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主義、先驗論證與懷疑主義

2022-04-14     哲學園

原標題:自然主義、先驗論證與懷疑主義

自然主義、先驗論證與懷疑主義

方紅慶

人大複印:《科學技術哲學》2012 年 11 期

原發期刊:《自然辯證法通訊》2012 年第 4 期 第 1-6 頁

關鍵詞:斯特勞森/ 自然主義/ 懷疑主義/ 先驗論證/ 人類理性/

摘要:後期斯特勞森追隨休謨和維根斯坦的道路而轉向了自然主義,他認為任何企圖通過論證來支持或反駁懷疑主義挑戰的做法都是無根據的,因為人類的某些基本概念如物質物體、他心等概念是人類理性的自然傾向,是人類思維不可逃避的認知模式的體現。不過,自然主義需要聯合先驗論證來闡明這些信念的基礎地位,否則就會流於口號。總而言之,自然主義是一種探究真理的第三條路徑,它試圖約束人類理性的過分自負,從而展示真理的自然屬性。

在20世紀70年代期間,先驗論證逐漸成為英美分析哲學界一個炙手可熱的理論焦點,與此同時,自然主義的思潮也在這個時期發酵升溫。在這種情勢下,德國比勒菲爾德大學跨學科研究中心在1977年承辦了一次以「先驗論證與科學」為主題的學術會議,並出版了同名會議論文集。這次會議吸引了當時許多一流的學者,如羅蒂、本內特(Jonathan Bennett)、科內(Stephan Krner)、亨利希(Dieter Henrich)和斯特勞德(Barry Stroud)等,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都是康德專家,還有一些則是著名的知識論專家,或兼而有之。該會議的一大主題就是要解決關於科學基礎的哲學研究的兩種不同路徑或趨勢即自然主義與先驗論證之間的對立問題。斯特勞森顯然受到了這次會議的啟發,尤其是斯特勞德在這次會議提交的論文《懷疑主義的意義》[1]給予其直接的觸動。1985年《懷疑主義與自然主義:某些種類》[2]的出版標誌其哲學的自然主義轉向的基本完成,在該書第一章中他不僅提出了其對自然主義的理解,而且也表達了自然主義同先驗論證存在結合的可能性,從而使得其對懷疑主義的駁斥方式別開生面。這種全新的應對懷疑主義的方式遭受了各方激烈的批評,不過其中不乏誤解之處。本文的目的就在於通過仔細考察斯特勞森的自然主義及其與懷疑主義的關係,儘可能消除誤解,同時也指出其存在的問題。

一、斯特勞森的自然主義

「自然主義」這一概念的提出可以切近地追溯到奎因。眾所周知,奎因1969年提出了其著名的「自然化的知識論」,主張用經驗心理學來替代傳統的知識論,他說:「知識論,或類似於它的東西,只能成為心理學的一個章節,因此只能成為自然科學的一個章節」。([3],pp.82-83)沙茨(David Shatz)把奎因的自然主義稱之為方法論的自然主義,其核心要義就是要使對信念的經驗探究成為知識論計劃中的一部分。而根據對經驗材料的使用範圍或對象的不同,方法論自然主義又可以劃分為置換型的自然主義(replacement naturalism)和整合型的自然主義(integrative naturalism),兩者的最大分歧在於後者主張利用經驗材料來為解決傳統問題服務,而前者主張完全放棄傳統問題,轉而關注經驗探究本身。前者的主要代表人物就是奎因,而後者正是斯特勞森。([4],p.117)

斯特勞森並不認為哲學是心理學的一部分,因此他也不會同意讓經驗凌駕於哲學之上,因為這樣會導致哲學喪失其應有的領域和尊嚴。不過,斯特勞森並不排斥把哲學與自然科學,尤其是同物理學進行類比:「也許最好的支持物體存在的反懷疑主義論證是我之前提到過的准科學論證:即,一個物體客體的世界,其或多或少擁有當前科學歸屬於它們的某些屬性,這個世界的存在提供了對經驗現象的最可行的解釋,正如在物理科學範圍內被接受的理論提供了它們所處理的物理現象的最可行的解釋」。([2],p.21)然而,斯特勞森認為哲學同這些經驗科學最大的不同在於,它不能像這些學科那樣說我們接受或相信這些科學理論恰恰是因為我們相信它們提供了它們所處理的現象的最可行的解釋,而只能像休謨那樣,認為我們自然地在所有我們的推理中對現象作如此的解釋,尤其是在構成我們對特殊的物理理論的接受的基礎的那些推理中,我們自然地把物質概念解釋為是這些物理理論最終所指向的對象。

