討論拿錢的問題時,孩子並沒有強烈的不安感(害怕受懲罰因為自己做錯了)和悔意,都還比較平靜。孩子的心理,可能就是上面這個原因,他並不認為他拿錢是錯的。

雖然他們都知道錢是媽媽的,包括拿玩具的小朋友,他們知道東西是別人的,雖然也知道這種行為可能不屬於值得提倡的行為,但也不會想得過於嚴重

會有人說,也有孩子會有強烈的道德感,這個問題很複雜,可以以後單獨寫一寫兒童的道德發展。

也可能會有人有疑問,即使孩子們的道德發展物權概念並不特別清晰,但是也不是所有小朋友都會去拿東西,到底什麼樣的原因會促使有一些孩子,會更多出現這些行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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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權力的需求:有一種可能性,是權力的需求。會去拿媽媽錢的小朋友,很多都是應該到了有零花錢的時間,卻還沒有零花錢,或者僅僅有一點點零花錢。他想購買的東西,他沒有那麼多錢來購買。或者他想購買的東西,總是被否定

就好比,夫妻兩個人逛超市,如果你每買一樣東西,都要被對方品頭論足,然後還常常被否決,我想每個人心裡肯定都不舒服。

同樣孩子也是如此,如果他平常幾乎沒有權力來決定他自己喜歡什麼東西,想得到什麼東西,而總是被大人安排和決定。那麼,他的權力的需要就沒有得到滿足

他肯定會通過各種方式來得到滿足。上面說到的四個小朋友裡面,有三個小朋友,家庭管教都比較嚴格。

過於嚴格的教育方式,可能會導致孩子情境性順從(situational compliance),孩子的服從主要是基於父母對孩子行為的強制和控制,而不是孩子發自內心的認同這些規則

有一個孩子的父母,常年在外地沒有在身邊。孩子的各方面需求,可能不僅僅是權力的需求,很有可能都沒有得到滿足,所以,這個孩子,是四個孩子裡,唯一一個常常這樣做的孩子

其他孩子是偶發行為,而且可以說,這樣的偶發行為是孩子成長過程中的一種常見的正常情況,孩子會在錯誤中有更深刻的學習,並從中吸取到更多經驗和思考

但如果不是偶發,而是常常發生,那可能就要引起重視了。可惜的是,他的父母可能永遠都不知道這些在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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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得到自己想得到卻無法得到的東西:這一點和上一點權力的需求有重合,但並不完全一致,權力的需求是這個原因的其中一種情況

孩子很多時候會去拿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現實生活中,他沒有途徑得到他想得到的東西。這裡面有的時候是家庭教育過於嚴格,孩子無法自己做主。

但也有其他情況,比方家庭經濟條件、父母養育理念等等情況。當東西的誘惑力過於強大,孩子可能無法控制住自己想要這件東西的慾望,就會發生拿走這件東西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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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獲得力量感與快感:不得不承認的是,有的孩子,特別是年紀大一點的孩子,可能會在這樣的行為中,獲得力量感與快感。「你看,我厲害吧。」我想大家回顧自己的成長過程,都可以發現這樣的身邊人的存在。

有的孩子會把破壞社會規範的事情,看做是一件很酷的事情。當然這個原因,應該不屬於上面四個孩子的理由,因為他們的年齡與能力都還沒有到能這樣思考的階段。這個原因,更多是處於青春期的孩子的一種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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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周圍影響:還有一種可能性,也是大孩子更多一些。如果孩子加入了一個團體,為了得到團體的承認,或者受團體影響,他可能也會出現更多負向行為,包括偷拿錢或者偷東西。

7.獲得關注或者轉移火力等等:還有一些孩子會出現各種負面行為,包括拿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是為了獲得關注或者為了轉移更強大矛盾帶來的火力等等更深層次的原因

比方有的家庭可能存在巨大的家庭矛盾,孩子又無法解決的時候,就會通過自己製造問題,來將父母的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暫停他們之間的爭鬥。

或者父母長期不關注自己,孩子感到自己不被看見,不受重視,也會通過負向行為來獲得父母的關注。哪怕是訓斥與打罵等負向的關注。

或者是管教嚴格的家庭中的孩子長大了,也有可能會做負向行為,來釋放自己長期以來受到的壓抑與焦慮

還有一種情況,處於高壓下的孩子,也可能通過負向行為來發泄壓力等等。這些深層次的原因,可能更適用於大一些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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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回應

當發現孩子有這些行為的時候,怎麼回應呢?是等著孩子自己坦白嗎?還是允許孩子一次這樣的行為,先裝作看不到?希望孩子最後會還回來,比方拿走小玩具的小朋友?還是藉此機會,好好嚴肅告訴孩子,做人要誠實,不可以拿別人的東西/錢?又或者,東西這麼小,也就一塊錢,就默認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吧?

