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人鳳策劃六次反動暗殺,刺殺了一位上將一位少將,發出的獎賞銀圓有一噸重

2023-09-03     半壺老酒半支煙

原標題:毛人鳳策劃六次反動暗殺,刺殺了一位上將一位少將,發出的獎賞銀圓有一噸重

1948年到1949年間,眼見老蔣敗局已定的毛人鳳陷入了最後的瘋狂,他讓保密局經理處少將處長郭旭下令實施大規模反動暗殺行動,獎金從兩千銀圓起步,最高兩萬銀圓,即使刺殺未遂,只要開了槍,就有五百到一千銀圓獎賞。

毛人鳳還特別告訴郭旭,他們給的賞錢絕不是金圓券、銀圓券,而是吹得響的袁大頭和孫小頭,也就是只會升值不會貶值的現大洋——毛人鳳策劃的六次重大暗殺行動,雖然只成功了兩次,刺殺了一位上將和一位少將,經郭旭之手發出的銀圓,卻差不多有一噸重。

毛人鳳規定了不同級別暗殺對象的賞格,除了解放軍連營到團、師級軍官,解放區普通幹部到科長縣長,毛人鳳還特別規定:刺殺起義的蔣軍軍官、軍統分子少將以上的,發給五千到兩萬銀圓;起義的中上校級蔣軍軍官和軍統分子的,三千到五千銀圓;起義的蔣軍中級軍官及軍統分子少校級的,給兩千到三千銀圓;開槍而暗殺未遂的,經查明後獎給五百到一千銀圓;刺殺對象級別夠高,賞錢就可以超過兩萬銀圓,上不封頂。

據沈醉回憶,保密局經理處是毛人鳳為削弱總務處權力而新設的部門,下設審計、綜計、會計、出納等科,主管財務工作,郭旭就是毛人鳳最信任的「帳房先生」,所有公開的和見不得光的錢財,都由郭旭掌握。

郭旭在擔任經理處處長期間,可是沒少撈錢,他準備途經昆明逃台時,提了滿滿一手提箱美鈔。郭旭被沈醉交出去後,不敢說那些錢是自己貪的,結果都被當做公款沒收了——當時的政策是私人財物仍歸個人使用(比如沈醉被抓時口袋裡的十兩黃金),但是大額公款必須沒收,沈醉似乎有點心疼又有點暗自慶幸地回憶:「王陵基的八萬兩黃金,宋希濂、馬勵武等的幾千上萬兩黃金,郭旭一手提箱美鈔等,屬於公款,應予沒收外,凡帶在自己身上的,即使也有些是公款,只要為數不太多,照樣是歸自己所有。搜出後,雖由管理單位代為保管,自己要用時,仍可請求兌換一些使用。」

郭旭比沈醉還早進入功德林戰犯管理所,他是1950年直接從昆明送到北京,而沈醉則是1956年才從重慶轉過來的:「我和郭旭在昆明監獄分手後,他便被送到北京,他的代號是一〇七,可見其年資之老,連杜聿明都遠不如他(杜編為二〇一)。1956年,我和許多調到北京的都屬〇〇多少,這可能是區別於那些老同學的最明顯標誌。(本文黑體字均出自沈醉和郭旭回憶錄)

沈醉和董益三(原軍統局電訊處少將副處長、第十五綏靖區司令部二處少將處長)1960年11月28日第二批特赦,郭旭1961年12月25日第三批特赦,《特赦1959》中劉安國的歷史原型文強(曾任軍統西北區、東北區區長、東北保安司令長官部督察處中將處長、徐州「剿總」前進指揮部中將副參謀長)、以真實姓名出現的徐遠舉,則是1975年3月19日才最後一批特赦。

除了沈醉、董益三和郭旭,絕大多數軍統特務都是最後一批特赦的,沈醉在軍統是管總務,董益三在軍統是管電訊的,郭旭在保密局時管財務的,所以他們比所有軍統情報、行動部門負責人和各大區、省站頭目特赦的都早十四五年。 軍統局東北區少將副區長陳旭東、軍統局一處少將處長鮑志鴻、軍統局本部訓練處處長鄭錫麟、河南站站長岳燭遠 、廣東站站長何崇校、廣西站站長謝代生、湖南站站長黃康永、浙江站站長章微寒,就只能陪文強和周養浩呆到最後了——徐遠舉於1973年病故,沒等到跟其他站長一起特赦。

