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力轉移促進還是抑制了貧困戶脫貧?

2019-09-28     愛農者言



摘 要:基於彝區237戶貧困農民的調查數據, 以收入和「兩不愁、三保障」為考察指標, 通過案例和實證分析勞動力轉移對貧困戶脫貧的影響。研究發現, 「內輕外重」的收入增長態勢、指標化的績效約束和農村公共服務的缺失, 造成了勞務推動脫貧的雙重悖論:一方面, 轉移就業能增加農戶家庭收入和非農收入, 促使其能在短期內實現脫貧, 但卻很難通過非農就業促進農業經營, 進而推動貧困戶實現長效脫貧;另一方面, 轉移造成貧困戶建房滯緩、適齡學生輟學現象加劇、老人健康風險增加等問題, 但其對改善農民的形象貧困、教育質量和人居環境有積極效應。最後提出深化勞動力供給側改革、實施差別化的扶貧政策、完善脫貧考評機制、建立農村公共服務機構及多元籌資機制等建議。


勞動力轉移就業是促進農民增收、助推農戶脫貧的重要途徑。2017年, 我國有2.86億農民工到城鎮就業, 比上年增加481萬人, 增長1.7%;其中, 外出農民工1.72億人, 同比增長1.5%。1從收入情況來看, 2017年農民工年均月收入3485元, 按此測算, 一個農民工每工作一個月所獲得收入即可實現一名貧困人口脫貧 (當年貧困標準為人均純收入低於3300元) 。由此可見, 勞動力轉移就業對貧困農民脫貧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實際上, 我國中央和地方政府都非常重視通過勞動力轉移來促進農民增收。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中提出:要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農民增收, 促進農民工多渠道轉移就業, 拓寬農民增收渠道, 增加農村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 擴大農村中等收入群體。而許多地方的實踐也證實了政府通過推動勞動力轉移帶來的減貧效果。但在那些深度貧困地區, 勞動力轉移是否也能促進貧困戶脫貧?其究竟有哪些具體的影響?應如何優化政策以促進貧困人口的穩定脫貧?

一、文獻回顧

學界關於勞動力轉移對農戶脫貧影響的研究, 基本形成了以下幾點共識:其一, 勞動力轉移就業能增加農居收入。有研究從家庭異質性特徵論證了勞動力轉移就業的收入效應, 認為轉移可使農戶人均收入提高10.6%, 2非農收入或工資性收入已成為農民收入增長的最主要的增長源。3也有研究論證了轉移就業對山區農戶收入的影響, 認為農民外出打工能增加家庭收入和非農業收入, 但卻對家庭農業收入有負向作用。4其二, 勞動力轉移可以降低貧困發生率。農村勞動力轉移可以增加非農收入、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和調整農村產業結構進而減少貧困。5特別是在農村貧困地區, 對縮減貧困人口規模、降低貧困發生率有著積極作用。6貧困農戶通過轉移就業可以重新配置生產要素, 擺脫轉出地經濟不發達和非農就業機會欠缺的約束, 利用先發地區發展機遇來實現自身脫貧。7其三, 勞動力轉移存在自利和利他兩種動機。自利遷移只能改善轉移者的自身福利, 對家庭其他成員的福利改善並不明顯;利他遷移能夠改善家庭其他貧困人口的福利狀況, 8其四, 農戶脫貧不能僅以收入作為唯一衡量標準。按照國家「兩不愁、三保障」政策要求, 農戶脫貧標準包括了人們生存與發展的吃、穿、住、教育、醫療等方面, 因此應以收入為基礎構建多維脫貧指標體系。具體操作中, 對收入的核算, 要從收入的量和結構兩個方面來評估收入穩定性與增長潛力;對教育、醫療和住房保障的評價, 要從保障內容、水平以及保障措施的制度化水平、地方財政匹配水平和支撐能力等方面, 考察評價保障措施的穩定性和持續性。9

