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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在簽訂之後,最重要的就是履行問題了。但是在實踐中我們也經常會遇到合同成為一紙空文,在法律意義上這種情況就是合同的不履行。而實踐中,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話,則就會對另一方構成違約。那麼具體什麼是合同的不履行?找法網小編將為大家帶來相關內容的介紹。
一、什麼是合同的不履行
合同的不履行是指違反合同債務的行為,既包括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又包括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還包括根據法律原則和精神的要求當事人所必須遵守的義務。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可歸責於債務的事由,債務人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免除債務人的實際履行責任;債權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請求賠償損失。此外,若違約人的行為構成犯罪,違約人依法還應承擔刑事責任。
合同的不履行與合同履行不能不同。不履行合同肯定是要按照我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法律責任。例如,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或報酬的,對方可要求其支付價款或報酬;遲延支付價款或報酬的,應當支付該價款或者報酬的逾期利息等。因此,律師建議,合同中約定的義務不僅要履行而且要全面履行。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
【依合同履行義務原則】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損害賠償的範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不履行合同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1)未支付價款或報酬的,對方可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2)遲延支付價款或報酬的,應當支付該價款或者報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外:
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4)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物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修理、更換、重作、減價或者退貨等。
違約方一般是要先守約方承擔違約金的賠償,而要是構成根本違約的話,則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就解除合同造成的損失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