沙茨認為奎因提出自然化知識論主張的動機在於,他認為傳統知識論是失敗的,因為它「使常識和科學信念面臨懷疑主義的挑戰」。([4],p.117)如果真是如此,那麼奎因的自然化知識論必須能夠規避懷疑主義的挑戰,然而,事實遠非如此,斯特勞德和索薩(E.Sosa)認為,奎因的自然主義並沒有回答傳統認識論的核心問題,即沒有回答對科學理論的真實性及其指涉外部實在的能力的懷疑,其對於回應懷疑主義是無能為力的。斯特勞森基本認同斯特勞德對奎因的自然主義的批評,不過,他並不認為自然主義只能採取奎因式的理解。雖然奎因的自然主義確實如斯特勞德所說的「可以接受為是完全合法的,儘管它完全沒有觸及到懷疑主義的挑戰,因此不能提供給我們關於世界知識的哲學的滿足」,([1],p.287)但是他認為並不能據此就否定存在某種自然主義,它能有效地應對懷疑主義的挑戰。

斯特勞森既然不滿意於奎因式的自然主義,同時又不願放棄自然主義,那麼他必須提出一種他自己認為合理的自然主義主張,在此他試圖向休謨和維根斯坦尋求靈感和理論支持。

斯特勞森認為,自然主義首先應對的是理性主義,前者首先要求我們要限制理性的自負,尤其在涉及事實和存在的信念的形成的時候要限定理性的自負,因為「我們只是忍不住相信物體的存在,並且忍不住根據歸納這一基本工具來形成信念和期望」。([2],pp.11-12)因而,支持和反對懷疑主義的論證同等地都是無根據的和無效的。斯特勞森認為休謨的「自然」概念表達了這種觀點:「誰要是費了心思來反駁這個全部懷疑主義的吹毛求疵,他就實在是沒有對手而在進行辯論,並且努力通過論證來建立自然在心靈中先已樹立起來,並使其不得不活動的一個官能」。([5],p.209)休謨認為,在我們的思想的核心部分中,存在一類重要信念,我們在心理上自然地相信它們,以至於我們去追問它們錯誤的可能性的做法是不得要領的和沒有根據的。因此,休謨說:「如果問,畢竟有無物體?那卻是徒然的。那是我們在自己一切推理中所必須假設的一點」。([5],p.214)

同時,斯特勞森在維根斯坦那裡找到了相似的觀點。在維根斯坦那裡存在一個區分,即在理性和經驗的範圍內受質疑和規定的命題與那個範圍之外的命題,後者不容懷疑並且它們「似乎是一切問題和一切思想的基礎」。([6],p.65)此外,斯特勞森更是引用了維根斯坦著名的關於河床的隱喻來表明這種區分的存在,不過同時也強調,他所主張的信念系統或框架如同維根斯坦的河床或河岸那樣並不是完全不可改變的:「那條河流的岸邊一部分是不發生變化或者變化小得令人覺察不到的堅硬的岩石,另一部分是隨時隨地被水沖走或者淤積下來的泥沙」。([6],p.18)