上述研究對勞動力轉移的減貧效應做出了積極性的探索, 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首先, 關於農村勞動力轉移與減貧的關係, 大多數研究都是從經濟收入角度分析轉移的減貧效應和作用機理, 沒有充分考察轉移對教育、醫療、住房保障等脫貧要素的影響。其次, 關於貧困戶收入的調查數據上, 研究者要麼選擇政府統計數據, 要麼採取入戶調查數據。前者存在脫貧績效約束下的數據準確性問題, 後者存在農民認知缺陷造成的數據完整性問題, 基於此的研究容易出現測算結果的失真。

二、本文理路

(一) 思路和方法

本文以收入和「兩不愁、三保障」10為精準脫貧的要素指標, 基於田野調查形成的數據材料, 通過案例分析和實證分析勞動力轉移對貧困農戶精準脫貧指標要素的影響。精準脫貧的具體考察指標包括家庭收入及結構、食物需求滿足、穿著保障、醫療和健康、義務教育和住房安全等基本要素 (參見表1) 。


研究主要採取以下方法。 (1) 問卷調查。課題組於2016年5月、2018年5月、2018年11月, 先後3次到涼山州的喜德縣、冕寧縣、西昌市等地進行調研, 在9個村莊進行實地調查。對部分外出務工農民進行了調查, 現場填寫完成300份問卷, 其中有效問卷237份。 (2) 參與觀察。2017年12月到2019年4月期間, 筆者被選派到涼山喜德縣掛職參與脫貧攻堅工作。期間, 筆者參與了易地扶貧搬遷、彝家新寨建設、東西部協作勞務輸出等工作, 並以「局內人」視角對彝區勞務輸出與扶貧行動進行深入觀察。 (3) 訪談。在課題組調研和筆者掛職期間, 我們就勞動力轉移相關問題先後進行了61個訪談, 主要是焦點座談和一對一訪談。對象包括州縣兩級政府辦、農辦、農勞辦、扶貧移民局、人社局、統計局等部門的負責人, 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 村兩委幹部, 勞務經紀人、打工者等。 (4) 文獻分析。通過對專業期刊、政府內部文件、貧困戶收入台帳等資料進行分析, 掌握和理解勞動力轉移及其對農戶脫貧的真實影響情況。 (5) 數據查驗。筆者利用在基層政府的掛職機會, 將調查數據與政府內部數據進行比對、查驗, 重點是農戶的轉移性收入、工資性收入中公益性崗位補貼等數據, 以使研究數據更具有真實性和有效性。

(二) 研究區域和田野調查11

涼山彝族聚居區是我國脫貧攻堅的主戰場和短板。勞務扶貧是涼山彝族聚居區精準扶貧和精準脫貧的重要手段。早在2010年涼山州就確立了勞務開發「雙百工程」12。為了促使貧困戶能通過勞動力轉移實現脫貧, 州級政府先後制定了多個政策文件, 如《支持勞務中介機構帶領建檔立卡貧困戶勞動力轉移輸出的實施方案》《關於在全州建檔立卡貧困戶中開展新型農民素質提升工程的實施意見 (試行) 》《關於深入推進我州建檔立卡貧困戶勞動力轉移輸出的指導意見》等。2017年, 全州轉移輸出農村勞動力127.78萬人, 比上年增長5.07%, 全年實現勞務總收入207.49億元, 人均勞務收入1.62萬元;其中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6.24萬人, 實現勞務收入7.31億元, 人均勞務收入1.17萬元。按照全州440萬農村人口13測算, 全州農民人均勞務收入4716元, 占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3.3%。可見, 勞務收入已成為涼山彝區農民家庭收入的重要來源。

為了使研究更深入和可靠, 我們在喜德縣選取了9個彝族聚居村進行考察。被調查的9個村均是貧困村, 其中有1個極度貧困村 (貧困發生率69.65%) 。在2016~2018年間, 已有7個村的實現貧困退出 (2016年2個、2017年2個、2018年3個) 。9個村都實現廣播電視信號覆蓋, 尚有1個村的道路面未硬化。9個村到最近的縣城的平均距離為17.6公里。