1.不要明知故問:有很多父母在遇到這樣的事情時,並且已經確定就是孩子做的時,會用問的方式和孩子溝通

「這裡的小鴨子不見了?你見到了嗎?」「媽媽錢包里的錢不見了,家裡也沒有別人,是你拿的嗎?」「你拿了錢了嗎/你拿了一輛小汽車嗎?」

這種自然的提問,會給孩子傳遞一種混亂的信息,因為這樣的問法表明對面的大人還不知道他做了什麼事。這就會誘使孩子去說謊。

這同時是不是也在傳達一種信息,就是成年人也是不誠實的,問一個明明知道答案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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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孩子的感受與行為:我想無論是上面提到的哪種心理,很多父母都會希望孩子通過這件事能夠知道:這件行為是不被允許的,發自內心認識到以後不可以再這樣。

很顯然,這樣的目的,沒有辦法通過嚴厲的懲罰得到,也沒有辦法通過輕描淡寫地幾句話得到。前者,孩子可能意識不到自己為什麼錯了,甚至還會形成對父母更強烈的壓抑的憤怒。後者,會使得孩子會這件事不夠重視。

所以,在考慮到孩子的感受的情況下,去給孩子示範一次誠實的理解的堅定的處理危機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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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引導訓練:怎麼和孩子討論這件事呢?

如果孩子拿錢了:「我注意到我錢包里的錢變少了,家裡也沒有其他人拿。是你拿了媽媽的錢出去買東西了吧(陳述事實)。媽媽最開始意識到錢變少了的時候,非常震驚,也很矛盾(描述自己的感受)。我仔細思考了一番,但是媽媽還是想聽一下你的想法?」

然後最重要的是,尋找出徹底解決這件事的解決方案:和孩子一起商討一下,孩子的零用錢,以及明確孩子可以自己做主,買他想買的東西。具體方式,參考這裡:財商教育┃用零花錢培養孩子正確的金錢觀與消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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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發現孩子拿別人的東西了:「我發現我們家多了這個玩具,這不是你的玩具,這是誰的玩具呀(真的不知道是誰的)?你很喜歡這個玩具,所以也想自己有一個(表達孩子的感受)。但是不是自己的東西,我們不可以拿。小朋友發現自己的玩具丟了,會非常傷心的(向孩子解釋對方的感受,引導孩子理解)。我們現在去把東西換回去吧,媽媽和你一起去。」

如果這個東西是可以給孩子買的,父母可以給孩子買一個同樣的。目的是為了讓孩子知道,他的願望可以有其他得到滿足的途徑,而不需要去拿別人的。

而且孩子得到他想得到的東西,除了物質的滿足,還有心理的滿足,包括擁有這件物品的慾望的滿足。這都會促使孩子更配合去歸還物品。

還有就是,要和孩子一起去,而不要讓孩子單獨去,除非孩子表示他自己完全可以處理。一是他可能不知道具體該怎麼做;二是他可能缺乏足夠的力量去支撐他做,他就會退縮。三也是讓孩子知道父母的態度,無形中就傳達了這件事不被允許,即使沒有大聲嚇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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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小朋友拿自己孩子的玩具:「寶貝兒,你喜歡這個小印章,也想要一個(表達孩子的感受)。你可以問一問XX,他可不可以將這個印章送給你。他同意了,你就可以拿走了(給出解決方案)。」

如果東西確實不可以送人,比方比較貴重或者比較有紀念意義:「寶貝兒,你很喜歡這個玩具,也想自己能擁有一個(表達感受)。可是,這個是xx的,是別人送他的生日禮物,也是他收到的禮物中最喜歡的(說明原因)。這個玩具應該擺放在那個白色柜子里,它平常就在那放著,你把它放回去吧(給出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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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今天的分析就到這裡,如果還有更多的情況,歡迎和我交流。

今天就醬!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xVXJ92wBJleJMoPM1_-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