斯特勞森對休謨和維根斯坦的考察和解釋基本上是「六經注我」式的,從根本上來說,自然主義的提出是其本人一貫的思想路線的延續和擴展。我們知道,斯特勞森在《個體》一書中提出了概念圖式這一概念,然而概念圖式本身要成為可能必須有更為基本的概念,這些概念包括時間、空間、物質物體和人。而在《懷疑主義與自然主義:某些種類》中,斯特勞森只是把這些概念擴展到基本信念(物體存在的信念、歸納的信念和記憶的信念),沒有這些基本信念,我們根本無法使用我們的概念工具。最後,他在《分析與形上學》[7]中提出了其對概念分析的理解,他認為我們的概念是通過一個相互聯結的概念網絡來提供它們的內容,而不是如以往那種還原主義或原子主義的概念分析那樣企圖通過探究概念意義的最小單元(例如休謨的「簡單印象」)的分析來完成。然而,這種由概念聯結而成的信念系統或框架所面臨的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如何避免惡性循環,也就是說,必須要尋找到一些不需要其他概念支撐的基本概念,相反,它們是其他一切概念的最終根據和基礎,同時他主張自然地捕獲基本概念的根據就是非技術性的日常論述,因此這種主張其實是同其自然主義是一致的。

此外,在斯特勞森看來,自然主義是為形上學提供辯護的最後堡壘,他把自己稱之為自然主義的形上學家。自然主義的形上學以一種貌似軟弱的方式為我們思想中某些穩定的概念要素進行辯護,抗拒不斷侵蝕形上學基礎的歷史主義思潮。

二、斯特勞森論懷疑主義:動機、對象與處理方式

要考察斯特勞森對懷疑主義的自然主義回應,首先要做好兩項工作:第一,弄清斯特勞森的自然主義的內涵,這是本文第一節已經完成的工作;第二,弄清斯特勞森對懷疑主義的界定。

斯特勞森承認懷疑主義存在許多種類,涉及許多特定問題,例如道德問題、心理實體問題等,不過他不是在這種特殊的層面上討論懷疑主義的,因此他不主張對懷疑主義進行細化區分,而只是討論某些熟悉的和標準的哲學懷疑主義形式。

首先,從懷疑主義的動機上來說,他認為懷疑主義的動機不在於否定某些類型的信念的有效性,而是懷疑持有它們的根據的充分性。因而懷疑主義關鍵在於提出疑惑,促進對信念根據的思考,從而最終為尋找知識的可靠基礎提供幫助,而不是否定信念,乃至於否定一切知識。對此,似乎沒有什麼可反對的,這種觀點同笛卡爾的懷疑主義是一致的,都是一種方法論的懷疑主義。從動機的角度出發,斯特勞森提出方法論的自然主義來應對懷疑主義,至少在策略上是匹配的。

其次,從懷疑主義的對象來說,它主要包括外在世界的存在、他心、歸納和記憶。斯特勞森本人要處理的主要是關於外在世界存在的懷疑主義,即要證明物理對象或物體的存在。索薩認為這種涉及框架信念或承諾的懷疑主義必定是一種有限的懷疑主義,它不是一種根本性的懷疑主義,後者必定是關於外在世界、他心等的特殊信念的懷疑主義,例如笛卡爾所提出來的特殊問題,即,在他面前燃燒的是否是真正的火焰?([8],p.362)然而,這種判斷是不合理的,因為在斯特勞森看來,任何形成自框架承諾範圍內的特殊信念或命題都是可以通過證據或論證來應對的,因而對於它們的懷疑在根本上是無法提出的。因此,真正在哲學上有意義的和應該關注的只有涉及框架承諾的懷疑主義。對於懷疑主義的問題域的這種認識使得斯特勞森意識到真正的哲學問題必定是一個界限問題:關於外在世界的懷疑主義涉及的是經驗界限(經驗與外在世界);關於他心的懷疑主義涉及的是自我經驗的界限(自我經驗與他人經驗);關於歸納的懷疑主義涉及的是已知經驗的界限(已知經驗與未知經驗);最後,關於記憶的懷疑主義涉及的是過去經驗的界限(當前或未來的經驗與過去的經驗)。經驗範圍內的事情可以通過經驗的方法得到解決,然而當我們涉及整個經驗本身同世界之間的關係問題時,這已經是如卡爾納普所說的「外在問題」,因而需要一種先驗的方法來提供論證。因此,我們也不用奇怪斯特勞森為什麼會把先驗論證作為其應對懷疑主義的挑戰的具體層面的方法。