調查點的選擇充分考慮了地理條件、人口社會結構和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據實地考察來看, 地理垂直緯度與彝族人口比例具有正相關性, 與人口文化結構、經濟發展水平呈負相關性, 即隨著海拔的上升, 彝族人口比例也會上升, 而經濟發展水平和受教育程度則會下降。因此, 我們依據地理垂直緯度將村莊分為高山村、二半山村和平壩區三種類型。平壩區的貧困村地理氣候條件相對較好, 貧困人口占比約為15%左右, 其本質上屬於發展層次的貧困;二半山的村莊以坡耕型、缺水型、瘠薄型等中低產耕地為主, 貧困人口占比為20%~30%, 其可持續生計環境脆弱、生計資本薄弱;高山的村莊土地破碎、質差, 生態環境最為脆弱, 受高寒天氣、飲水條件、醫療衛生和傳統習慣等因素的影響, 該地帶貧困家庭患病人口比例遠高於前兩類地區, 貧困發生率在30%~50%, 個別村甚至達到70%以上。

三、勞動力轉移對貧困戶精準脫貧的影響:案例分析

(一) 對貧困戶家庭收入的影響

1.貧困戶家庭收入顯著增加。

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可以提高農戶非農收入和家庭總體收入, 促進貧困人口實現脫貧。由於彝族聚居區生存環境惡劣, 貧困農民生計能力薄弱, 再加上傳統農業的天然弱質性、農產品的需求收入彈性和需求價格彈性低, 使得農民很難通過農業生產擺脫貧窮和落後的困境。因此, 選擇外出務工成為貧困農民增加家庭收入的重要途徑。從實地考察來看, 通過外出務工不僅可以增加勞動力自身的非農就業收入, 還可以增加貧困戶家庭的整體收入水平, 甚至還能促進整村貧困農戶收入的提高。

勒爾村有307戶1184人, 其中貧困戶71戶, 貧困人口320人。全村有300人左右外出打工, 其中貧困勞動力打工者80餘人, 主要在東莞、濟南、重慶等地, 分布在建築業、加工製造、保安保潔服務等行業。一個貧困勞動力外出打工每年能帶回家1.5萬元左右。通過規模性的外出務工, 全村72戶貧困戶於2017年順利脫貧, 戶均家庭總收入從2014年精準識別時的2060元增加到2018年5760元。

2.家庭收入結構更加多元化。

勞動力轉移就業後, 貧困戶的家庭收入結構發生了巨大變化, 從以生產經營性收入為主的收入結構, 轉變為以工資性收入為主、其他收入為輔的多元收入結構。部分農戶在財產性收入方面也有一定的突破, 特別是平壩地區的農民外出打工後, 通過將房屋、耕地等租給新搬入人口而獲得了一定的租金收入, 但量小且不穩定。

約莫村貧困戶馬海達達因妻子治病欠債7萬多, 以前全家只能靠低保過日子。2016年起, 他和17歲的大兒子外出打工掙錢, 兩年就還清了債務。他還將自家的房屋和耕地出租, 連續兩年獲得租金收入。

(二) 對貧困人口「吃穿不愁」的影響

1.糧食基本需求得到更好保障。

實現了勞動力轉移就業的貧困戶家庭都沒有缺糧的情況。雖然外出務工家庭種植的傳統糧食 (洋芋、苦蕎等) 有所減少, 但因為有了打工收入和政府糧食補貼資金, 貧困農民可以購買大米、蔬菜等作為替代。通過打工掙錢還能提升貧困人口的肉類消費的保障能力。以往多數農戶主要靠自己養豬供應肉食, 通常是「殺一頭豬吃一年」, 現在打工掙了錢, 過一次彝族年就能宰兩三頭豬, 90%以上的貧困戶能實現肉蛋白質的基本保障。

2.飲食結構更趨均衡, 飲食文化發生變化。

彝族同胞到長三角、珠三角以及國內其他大城市打工, 當地獨特的飲食文化在一定程度上重塑了彝族農民工的飲食結構。彝族農民傳統上以「洋芋+肉+圓根酸菜」為主的飲食結構, 逐漸轉變為「大米+肉+洋芋+綠葉菜」的多元飲食結構。糧肉菜結構也更加均衡, 其比例從7∶1∶2變為了6∶1.5∶2.5。肉類的消費方面, 以往日常只食豬肉、儀式中食牛肉, 現在日常對雞鴨魚肉的消費也顯著增加;蔬菜方面, 從主食干酸菜轉變為「新鮮綠葉菜+干酸菜」為主, 對其他蔬菜的消費也增加;烹飪方式方面, 傳統農家均以煮、烤為主, 現在部分農民家庭也會採取炒、煎、烘等方式烹飪食物。

