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新聞|800年古村裡的客家望族,完善的家訓族規體系

2019-07-31     陸河熱線網

培田古村

培田古村坐落於福建省龍岩市連城縣宣和鄉境內,全村皆為吳姓,建村已有800多年歷史,至今保存著較為完整的明清時期古民居建築群。全村共有30餘棟大宅,21座宗祠,6處書院,4座廟觀,2座跨街牌坊,1條千米古街,規模宏大、連片成群,布局講究、設計精美。

培田古村以其精緻的建築、精湛的工藝、濃郁的客家人文氣息蜚聲海內外,其民居是客家建築文化經典之作,有「中國南方莊園」「福建民居第一村」等美譽。2005年入選中國歷史文化名村,2006年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培田吳氏

西晉以來,中原大批漢人南遷,唐宋時期其中一部分人進入閩粵贛邊界地區,並逐漸與當地原住民相融合,成為客家先民。元末,培田吳氏開基祖吳八四郎遷至福建寧化,元至正四年(1344年)徙居閩西長汀、連城之間,後娶魏氏,定居於宣河裡上籬村。傳至第三世,因人丁發展而分家自立,長兄吳文貴遷居松樹岡背的臥虎山麓,原名背田。宋元間有林、曹、馬、謝、聶、賴、翁、吳、熊、魏等十姓先民在此及周邊散居。明成化年間,六世祖郭隆公於此擇地造「至德衍慶」居,始改稱培田。清末後培田成為吳氏單一姓氏居住的村落,從開基祖吳八四郎起,繁衍至今已歷三十世,時近七百年。

培田吳氏歷代崇文重教,文風朴茂,名列汀州前茅。明代兵部尚書裴應章曾題聯「距汀城廓雖百里,入孔門牆第一家」,清代翰林院大學士紀曉嵐參觀培田書院群落後,大為驚嘆,揮毫題下「渤水蜚英」傳世名匾。培田歷史上出現過不少賢士,如賑災救飢、憐貧撫孤的吳琳敏,樂善好施、智勇平盜的吳郭隆,首開河源十三坊書香、勵志辦學的吳祖寬,慷慨捐資、清白傳家的吳昌同,御前侍衛、恩准建石碑坊的武將軍吳拔禎,勵志勤學、追隨革命的吳乃青等。

培田吳氏家訓族規

培田吳氏家訓族規包括《家訓十六則》《家法十條》《族規十條》《公益社章程》等,涵蓋敬宗睦族、孝悌忠信、禮義廉恥、勤儉立業、修身齊家等內容。

培田吳氏於乾隆四年(1739年)始立家訓,後漸設家法、族規、公益社章程等。在乾隆版的《培田吳氏族譜》中,首次制定了吳氏《家訓十六則》,包括「敬祖宗」「孝父母」「和兄弟」「序長幼」「睦宗族」「勉讀書」「勤生業」「崇節儉」「戒刻薄」「戒貪饕」等條目,每條條目均附有三十二字的釋文。這些家訓條目構成了族人的基本行為準則,一直沿用至今。

家訓主要偏重道德教化,缺乏強制性的規範措施。因此,在續修族譜的過程中,「誠恐訓之不遵,故繼之以法」,又新增了《家法十條》和《族規十條》。《家法十條》最早記載在光緒本族譜卷首,提出「孝弟宜敦」「勤儉宜崇」「倫常宜肅」「廉恥宜勉」「忠厚宜尚」「品行宜端」「禮義宜明」「爭競宜平」「刑罰宜公」「家身宜清」等條目。《族規十條》主要關注祖堂、圖譜、冠婚、喪制等方面內容。

所謂「家法」,就是由家族組織推行的行為規範;所謂「族規」,就是處理家族公共事務的具體規則。在吳氏家族中,《家法十條》主要用于禁止族人的有害行為,而《族規十條》主要用於處理家族公共事務,二者互為補充,共同構成了處理家族事務和維護社區環境的管理規則,達到趨利避害的目的。此後吳氏又設立《公益社章程》,包括嚴禁賭博、平息爭訟、振興實業、修明禮法等十個方面內容,勸導興利除害,倡議文明鄉風。至此,吳氏家訓族規形成了比較完整的體系。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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