最後,從處理懷疑主義的方式來看,斯特勞森認為傳統上存在兩種處理懷疑主義的方式:一是利用常識、理論或准科學的因素,通過理性論證來直接反駁它;二是通過表明懷疑主義論證以某種方式是不可理解的或自敗的這一點來間接地反駁它。這兩種方式的一個共同點就是要藉助於論證來直接或間接地反駁懷疑主義,斯特勞森認為存在第三條道路:「我將考慮一種不同的回應懷疑主義的類型——一種並不那麼企圖反對這種挑戰而是繞過它的回應」。([2],p.3)

因此,斯特勞森的自然主義不僅是一種應對懷疑主義的方式,它更是一種思想態度,因為它根本上否定了通過論證進行駁斥的方式本身,進而採取一種「漠視」懷疑主義存在的態度。按照這種思路,斯特勞森把一大批哲學家都劃入了自然主義哲學家的範疇,其中包括休謨、摩爾、維根斯坦、卡爾納普和斯特勞德等。

如果單純以是否通過論證或提供理由和證據的方式來應對懷疑主義的挑戰這一點作為斯特勞森劃定自然主義的標準的話,這個標準就過於寬泛了一點。斯特勞森為了使其自然主義同他所謂的同盟者,尤其是同摩爾和卡爾納普區分開來,他系統地考察並批評了他們對於懷疑主義的應對方式。然而,斯特勞森這樣做的目的與其說是制定出更為符合他自身的自然主義的標準,不如說為了更加清晰地考察傳統懷疑主義的本質所在,以及由此解釋摩爾和卡爾納普的自然主義方案失敗的原因並從中吸取教訓。

儘管許多哲學家對摩爾著名的關於外在世界的證明不以為然,但是卻很少有人能夠正確地指出其論證中的錯誤。斯特勞森指出,一般而言,涉及外在世界的懷疑主義觀點都會主張,主觀經驗在邏輯上是同物理或物質事物的現實存在相分離的。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摩爾的論證顯然沒有擊中懷疑主義的要害,因為他的論證完全是基於他自己的主觀經驗(「我認為這是一隻手」)的。這是一種對懷疑主義的獨斷的否定。

斯特勞德認為必須尋找拆解懷疑主義的某種方式,它不是一種通過確立或證明我們確實知道某些為懷疑主義者所否定的東西的方式,而是一種抵消(neutralize)懷疑主義問題並使其在哲學上無效的方式,不過他本人沒有明確說明這種方式到底是怎麼樣的。抵消懷疑主義問題的方式首先是由卡爾納普所實踐的,他認為懷疑主義的問題根本上是無法提出的,諸如「存在物理事物」這樣的語句根本不是一個命題,因為沒有一個經驗過程可以把這個語句確立為命題,因而這個語句要有意義不是一個理論問題,而是一個實踐問題,即,為了組織經驗,是否要採取某種約定,做出物理事物語言或概念框架的選擇問題。然而,懷疑主義者所提出的應該是一個理論問題和外在問題,即這個框架本身是否符合實在。這樣一個問題沒有可證實的答案,因而是無意義的。不過,這種結論的得出必須以意義的證實理論為前提,這在斯特勞德看來是不可接受的,因而他批評卡爾納普的觀點是一種證實主義的獨斷論。緊接著,他針鋒相對地說,懷疑主義的挑戰和懷疑主義的問題都是有意義的和可理解的,因而是可以通過理性論證來應對和回答的。

斯特勞森也不會認同卡爾納普,因為他相信存在原初的、自然的和不可逃避的承諾,諸如關於物理客體、他心等的信念,它們既不是我們能夠選擇的,也不是我們可以放棄的,更不可能是我們約定的。因而,他不把懷疑主義的論證視為是一種無意義的論證,而是把它視為是一種無用的或無根據的論證。斯特勞森主張同時把懷疑主義的論證和反懷疑主義的論證都視為是無根據的,因此,他也不同意斯特勞德的可以通過論證來應對和回答懷疑主義挑戰的觀點。