3.日常穿著更有保障。

農民打工獲得的收入能為家庭成員添置新衣提供經濟保障。從調研來看, 近兩年有成員打工經歷的貧困戶家庭, 人均擁有的日常衣服比沒有打工經歷家庭要多2.5套;以往多數小孩都沒有換季衣服, 現在80%以上的家庭都能實現每人有兩三套換季衣服, 絕大多數都是父母打工掙錢後購買的。當然, 也有部分幫扶單位和幫扶責任人給貧困家庭捐贈的。被褥方面, 通過外出打工掙錢, 70%的貧困戶都能實現人均一床被褥。此外, 通過外出打工, 彝族農民以往個人衛生差的形象正在發生改變, 人們穿著變得乾淨舒適。

(三) 對住房安全保障的影響

1.安全住房建設進度延緩。

對納入彝家新寨項目的貧困戶而言, 其主要勞動力外出打工後, 造成其自家新房建設進度放緩, 不能按期順利脫貧。與此同時, 勞動力轉移造成整個彝區農村的實用技術人才特別是建築技術人才大量外流, 致使精準扶貧項目建設需要的技術工匠出現普遍性的供應不足, 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彝區扶貧項目建設的普遍性滯緩現象。對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項目而言, 貧困戶大量外出打工, 造成異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的新居入住率低, 直接影響了扶貧項目驗收和全村按期退出貧困。

瓦洛村有102戶貧困戶, 其中易地扶貧搬遷安置38戶由縣政府統一招標建設, 其餘64戶屬於彝家新寨項目, 由政府補貼 (4萬元) 、貧困戶自建房屋。由於大量貧困勞動力外出打工, 直到縣上檢查驗收時還有31%的農戶只完成主體房建設, 廚房、衛生間、院壩等附屬工程尚未開工, 只有等農民工回家過彝族年時才能重新開工。

2.農村人居環境質量顯著提升。

轉移就業重塑了貧困農民對人居環境的認知和行為, 他們開始注重並試著改變個人衛生和家庭衛生狀況, 能夠比較主動、積極地參加社區環境整治活動, 這使得彝區農村髒亂差的現象發生了一定改觀。根據喜德縣爾吉村婦女健康與教育互助會開展衛生評比的情況來看, 有外出務工經歷的貧困戶衛生狀況普遍比沒有打工經歷的農戶好, 在堂屋、臥室、廚房、畜圈以及家庭成員個人衛生、庭前公共衛生、公共環境衛生等指標上的平均得分要高10分以上。

(四) 對義務教育的影響

1.兒童特別是女童的受教育狀況明顯改善, 父母教育觀念發生正向轉變。

首先, 勞動力外出務工能夠增加家庭收入, 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留守兒童的受教育狀況。15被調查農戶中有14戶家庭打工掙錢後選擇將孩子送到條件更好的學校入學。其次, 農民外出打工脫離了相對封閉的農村社會, 個人視野得到開闊, 傳統「重男輕女」的思想觀念得到改變, 對女童的教育投入意願明顯增加。70%的受訪者表示, 願意將女兒送到縣城甚至更大的城市讀書。

2.適齡學生的輟學現象加劇。

勞動力轉移造成了家庭成員暫時分離, 形成父母教養角色的缺失, 這會對留守子女的教育和發展具有負面作用, 有的留守兒童可能會出現心理健康和行為示範等問題。也有的父母外出務工時選擇帶上孩子, 但很多孩子在打工的地方也入不了學, 因此耽誤了學業。孩子年齡稍大後學業更跟不上, 跟隨打工似乎成了最佳的選擇。而按照精準脫貧政策要求, 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義務教育階段的子女不能輟學和不讀書, 這造成基層的「控輟保學」壓力陡增。可見, 外出打工對義務教育也有負面性的影響。

