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形戀惹來殺身禍 12年追蹤揭謎團
泰州警方偵破「2008·6·21」殺人拋屍案紀實
「人最值得珍惜的除了生命,就是自由,包括他人的生命和自由,但我這兩樣都沒有好好珍惜……」坐在看守所里的吳某顯得異常平靜。在過去的4300多個日夜,他是在恐慌和懊悔中度過的,落網對他而言反倒是一種解脫。冥冥之中,他一直在等待這一天的到來,只不過,這一等就是12年。
今年5月24日,江蘇省泰州市公安局在無錫市惠山區將犯罪嫌疑人吳某成功抓獲。自此,12年前,發生在泰州市姜堰區的「2008·6·21」殺人拋屍案宣告成功偵破。
河道里驚現無名女屍
2008年6月21日11時許,泰州市姜堰區張甸鎮與梁徐鎮交界、寧靖鹽高速公路下面的河道內,一隻藍色鐵皮箱浮在水面上,散發出陣陣惡臭,引起了附近居民的好奇。村民們撬開鐵皮箱後,驚呆了,箱子裡面是一具已經脹得變了形的屍體,嚇得撒腿就跑。驚慌失措的村民隨即報了警。接到報警後,泰州、姜堰兩級公安機關刑偵部門立即組織偵查、技術人員趕赴現場。
鐵皮箱被打撈上岸後,偵查員發現,箱子裡裝的是一具成年女屍,生前已懷有7個多月的身孕。女屍頸部有電線纏繞,經過檢驗確認,該女子死於機械性窒息。因此,偵查人員判斷,這是一起兇殺案。泰州、姜堰兩級公安機關成立了專案組開展攻堅。
圍繞屍源展開艱苦偵查
明確屍源、查明被害人身份是偵破命案的基礎,也是關鍵環節。
由於發現屍體的河道就在高速公路橋的下面,偵查員初步判斷,拋屍的位置應該是在高速公路橋上,犯罪嫌疑人很可能是在甲地作案後在乙地拋屍。因此,專案組在當地拉網式查找失蹤人員的同時,面向全國各地展開排查。為了擴大排查範圍,專案組將協查通報印發寄到全國每一個基層派出所,僅挂號信就寄出了8萬餘份。然而,一份份寄出的協查通報都石沉大海。
專案組在全國範圍內全力開展信函協查的同時,一邊在全國失蹤人員和走失人員資料庫里展開滾動式搜索,一邊利用採集的被害人指紋展開密集比對,均一無所獲。因為屍體高度腐敗,採集的被害人指紋嚴重變形,當地及周邊地區也沒有查到符合該女子特徵的失蹤失聯人員,無名女屍身份一度成謎。
與此同時,偵查員圍繞裝運屍體的車輛展開了排查。偵查員通過現場勘查發現,犯罪嫌疑人是在南北向公路的東側拋屍的,嫌疑人車輛的行駛方向應該是由南向北,拋屍地點就在高速公路橋上。然而,拋屍地距離交通大動脈跨江咽喉——江陰大橋僅約60公里,日均車流量達10多萬輛次,排查的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
儘管偵查員從屍體腐敗的程度判斷,被害人死亡時間在7天左右,但為了擴大排查範圍,偵查人員將15天內的過往車輛都列入了排查範圍。要在上百萬輛符合條件的車輛中尋找涉案車輛,可謂是大海撈針。
期間,為了查找屍源,偵查員還主動與央視尋親欄目、多家尋親網站聯繫,但一次次聯繫又一次次未果而終。
兇手是情夫不是前夫
一晃12年時間過去了,「2008·6·21」殺人拋屍案成了壓在一代又一代刑偵民警心頭的巨石。
今年年初,公安部部署開展命案積案攻堅行動,該案被列為公安部掛牌督辦案件,江蘇省公安廳成立了由廳領導挂帥的攻堅組,泰州市公安局成立了由主要領導挂帥的專案組,實施專案攻堅。5月23日,省公安廳命案積案攻堅技術組傳來了激動人心的消息——被害人的相關信息與安徽樅陽籍女子汪某認定同一。至此,被害人身份明確。
隨即,偵查人員趕赴安徽樅陽後了解到,汪某是名離異女。她的前夫劉某在離婚後曾揚言「要殺了汪某全家」。2003年,劉某曾實施了殺害汪某侄子的犯罪行為,因被汪某家人發現,未能得逞,並且劉某當時實施殺人的手段就是用繩子勒頸部,與汪某被害時的手法非常相似。案發後,劉某一直潛逃在外,直到2013年落網,2018年刑滿釋放。因此,無論從作案動機、作案時間和作案手法上分析,劉某均具備條件。
為了查明案情真相,偵查員找到了汪某在江蘇丹陽某農場務工的兩個哥哥進一步核實情況。據汪某哥哥反映,汪某在江蘇無錫的一家洗頭房做按摩女,期間與無錫惠山當地男子吳某結識同居。因為汪某久無音信,汪某的兩個哥哥曾找過吳某詢問她的下落。吳某稱,汪某因為「宮外孕大出血死亡」,最終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此事以吳某「補償」汪某直系親屬5萬元告終。偵查至此,吳某的作案嫌疑陡然上升。
與此同時,泰州市公安局技術人員經過對12萬條相關數據進行層層篩查,最終鎖定涉嫌殺害汪某的犯罪嫌疑人就是吳某。5月24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吳某在無錫惠山落網。
真相大白於天下
經過審訊,犯罪嫌疑人吳某如實交代了犯罪事實。吳某曾是一名大貨車司機,經常光顧汪某所在的洗頭房,兩人日久生情,租房同居。2008年6月,已經懷孕7個多月的汪某見自己即將足月臨盆,為了與吳某長期生活在一起,提出要吳某離婚,與她結婚,遭到了吳某的斷然拒絕。為此,兩人經常吵架。汪某見他不想離婚,便威脅要找他的老婆鬧事。
2008年6月15日,汪某在出租房內再次與吳某發生激烈爭吵。惱羞成怒的吳某用電線殘忍地將汪某勒死。為了毀屍滅跡,吳某訂製了一隻鐵皮箱。當天下午,他就以「在外面有女人」為由,與妻子辦理了協議離婚手續,凈身出戶。當晚,吳某就駕車進入泰州市姜堰區境內,從隨機選擇的一處高速公路橋上將屍體拋下,然後逃之夭夭。
「我當時之所以跟我老婆離婚,就是擔心我殺了人會拖累家庭,這些年來,我經常做噩夢,覺得對不起家人,更對不起死者。」吳某懊悔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