在筆者看來,斯特勞森關於懷疑主義的看法並沒有發生根本性的轉變,轉變的只是應對懷疑主義的方式。這種轉變的動機在於斯特勞森對先驗論證的論證效力的看法發生了轉變,同時,斯特勞德對先驗論證的尖銳批評不能說對斯特勞森沒有觸動,他承認先驗論證有可能陷入斯特勞德所說的兩難之中,即要麼沒有駁斥懷疑論的功能,要麼需要證實主義的支持,因而也就取締了先驗論證本身的駁斥懷疑論的功能。([9],p.247)為了這種情況不發生,他必須對先驗論證進行調整,使先驗論證的結論的強度有所降低。自然主義同先驗論證的聯姻也不是靈機一動,而是深藏在其思想中的兩大源泉自然匯流,斯特勞德只是為這種結合提供契機而已。

三、自然主義+先驗論證=一種駁斥懷疑論的新方向?

對於懷疑主義,斯特勞森一開始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應對策略,而是在兩種策略,即在自然主義與先驗論證之間徘徊。在1958年發表的文章《論確證的歸納》中,斯特勞森完全採取了休謨的路線,他認為歸納的信念不是約定的,而是自然的,並且我們的基本準則(歸納的)不是武斷地選擇的,因為它涉及信念形成這一基本層次,因而對基本準則的接受是自然強加於我們的。([10],p.21)而幾乎是同一時期,即1959年,斯特勞森在其成名作《個體》中則採取了康德的路線,他說:「懷疑主義者的懷疑是不真實的,不僅僅是因為他們在邏輯上不可解決的疑惑,而是因為他們等於拋棄了整個概念圖式,而這些懷疑只有在這個圖式中才有意義」。([11],p.35)最後,他在《懷疑主義與自然主義:某些種類》中轉向自然主義,并力圖把先驗論證納入到自然主義的計劃中來。

按照斯特勞森以往的看法,先驗論證是一種駁斥懷疑主義的方法,而這勢必會造成它同自然主義之間的功能上的重疊。因此,當務之急就在於怎麼讓這兩個似乎在功能上重疊的東西結合在一起,這就需要對它們兩者的功能進行一種重新定位。

斯特勞森認為在康德與休謨之間存在一種類似的區分,在休謨那裡是哲學的批判思想與日常的經驗思想之間的區分,而在康德那裡則是批判層次與經驗層次的區分。在經驗層次上,休謨主張關於物體存在的信念是一個我們無可逃避的自然承諾。不過,在休謨訴諸對於信念的自然傾向的時候,康德卻訴諸先驗論證來證明,自我覺知(self-awareness),即關於我們自身內在狀態的知識,要成為可能的一個前提條件就是,承認由受規則統攝的對象組成的一個外在世界的經驗知識的存在。在哲學批判的層次上,休謨同康德的差異更大,前者認為批判思想不能提供給我們任何反駁懷疑主義的保證,而後者則提出了他自己的先驗觀念論。因此,休謨走的是經驗與批判(先驗)、理性與自然完全隔絕的道路,而康德走的則是理性與自然結合的道路。斯特勞森本人主張後一條道路,他認為懷疑主義的質疑應該被忽略,因為它們是無根據的,我們沒有能力抗拒自然以及自然地植根於我們的信念之中的秉性的力量;但是這並不意味著理性在涉及事實與存在問題的信念的時候沒有作用:它引導我們限定和詳細說明我們的歸納工具和程序,批判,有時反對我們發現我們自己自然地傾向於相信的東西。([2],pp.14-15)

最開始認為自然主義需要聯合先驗論證的是斯特勞德,他說:「正是在這一點上,對類似於先驗論證的某些事物的探究似乎是最為可理解的和最為有希望的」。([1],p.293)這裡的「這一點」指的是,斯特勞德認為,即使假定一個完全自然主義的解釋的真和完備性的情況下,如果我們要完全滿足於人類知識,還是有些事情是必須證明的。而這些事情指的是:表明傳統哲學問題,即一般而言,我們能夠知道的外在世界是否確實如我們所經驗的那樣,不是嚴格地類似於那些世俗問題的;或者,如果是類似的,就要表明它對我們而言是完全可理解的,並且能夠提出融貫的可能性,僅僅因為,當我們在哲學範圍內對它進行追問的時候,它並不會有完全一般的,因而是可怕的懷疑主義後果。