烏洛鄉2016年有輟學少年兒童89名, 2017年增加到123名。調研數據顯示, 有40%的學生輟學的首要原因是「想打工掙錢」。

(五) 對醫療和健康的影響

1.貧困人口醫療籌資能力增強但醫保報銷也變難。

一方面, 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能為家庭創造更多的經濟收入, 進而提高農村居民的醫療籌資能力;另一方面, 農民到城市打工普遍面臨不能納入城市醫療保障範圍的現實問題。而根據彝區貧困戶的就醫保障政策, 建卡貧困人口在本縣內可以享受新農合、大病醫保和大病救助等政策兜底, 在縣內住院和慢性病門診費用個人花費不超過10%, 還可享受公立醫院「先診療後結算」、免收一般診療費和院內會診費等優惠。而外出打工後, 由於城鄉政策銜接、區域壁壘等原因, 農民往往面臨看病貴、報帳難等問題, 造成貧困人口醫療開支的增加, 對貧困人口脫貧有負面作用。

2.留守老人的福利和健康存在被衝擊的風險。

勞動力轉移就業能夠增加貧困戶家庭收入水平, 進而為留守老人提供更好的經濟給養條件。但是, 勞動力轉移必然也會引起家庭成員的人力重配, 照料老人的人數減少, 這導致留守老人受照顧的時間和質量受到影響, 加之彝區農村社會養老和公共服務體系的普遍性缺失, 極有可能造成老人福利和健康的惡化。

3.少兒營養供給和心理健康問題易被忽視。

父母外出打工後, 更容易忽視孩子的營養供給問題。彝族聚居區農村兒童的營養缺乏問題比較嚴重。其原因是彝區農村群眾存在每天只吃兩餐的習慣, 且飲食結構單一, 主要以洋芋為主, 肉食蔬菜攝入不足。這導致兒童個頭普遍要比內地同齡兒童較小。而更容易忽視的是心理健康問題, 留守少年兒童正處於成長發育關鍵時期, 他們無法得到父母在思想認識和價值觀念上的引導, 成長中缺乏父母的情感支持。父母教養角色的缺失造成的心理負作用, 很大程度上抵消了農民打工收入的正效應。

根據上述分析可知, 勞動力轉移對彝族聚居區貧困戶脫貧存在雙重效應。一是對收入的影響存在正負效應:轉移雖能增加農民家庭收入特別是非農業收入, 但很難通過外部收入所得促進本土農業收入持續增長。二是對「兩不愁、三保障」的影響存在正負效應:轉移能夠改善兒童受教育狀況、提升居住環境質量、增強家庭成員健康的經濟給養能力, 但同時可能造成貧困戶住房建設遲緩、老人健康惡化以及兒童營養保障不足和行為示範等問題, 進而影響了農戶最終實現穩定脫貧。

四、勞動力轉移就業的減貧效應:實證分析

(一) 貧困戶的收入情況

1.貧困戶家庭基本情況。

根據對9個村貧困戶的調查數據進行整理、核驗, 剔除問題信息後, 共獲得237戶貧困戶2016-2018年的數據資料 (見表4) 。貧困戶中有漢族7戶, 彝族269戶。每戶家庭平均4.19人, 每戶有勞動力平均為2.13人, 戶均耕地5.34畝。51.1%的戶主是小學文化程度, 22.5%為文盲半文盲, 受教育程度最高的高中/中專人數僅占5.8%, 沒有戶主接受過高等教育。


2.貧困戶收入情況。

(1) 家庭總收入和人均純收入明顯增加。2018年貧困戶的家庭總收入為20703元, 比2016年增加了42.5%;2018年貧困戶人均純收入達到了5230元, 比2016年增加了48.88%, 比2014年精準識別時增加了155.87%。 (2) 貧困戶內部的收入分化嚴重。2018年家庭總收入最高的貧困戶與最低貧困戶的差距達到了31倍, 雖然比2016年的47.5倍有所縮小, 但是差距仍然較大。 (3) 工資性收入占家庭總收入比重提高。從2016年到2018年, 237戶貧困戶的工資性收入從5183元增加到8235元, 工資性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從35.67%增長到39.78%。 (4) 轉移性收入呈先增後平趨勢。貧困戶的轉移性收入從2016年的1695元上升到2017年的2514元, 此後進入平穩增長期。這主要是國家惠農政策和機制扶貧兜底政策為貧困戶脫貧提供了有力支撐。 (5) 財產性收入增加不明顯。2016 -2018年貧困戶財產性收入僅增加3元, 且表現不穩定 (見表5) 。