沈醉、董益三、郭旭被第二、第三批特赦,除了屬於「後勤人員」之外,改造態度也都比較好,在戰犯管理所和特赦之後擔任文史專員,他們都寫了很多揭露軍統黑幕的回憶文章,這些文章也成了我們研究上個世紀三四十年代特務史的重要資料。

郭旭和保密局總務處少將處長成希超、西南特區正副區長徐遠舉周養浩一起在昆明落網,但是郭旭和成希超顯然不像徐遠舉周養浩那樣恨沈醉,而且郭旭一向改造態度良好,對自己撥款策劃的暗殺行動,也都毫不隱瞞地竹筒倒豆子,據他回憶,僅在1948年,毛人鳳就策劃了六起暗殺,「不務正業」的沈醉也曾參與其中——這個總務處長、雲南站站長,總是被不待見他的毛人鳳當槍使:萬一刺殺某位大人物後被追責,就可以把沈醉推出去當替罪羊,比如刺殺楊傑和盧漢,沈醉就思慮再三後沒敢下手。

沈醉已經做好了在昆明刺殺楊傑的準備工作,沈母知道後一番嚴厲斥責,讓沈醉取消了行動:「我經常教你,一個人可以不做官,但要做人。你還要不聽我的話,再去殺人,我就和你脫離母子關係。」

如果沈醉真在昆明刺殺了曾任軍事委員會參謀次長兼陸軍大學校長的上將楊傑,盧漢一定不會放過他,滇軍想讓保密局少將「意外死亡」,至少有一百種辦法,如果老蔣和毛人鳳甩鍋,沈醉還是得當替罪羊。

沈醉懸崖勒馬,毛人鳳卻不肯干休,1949年9月18日上午,保密局行動處處長葉翔之派毛鍾新找到在香港安了另一個家的郭旭:「制裁楊傑的工作,都已準備就緒,下午就可動手,你趕快離開香港返穗,以免於刺殺楊後,遭到連累。」

當年有權有錢的特務都是狡兔三窟,尤其是像沈醉、郭旭、成希超、周養浩(任息烽監獄主任時大發橫財)那樣任過肥缺的將軍級特務,房產都是數以十計(沈醉外出巡視一圈,就能收到兩棟別墅一輛德國小轎車,吳敬中跟他比,實是小巫見大巫)。郭旭知道楊傑遇刺,自己肯定會被留在香港的舊部和朋友報復幹掉,他馬上乘坐當天下午一點的飛機開溜——香港到廣州居然要坐飛機,經理處處長果然不差錢。

郭旭回到廣州的第二天,也就是1949年9月19日上午點,葉翔之也從香港飛到廣州,告訴了他帶著手下刺殺楊傑的全過程。

有些史料說楊傑遇刺於1949年9月17日,這顯然跟郭旭和葉翔之的說法不一致。葉翔之告訴郭旭:「17日晚,由盧廣聲處獲悉楊傑住在香港軒尼詩道二六零號四樓同鄉家中,乃假以賀耀祖(1938年2月以中將加上將軍銜任軍統局正局長,1949年8月13日在香港通電起義)的名義,寫了一封信,邀請楊吃飯商討問題,次日下午(18日)4時許,我和另二人在三樓二樓和樓下看風,韓世昌即攜信和槍上樓,韓借送信為名,進入宅內,當楊拆開信來看時,韓即掏出手槍對準楊的頭部打了一槍,楊應聲撲於桌邊,韓又打了一槍。」

葉翔之之所以向郭旭詳細講述行刺過程,其實是來報功請賞。郭旭彙報後,毛人鳳讓郭旭拿出兩萬銀圓,老蔣又讓顧祝同加發獎金一萬銀圓,一枚銀圓三十克,三萬枚就是一千八百斤。葉翔之和韓世昌及另一助手各得六千,其他兩助手和盧廣聲各得三千,連郭旭也得了四百銀圓,他瞧不起這點小錢,直接分給自己的手下了。