因此,在斯特勞德看來,先驗論證所要完成的實際上是尋求傳統懷疑主義的可能性的條件,並以此出發來揭示其無效性。不過,斯特勞德話鋒一轉,認為如果先驗論證所能達到只是這些的話,那麼它根本沒有提供對懷疑主義問題的一種令人滿意的回答,而只是提供了該原初問題本身失敗的一種感覺。

顯然,斯特勞德對於先驗論證的定位依然還是把它視為是一種反駁懷疑主義的方法,並且認為這種方法處於兩難之中,即,它要麼需要一種證實原理的支持,要麼僅僅能表明自我經驗與外在經驗之間可能的條件關係。如果選擇前者,那麼先驗論證根本就是一種多餘;而如果選擇後者,那麼先驗論證則不能駁斥懷疑主義,因為它無能證實外在世界的存在。然而,如果放棄把先驗論證視為一種駁斥懷疑主義的方法,那麼第二個選擇就是可以接受的,這正是斯特勞森所採取的做法。他說他非常樂意接受斯特勞德上述的批評,因為「它至少允許先驗論證可以證明我們的概念使用和相互聯結」。([2],p.10)為此,他特意引用了福斯特(E.M.Forster)的箴言:「僅僅是聯結」。([2],p.22)

斯特勞森如此強調聯結的概念實際上是其對傳統的「分析」概念的不滿的後果,傳統的「分析」概念帶有強烈的還原主義傾向,它必然會試圖在概念或語詞與感覺知覺之間建立指稱性關係,然而這兩種在質性上完全不同的東西的結合必定會為懷疑主義留下餘地。為此,斯特勞森認為,分析應該是在體系中去尋找並建立概念與概念之間的聯繫。當然,先驗論證是一種特殊的概念分析,它所指向的聯結的一端必然是非經驗性的概念,也就是斯特勞森所認為的懷疑主義所質疑的那些基本概念或信念們。

簡言之,斯特勞森放棄了把先驗論證視為是一種駁斥懷疑主義的方法的強觀點,同時也讓自然主義放棄大規模有效性的不真實計劃,滿足於概念能力和信念之間相互聯結的證明,而提供這種證明的正是先驗論證。而這種結合之所以能夠繞過懷疑主義挑戰的理由就在於,它至少向我們表明了存在一種由彼此聯結在一起的信念組成的信念體系或框架,其由我們自然地傾向於相信的基本信念組成的核心部分構成了我們一切思想的基礎,並因此免於懷疑。

然而,許多哲學家對斯特勞森的這種自然主義的轉向及其同先驗論證的關係的處理相當不以為然,羅伯特·斯滕(Robert Sterrn)是其中比較特殊的一位,因為他是為數不多的支持先驗論證,同時又反對自然主義的哲學家。斯滕認為斯特勞森的自然主義策略不可能成功,他一一列舉了數種對自然主義策略的可能解釋,並一一駁斥之。([12],pp.224.228)筆者認為其反駁的核心要點在於自然主義作為一種理論本身太過單薄,僅僅訴諸信念持有的不可避免性,卻又無能從自身出發來提出強有力的理論保障,然而如果求助於其他理論來支持的話,那麼又會弱化,甚至危及其自身的存在的必要性。例如,斯滕認為一條解釋自然主義的可能路徑就是採取一致主義的立場,而這是非常可能的,因為從筆者對斯特勞森對於信念內容的規定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斯特勞森的自然主義確實具有強烈的一致主義傾向,雖然這種傾向通過先驗論證對於基本信念的闡明得到了遏制。如果真做這種解釋的話,那麼我們確實可以通過信念系統的一致性來確證基本信念,然而,這裡起到駁斥懷疑主義作用的是一致主義,而不是自然主義。