(二) 貧困戶收入的地理分化

1.高山和平壩地區貧困戶的非農收入明顯超過農業收入, 而二半山區卻呈相反趨勢。2016年, 平壩、二半山和高山三類地區農戶的家庭工資性收入均比家庭生產性收入低 (分別少1330元、2197元和937元) , 到2018年平壩和高山的貧困戶家庭工資性收入已明顯超過生產性收入 (分別多971元、2524元) , 而二半山貧困戶的工資性收入仍然低於生產性收入且差距擴大 (見表6) 。分析其原因, 二半山區因其適中的條件形成了紅花椒、核桃等產業, 受此類農業生產的季節性約束, 勞動力不足的家庭外出打工的時間縮短, 工資性收入隨之減少;高寒山區自然條件差、農業產出率低, 而平壩區農戶因土地面積少且零碎, 因此這兩類地區農戶在農業上投入勞力和時間相對減少, 外出打工時間延長, 打工收入相對增加。

2.勞動力轉移對高山區貧困戶農業收入的負面效應更大。高山區貧困勞動力的打工收入對農業收入具有替代效應, 致使農業收入減少, 非高山區貧困勞動力打工收入卻能促進農業收入的增長。由表6可知, 海拔越高的地區, 貧困戶家庭外出打工人數越多, 這都反映了山區基礎條件差對勞動力轉移形成了更大的推力。高山區貧困戶可耕種土地面積更大、外出打工人數更多, 但家庭總收入卻比非高山區更低。

(三) 貧困戶收入對比分析:轉移就業與未轉移就業

1.打工收入是貧困戶家庭總收入的主要來源。

從打工人數來看, 2018年我們調查的237戶貧困戶中有164戶有勞動力轉移就業, 比2017年多了11戶, 比2016年多了32戶 (見圖1) 。這表明轉移就業具有很大的增收效應, 越來越多的貧困勞動力選擇外出務工。從收入來看, 2018年實現轉移就業的貧困戶家庭平均獲得的工資性收入為12705元, 占家庭總收入的53.74%, 比2016年工資性收入的占比略有降低, 但工資性收入始終是家庭總收入最重要的構成部分。



2.轉移就業貧困戶比未轉移就業的家庭總收入高, 且差距不斷擴大。

2016年轉移就業貧困戶的家庭總收入比未轉移就業家庭總收入多3175元, 到2018年二者的差額擴大了6760元。雖然轉移就業家庭因勞動力外出務工而導致從事農業的人數減少, 生產性收入始終要比未轉移就業家庭要低, 但傳統農業部門的低生產率和農業經濟的天然弱質性, 農產品的需求收入彈性和價格彈性低, 使農民很難通過小農經濟擺脫貧困。因此, 選擇外出務工成為多數貧困農民理性的必然選擇。

3.連續轉移就業貧困戶的家庭總收入明顯高於連續未轉移貧困戶。

我們所調查的237戶貧困戶家庭有96個連續3年均實現了轉移就業。在2016-2018年間, 連續轉移就業者的收入平均總收入比所有調查貧困戶的平均總收入分別多1777元、6413元、6757元。這表明連續的勞動力轉移具有顯著的收入增長效應, 是貧困戶脫貧的重要渠道。數據顯示, 有47戶貧困戶連續三年都沒有勞動力轉移就業, 其在2016-2018年期間的家庭總收入比所有調查貧困戶的分別少2062元、2442元、3418元, 比連續三年外出務工的貧困戶的平均總收入分別少3839元、5451元、6567元。由此可見, 轉移就業與未轉移就業之間的收入差距明顯, 且在逐年擴大。

