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檢察日報》 第04版 綜合新聞
近日,湖北省襄陽市襄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李某甲等8人涉嫌聚眾鬥毆、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採礦等罪名的家族式「村霸」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公開開庭審理,檢察官團隊合理分工,密切配合,根據庭審進展,有針對性地轉換訊問策略,促使開庭前拒不認罪的主犯李某甲當庭表示認罪認罰,並當庭簽訂認罪認罰具結書。
至此,該惡勢力犯罪集團8名被告人全部簽訂認罪認罰具結書,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取得較好的庭審效果。據悉,該案將擇期宣判。
檢察機關指控,1999年8月至2014年6月,被告人李某甲先後擔任歐廟鎮李堖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職務,在當地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力。
李某甲與被告人李某乙等7人以血緣和姻親為紐帶,並利用李某甲的影響力逐漸坐大成勢,發展成一個以李某甲、李某乙為組織者,李某丙、李某丁為重要成員,李某戊、李某己、李某庚、李某辛為一般參加者的宗族式「村霸」惡勢力犯罪集團。該集團長期稱霸於當地,經常組織成員糾集在一起倚仗李某甲權勢,利用宗族勢力,為非作惡,欺壓百姓。
為搶奪工程、控制礦產資源,公然有組織地以暴力、威脅或者「軟暴力」等手段實施了聚眾鬥毆、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多起違法犯罪活動,首要分子李某乙還夥同他人實施非法採礦犯罪行為,嚴重擾亂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由於該案涉案人數多,作案時間跨度大,案件情況複雜,社會影響大,該院成立由副檢察長牽頭的專案組,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公安機關緊緊圍繞「惡勢力」及犯罪集團標準收集固定證據。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檢察官認真審閱案卷材料,仔細研判每一起犯罪事實,向公安機關發出補充偵查建議20條,改變案件定性1起,追訴遺漏犯罪1起。
辦案過程中,檢察官依法向8名被告人告知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認真釋法說理,耐心向嫌疑人宣講法律政策,促使7名被告人認罪認罰並簽訂認罪認罰具結書。
案件提起公訴後,該院多次與法院溝通,積極參與庭前會議,詳細掌握每名被告人的犯罪特點,精心準備庭審預案。
庭審訊問階段,檢察官改變訊問順序,先訊問認罪態度好且簽訂認罪認罰具結書的被告人,通過訊問,全面客觀清晰地展示了以李某甲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的組織框架、犯罪手段和李某甲的地位、作用。
訊問階段還未結束,懾於環環相扣的證據鏈條和強大有力的制度攻心,李某甲現場表示認罪認罰,申請當庭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在最後陳述階段,該案8名被告人不僅全部認罪認罰,還當庭表示認罪服法,真心悔罪,使案件審理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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