同時,他認為,即使我們接受斯特勞德的批評,先驗論證依然可以具有駁斥懷疑主義的功能,而無需急於轉向自然主義。當然,先驗論證不可能再像其客觀性論證那樣主張一種強觀點,必須對其進行弱化。以關於外在世界存在的懷疑主義為例,它提出的問題是:當我們缺乏恰當的推論支持的情況下,我們如何能夠確證地相信這樣一個世界的存在?斯滕說:「我們能夠使用一種溫和的先驗論證(它只表明我們擁有一個外在世界的經驗)去表明,就我們的信念被證明是服從一個知覺的(非推論的)標準,並因此是確證的而言,沒有這樣一種推論被要求」。([12],p.232)斯滕在此的意思是,既然我們接受斯特勞德的批評,那麼我們首先要拋棄的一個觀念就應該是一種以真為導向的(truth-directed)先驗論證,它試圖證明某些非心理的事實或事態是經驗的必要條件。繼而,他建議轉向一種以信念為導向的(brief-directed)先驗論證,這種論證主要訴諸一條非推論的知覺標準,即試圖利用我們的知覺經驗來給我們的信念提供確證。此外,因為這種先驗論證力圖通過闡明某些信念是經驗的必要條件來證明其存在的合法性,因而同斯特勞森所刻畫的懷疑主義是匹配的。因此,斯滕在此其實在批評斯特勞森一方面接受了斯特勞德的批評,但與此同時卻沒有恰當地把握到這種接受所導致的後果而急急忙忙地就轉向在斯滕看來完全沒有必要的且不可能成功的自然主義,據此他說「斯特勞森被錯誤的想法誤導了(misguided)」。([12],p.228)

在筆者看來,從就事論事的角度來看,斯滕的批評是中肯的。不過從理解斯特勞森的思想發展的脈絡而言,斯特勞森的自然主義轉向是其思想的一種必然,並且在這種轉變背後反映的是斯特勞森對自啟蒙以來西方對理性的過度推崇的深刻反思。在此意義上,斯特勞森跟隨著休謨和康德的步伐,繼續對理性保持審慎和批判的態度。如果斯滕所謂的「錯誤的想法」指的是對理性的反思的話,那麼筆者是不能同意的。

四、結語

自奎因以來,自然主義甚囂塵上,「市面上」流傳著各種版本的自然主義,它們的內涵並不一致,因此對自然主義進行一種溯本清源的考察將是一項有益的工作。本文主要探究斯特勞森的自然主義,以此視角出發也許不失為一條看清如今紛繁雜多的局面的有效途徑。在筆者看來,斯特勞森的自然主義可以分為兩重含義:第一、它表達了一種溫和的思想態度,它與雄心勃勃的證實主義(經驗主義)相對:無論是對待懷疑主義的挑戰,還是對待我們的概念框架,它都只是一種底線式的辯護策略;第二、它是一種思維方式,它同理性主義相對:它承認理性的有限性,因而要限制理性的自負,在這個意義上,自然主義類似於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不過,它只是一種批判的指導原則而已。在此意義上,斯特勞森試圖在經驗主義與理性主義之間尋找通向真理的第三條道路。

[收稿日期]2011年3月27日

注釋:

斯特勞森於該會議論文集出版三年之後,即1982年,發表了一篇關於該論文集的評論,他逐一評論了(除少數與物理學或其他自然科學相關的論文之外)該論文集的每一個作者的觀點,其中關於斯特勞德的評論占據了大部分篇幅,而且其評論完全相同地出現在《懷疑主義與自然主義:某些種類》的第一章之中。具體可參看:P.F.Strawson,Review,in 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vol.79,No.1(Jan.,1982),pp.45-50。

羅伯特·斯滕用了一整節的內容為駁斥規範論的懷疑主義的現象學策略辯護,其中他認為知覺經驗能夠為我們的信念提供確證,因而主張知覺的確證標準。具體參看Robert Stern,Transcendental Arguments and Scepticism:Answering the Question,of Justification,Oxford:Clarendon Press,2000,pp.95-10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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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77e5e56b1873da9b80e544082eb16a0b.html