表7 2016~2018年轉移就業貧困戶與未轉移就業貧困戶家庭收入對比

單位:元


綜上可知, 勞動力轉移對彝族聚居區貧困戶收入增長具有正向作用。隨著勞動力的非農轉移, 貧困戶家庭非農收入和總收入也隨之增加。在不同地理垂直緯度地區, 勞動力轉移對貧困戶農業收入的影響不同, 海拔越高、產業基礎越差, 對勞動力轉移推動作用越大。但無論是在哪類地區, 連續性的勞動力轉移就業貧困戶, 始終要比那些從未轉移或非連續性轉移的增收效果更明顯。可見, 實現勞動力的持續轉移就業是推進彝區實現脫貧的有效路徑。

五、結論與討論

綜上分析, 我們認為勞動力轉移能夠增加貧困戶的家庭總收入和人均收入, 具有顯著的減貧作用。但是, 轉移對精準脫貧中收入、教育、住房等要素的影響存在雙重效應。一是勞動力轉移雖能增加農民家庭收入特別是非農業收入, 但很難通過外部收入所得促進本土農業經營收入持續增長。二是貧困勞動力的轉移就業雖能改善兒童受教育狀況、增強家庭成員健康的經濟給養能力, 但也可能造成老人健康惡化以及兒童營養保障不足、心理和行為失范等問題, 進而影響其最終實現穩定脫貧。其原因是, 深度貧困地區農村普遍缺乏提供兒童陪護和老人照料的公共服務機構, 無法提供足夠的服務保障。三是勞動力轉移能夠提升居住環境質量、教育發展水平, 但對脫貧指標中安全住房建設、「控輟保學」等工作具有負面作用。其原因是, 脫貧任務期限要求和指標化的績效約束, 造成扶貧任務累加化、手段簡單化, 扶貧標準重量而輕質。

針對上述勞動力轉移及其生髮的問題, 我們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一是深化勞動力供給側改革。瞄準勞務輸出供給側, 提升農民素質和能力。把握貧困勞動力就業結構矛盾, 落實好東西部協作扶貧、定點對口幫扶等計劃中的就業扶貧政策, 以新型農民素質提升培訓、扶貧技能培訓專班、勞務品牌培訓等培訓媒介載體, 菜單式實施貧困勞動力工種技能培訓。針對外出務工人員實際需要制定和實施培訓計劃, 提高培訓質量, 穩步提高少數民族務工人員就業水平。

二是創新脫貧績效長效考核機制。優化考核機制的導向作用, 抑制精準扶貧推進中的短期化行為。建立以脫貧人口數量、貧困人口收入增加幅度、扶貧產業發展水平等為主要內容的扶貧工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另一方面, 需要建立短期與長期效果相結合的項目驗收制度, 加強對項目可持續性和長期實際脫貧效果的目標考核。

三是建立農村公共服務機構及籌資機制。建立融合式的農村公共服務機構, 為農村弱勢群體提供服務, 服務項目包括醫療衛生服務、兒童輔導、老人照顧等。建立以政府財政補助為主的多元化農村養老公共服務籌資機制, 即通過政府補貼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 提供社區清潔、垃圾處理、公共文化等公益服務;通過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農村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以村組為單位建立社區服務中心, 組織志願者為老人、兒童提供幫助。

四是實施差別化的扶貧政策。針對深度貧困地區, 有計劃地培養一支融會貫通的鄉土技術能人, 採用多元化扶貧方式, 促進農業扶貧模式推廣。針對不同地理空間的貧困人群, 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產業, 增強深度貧困地區的貧困戶脫貧支撐力。如二半山地區可重點扶持花椒等產業, 延伸產業鏈條, 以改變現在直接出賣原品 (鮮花椒) 的粗放模式;平壩區重點推進土地經營權流轉, 適度發展農業規模經營;高山則發展畜牧業、草甸旅遊、露營旅遊等。

作者:張磊 伏紹宏 四川省社會科學院管理學研究所

來源:雲南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9年05期

基金: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勞動力轉移對彝族聚居區的影響及應對策略研究」 (15BSH080) ;「嵌入性扶貧對彝區鄉村治理的影響及其發展研究」 (19CSH028); 四川省社科院2019年度項目「勞動力轉移對彝族聚居區貧困戶精準脫貧的影響研究」階段成果;

原標題:勞動力轉移促進還是抑制了貧困戶脫貧?——基於涼山彝族聚居區237戶農民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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