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報「愛福家」案最新進展,110多人被判刑

2020-07-09     平安巴南

原標題:警方通報「愛福家」案最新進展,110多人被判刑

7 月 7 日,江蘇省南京市建鄴警方發布關於 " 愛福家 " 的案情通報,截至目前,南京市各區人民法院已對該案 50 余名涉案人員做出刑事判決;山東、江西、浙江、天津等地以及江蘇其他市人民法院已對 68 名涉案人員做出刑事判決。

通報稱,2020 年 6 月 12 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上訴人曹斌銘集資詐騙罪案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對該案主犯曹斌銘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依法處置後,按比例返還集資參與人;不足部分責令曹斌銘繼續退賠。南京市建鄴區司法機關按照 " 三統兩分 " 要求、正在依法對涉案資產開展核查處置工作。截至目前,南京市各區人民法院已對該案 50 余名涉案人員做出刑事判決;山東、江西、浙江、天津等地以及江蘇其他市人民法院已對 68 名涉案人員做出刑事判決。

公安、檢察、法院等司法機關仍在依法查處涉案犯罪嫌疑人、繼續進行追贓挽損工作。2020 年 6 月 10 日,南京市公安局建鄴分局對犯罪嫌疑人徐某銀(男,33 歲,原 " 愛晚系 " 公司區域總監,案發前已離職)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追繳非法所得等工作仍在進行中。

公安機關再次敦促該案非法集資行為人 ( 包括業務員、業務輔助人員、其他為吸收資金提供幫助的人員 ) 主動到公安機關說明情況,退繳其在 " 愛晚系 " 及關聯公司期間獲取的代理費、好處費、返點費、佣金、提成等違法犯罪所得。及時退繳的,可依法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作為犯罪處理。

2020 年 7 月 2 日上午 9 時許,該案集資參與人程某堂(女,61 歲,南京市秦淮區人)煽動集資參與人到南京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擾亂了機關單位正常辦公秩序。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對程某堂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另外幾名違法行為人也在依法查處過程中。

警方提醒集資參與人,依法反映情況,理性表達訴求,警方將依法辦理案件,努力追贓挽損,適時公布案件進展情況。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xBWMnMBnkjnB-0zktC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