刺殺毫無防備的楊傑並不困難,但是想刺殺有「神拳大龍」之稱的武林高手、當過「雲南王」的龍雲,可就沒那麼容易了。

很多電視劇演的蔣唯生在龍雲酒杯里下毒被識破,顯然是進行了藝術創作,事實是因為楊傑的到港,老蔣命令毛人鳳取消了刺殺龍雲的計劃——他們只是試驗毒藥功效的時候,毒死了一隻兔子,而且是用了好幾支毒藥才奏效,看來特務們想弄到無色無味且過幾個小時才發作的毒藥,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刺殺龍玉的行動,沈醉也參與了,郭旭寫完《保密局暗殺活動六例》後交給沈醉審閱(特赦後郭旭與沈醉都當了政協文史專員,沈醉是學習小組副組長,文強是組長),沈醉進行了一些補充——原來龍雲的那個秘書,是沈醉收買的:「經過幾次談話,我許以重金和官位,他答應了,我才介紹他見毛人鳳,蔣完全同意為軍統工作,我當即給了他一筆現金。毛人鳳再次接見了蔣,並又給了他一些錢。」

沈醉收買了蔣唯生並軟禁了其老婆孩子,但是蔣唯生並沒有完成任務:「一次與毛人鳳派往香港的特務在住所附近聯繫,被龍雲的兒媳發覺,龍雲便叫他回昆明去。新中國成立後,蔣已落入人民法網。」

除了刺殺龍雲、楊傑,毛人鳳在請郭旭在台吃飯(他們曾一起逃上台島做保密局搬遷準備,後來又一起回到雲南,結果毛人鳳飛了,郭旭沒跑掉),正好毛森也來了。

毛森在吃飯時對毛人鳳說:「在上海可惜把張瀾、羅隆基放走了,如果你的電話遲到一刻鐘,我就叫人把張、羅搞掉了。」

毛人鳳也表示是自己建議老蔣取消了行動:「總裁原指示把張、羅搞掉,我因為看殺了他們兩個,也沒有什麼用,反給人以口實,因此向總裁建議,不搞掉他們,總裁同意了,所以我才馬上打電話給你。」

據郭旭回憶,當初毛人鳳取消了一些暗殺行動,實際是拿不出太多賞錢了,刺殺李濟深的陰謀,也是因為錢緊而沒有執行:「此計劃需款美金50000元。毛人鳳看了行動計劃後,找我到他的住所商量,對我說:『需款太大了,如果張序(李濟深先生的親信副官,叛徒,毛人鳳物色的殺手)把款騙去後,前往北平,我們對他毫無辦法,那就對總裁不好交代。』」

前五次暗殺行動,其實只真正執行了一次,郭旭記錄的保密局第六次暗殺,對象是參與湖南起義的張嚴佛、李肖白、黃康永、任建冰等四個將軍級特務——如果文強還留在長沙,肯定也會參加起義,也會成為毛人鳳的刺殺對象。

前兩天筆者寫過劉人爵被保密局特務暗殺,但是沒有郭旭回憶的詳細。

據郭旭回憶,劉人爵在軍統內地位不高(湖南省會警察局局長,保密局軍銜少將),原先並未列入毛人鳳的暗殺名單之內。但是毛人鳳派出的殺手毛鍾新無法對張嚴佛下手,李肖白和黃康永已經去了香港(黃康永不知為什麼又回來了,於是跟周養浩一起於1975年特赦),為了完成任務拿到獎金,毛鍾新就對派手下殺手孫坤對劉人爵下手了:「孫坤向我們報告殺害劉人爵的經過後,我們當即電告台灣保密局和在昆明的毛人鳳,毛即報告蔣。蔣指示國防部發給孫坤等獎金銀圓三千。毛人鳳復電叫我報告參謀總長顧祝同批發,由我領出獎金轉發孫坤等。」

細算起來,經郭旭之手發出的刺殺賞錢,至少有三萬三千塊銀圓,毛人鳳的兇殘與瘋狂,用銀圓衡量的話,也有有一噸,那些殺手拿到銀圓後有沒有命去花,他們的下場如何,熟悉那段歷史的讀者諸君,應該比較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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